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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推薦: |
v 经典教科书最新版。本书初版于1993年,本译本译自德国威廉·贝克出版社2024年最新版(第38版),秉承欧美教科书深耕单品种、一本永流传的优秀传统,在本书最早的作者、编辑开创性工作的基础上,汉斯·普律庭教授进行了长达30年的大量修订,保持了本书的权威性与清晰度。
v 及时更新内容体系。本书新版截至2023年8月31日,除对物权法内容的介绍以外,还结合德国最新颁布的《人合组织法现代化法》以及《住宅所有权现代化法》进行体系梳理和内容更新。
v 结构呼应法律条文。本书的结构有意与《德国民法典》等法律条文架构相呼应, 以便初学者在使用本书与法律文本时能够进行必不可少的平行对照阅读;对于进阶学习者而言,复习物权法的核心结构更为必要之举。这也体现了本书的注释体质和实用面向。
v 考题判例多元深化。辅以附加考试问题、其他示例,以及通过对大量案例和当前判例的阅读,使许多重要问题得以进一步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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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本书是德国广泛使用的经典物权法教科书的最新版。全书以德国物权法作为主要内容,囊括物权法各领域的核心议题,如占有、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并辅以众多实践案例,无论对于民法初学者还是进阶者而言,均为不可多得的重要教科书。 除对物权法内容的介绍以外,本书结合德国最新颁布的《人合组织法现代化法》以及《住宅所有权现代化法》进行体系梳理和内容更新。第四编为本书的一大亮点,其将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一同纳入信贷担保法予以介绍,为读者呈现了较为完整的信贷担保法全景。不仅如此,本书将物权法与民事诉讼法以及破产法相结合,为读者的横向知识贯通提供了重要基础。 本书中的物权法原理不仅是民法学习者与研究者的重要材料,亦可为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的解释适用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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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作者: |
[德]汉斯·普律庭(Hanns Prütting)/著
德国科隆大学法学院教授,曾在埃尔兰根大学和图宾根大学攻读法律,后又攻读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曾任科隆大学法学院院长多年,并在京都、巴黎、佛罗伦萨、格但斯克和第比利斯担任客座教授。深耕民事法,特别是物权法、民事诉讼法、破产法等领域,撰写多部教科书、评注和期刊。其专著《现代证明责任问题》在中国产生重要影响。
徐 钰/译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学博士生在读。研究方向为传统民商法。
庄加园/校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德国科隆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物权法、担保法、破产法、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及德国私法,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30 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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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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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略语检索
引用文献(缩写)检索
物权法相关文献
引论
第一章 基础原理
第二章 物权法之意义
第三章 物权的本质
第四章 物权法的原理与原则
第五章 物权行为
第一编 占有
第六章 占有的概念与意义
第七章 占有的取得与丧失
第八章 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第九章 占有辅助人
第十章 无事实上管领力的占有
第十一章 一物上的多人占有
第十二章 占有保护总论
第十三章 占有人的自助
第十四章 占有请求权
第二编 不动产法总论
第一分编 土地实体法
第十五章 土地登记簿的任务
第十六章 土地权利的设立、转让和消灭
第十七章 土地权利的顺位
第十八章 预告登记
第十九章 土地登记簿公信力与善意取得
第二十章 土地登记簿的更正
第二十一章 异议登记
第二十二章 已登记权利的时间效力
第二分编 土地程序法
第二十三章 土地登记簿的设置
第二十四章 登记要件
第二十五章 已登记船舶
第三编 所有权
第一分编 所有权的内容
第二十六章 所有权的历史与意义
第二十七章 所有权的内容、边界与概念
第二十八章 相邻法
第二分编 土地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
第二十九章 土地所有权的移转
第三十章 土地所有权的其他取得原因
第三十一章 土地所有权的丧失
第三分编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
第三十二章 所有权转让
第三十三章 所有权保留
第三十四章 动产让与担保
第三十五章 善意取得
第三十六章 时效取得
第三十七章 附合与混合
第三十八章 加工
第三十九章 附合、混合与加工的补偿请求权
第四十章 债务证书的所有权取得
第四十一章 孳息取得
第四十二章 先占与所有权放弃
第四十三章 狩猎权与捕鱼权
第四十四章 采矿权
第四十五章 遗失物拾得与埋藏物发现
第四十六章 其他取得类型
第四分编 基于所有权的请求权
第四十七章 返还请求权
第四十八章 所有权人的从属请求权与占有人的反对权
第四十九章 所有权侵扰请求权
第五十章 所有权推定与基于先前占有的请求权
第五分编 多个所有权人
第五十一章 共有
第五十二章 住宅所有权
第四编 信贷担保法
第五十三章 导论与总论
第一分编 人的担保
第五十三章 之一保证
第五十三章 之二其他人的担保
第二分编 土地上的信贷担保
第五十四章 抵押权
第五十五章 抵押权设立
第五十六章 抵押权证券
第五十七章 抵押权标的
第五十八章 抵押权与债权的并立
第五十九章 届期前后抵押权人的权利
第六十章 抵押权的转让
第六十一章 抵押权终结
第六十二章 所有权人土地担保权
第六十三章 共同抵押权
第六十四章 保全性抵押权
第六十五章 最高额抵押权
第六十六章 土地债务
第六十七章 定期金债务
第六十八章 船舶担保权
第三分编 动产上的信贷担保
第六十九章 动产质权
第七十章 质权的设立与责任
第七十一章 质物变价、转让与消灭
第四分编 权利上的信贷担保
第七十二章 权利质权
第七十三章 债权让与担保
第七十四章 保理与融资租赁
第五编 在他人之物上的其他权利
第一分编 地上权
第七十五章 地上权
第二分编 役权
第七十六章 概览
第七十七章 地役权
第七十八章 物上的用益权
第七十九章 权利上的用益权
第八十章 财产上与企业上的用益权
第八十一章 限制人役权
第三分编 先买权与实物负担
第八十二章 先买权
第八十三章 实物负担
法律条文索引
关键词索引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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