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业务是什么?很显然,中央银行业务就是中央银行的工作。但是什么是中央银行,它的作用又是什么?这里答案就不那么明显了。现如今,“中央银行”这个标签下的组织并不都相同,他们做着一堆相当不同的事情。如果我们将时间往后推,情况会变得更加复杂:如今的许多中央银行自建设以来,并不像中央银行,然而那些某些方面表现的像中央银行的组织,却从未演变成真正的中央银行。“中央银行”一词起初只应用于19世纪下半叶的英格兰银行,这一词之前也有使用过,但是却是指其他的事物,即一个多分支商业银行的总部,而不是特权发行银行。
为了找到解决这一本体论难题的方法,本章将遵循乌戈利尼(Ugolini,2017)提供的策略,将中央银行业务定义为“旨在建立货币稳定性和金融稳定性的一系列公共政策”,由我们通常称为中央银行的组织(尽管不一定是中央银行组织)执行。使用这一策略可以追溯中央银行业务在中央银行出现之前一段时间的演变。因此,该章节所覆盖的范围要比大多数现有的的一般调查如古德哈特(Goodhart,1988)、卡皮等人(Capie et al.,1994)、贾尼尼(Giannini,2011)或博尔多和斯克路思(Bordo and Siklos,2018)的调查,更加广泛。该调查将重点放在12个已经被学术研究确定为中央银行发展过程的相关研究上,实际上还可以得到更丰富的历史证据。这些案例包括(按时间顺序)威尼斯(13世纪至18世纪)、巴塞罗那(15世纪至19世纪)、热那亚(15世纪至18世纪)、那不勒斯(16世纪至18世纪)、阿姆斯特丹(17世纪至18世纪)、汉堡(17世纪至19世纪)、瑞典(17世纪至19世纪)、英国(17世纪至20世纪)、奥地利(18世纪至19世纪)、法国(18世纪至20世纪)、美国(18世纪至20世纪),以及欧盟(20时机至21世纪)。
如果中央银行在法律上被看作公共政策,那么中央银行业务就不能脱离实施的政治环境进行分析。这项调查的新奇之处在于,它将中央银行的演变与发生这种演变的制度平衡系统地联系起来,构成有组织的历史性证据。该观点表明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制度框架在追求货币稳定性和金融稳定性的方法方面是至关重要的。其余部分的结构如下。在阐述了已确定的中央银行的定义(“概念框架”一节)之后,本章回顾了中央银行在城邦的发展(“城邦的中央银行”一节)、中央集权的领土政体中 (“中央集权的领土政体中的中央银行”一节),以及分散的领土政体中的银行业务(“分权领土政体中的中央银行”一节)。最后(“结论”一节)得出一些结论性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