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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你终将爱我(全世界华人的爱情知己张小娴主编,2013最新极致爱情小说!你总有爱我的一天,这是我最初,也是最后的执念。)

書城自編碼: 2099427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小說情感
作者: 张小娴
國際書號(ISBN): 9787550216570
出版社: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 2013-08-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220/188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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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此书是由张小娴主编的极致爱情主题读本,主打张小娴三万字中篇小说《你总有爱我的一天》。十位才气作家鼎力加盟。
或别离或拥抱,或单恋或相思,或踟蹰回望或挥别向前……
十个故事,万千种爱情意态。
你我穷尽一生或许也未能参透爱这课题。
但那委婉悠长的余韵,
总是吸引着我们,一读,再读。
關於作者:
张小娴

全世界华人的爱情知己。她以小说描绘爱情的灼热与冷却,以散文倾诉恋人的微笑与泪水,至今已出版超过四十本小说和散文集。她对人性的洞察,使她开创了一种既温柔又犀利的爱情文学。每一字句都打到心坎,让数以千万的读者得到疗愈,而我们也能从她的作品中豁然明白,爱情的得失从来就不重要,当你舍弃一些,也许得到更多,只要曾深深爱过,你的人生将愈加完整。
目錄
黑洞/榛生
风流人物/刘贞
谢谢你陪我来到这里/桑格格
Someonelikeyou/陶立夏
你总有爱我的一天/张小娴
蓦然回首/丛虫
因为要在此刻遇见你/金陵雪
了不起的爱情和你/余思
初为人母/苏枕书
他和她的故事/自由极光
內容試閱
爱·逆流
他爱的是玫瑰,
而你是角落里的蔷薇。
这世上有一种悲哀,叫作不被爱。
如果有一种魔法,
可以将命运重新洗牌,
你会如何安排?
在变成他爱的样子之前,
你确定,你还爱那个卑微的自己?
你总有爱我的一天
by张小娴
If I have never met you,
I would never been tortured by those long missing.
I may live a happier life.
要是没有遇上你,
也就没有以后漫长的思念折磨。
我也许会过着比现在幸福的人生。
然而,
要是有人敢把这一天从我生命中拿走,
我是会使尽最后一口气,狠狠咬住他的手臂,
要他放手还给我的。
01
§
许多年后,当著名建筑师乔信生在公寓里那面镜中看到一张布满孤寂皱纹的老脸和憔悴驼背的身影时,他的思绪又再一次回到四十七岁生日的那一天。
那个遥远的下午,他从歌剧院工地开车回来,把车停好,敏捷地爬了几层楼梯回到家里。
饭桌上那个亮晶晶的琉璃花瓶里插着一大丛紫红色玫瑰,开出了一朵朵浓密的花蕊,散发着一股甜香。
这些花他今天大清早出去的时候并没有看见。他现在看了一眼,心情愉快,想着:“这是什么玫瑰?以前从没见过……”
但鲜花总是美好的,只要别看见它们枯萎老去。
他想起这天是他四十七岁的生日,心中没有伤感,反而觉得自己比过去的日子都要年轻。
几年后,当那幢坐落在海边的歌剧院盖好,毫无疑问,将会成为本城的地标。
它是他最得意的作品,会让他名留历史。
他脱掉外套丢在一边,坐进客厅那张底座很低的米白色扶手沙发椅里。
他每次回家,总爱先在这里坐一会儿。人一陷进去,就舍不得起来。
他往后靠到椅背上,伸长脖子看向画室里,喊了一声:
“宁恩,我回来了!”
画室里没有应答。
他心里想:
“她说不定出去了。”
他头转回来,一双长腿舒服地伸展到面前的琉璃茶几上。
这时,他看到茶几上搁着一封信。
那封信引起了他的兴趣。
他倾身向前,拿起那封信。
信封上没有贴邮票,秀丽熟悉的字迹写着:
“给你,我爱了一辈子的你。”
他略微惊讶,很快就想到这也许是一张生日卡,但是,她不是应该写“我会爱一辈子的你”,而不是“我爱了一辈子的你”吗?
他掂了掂那封信,沉甸甸的,倒不像生日卡。
他好奇地拆开信,这封信有三十多页。他认得是她的字迹。
他收过许许多多女人写给他的情信,他通常只瞄一眼就丢在一边。他从来不需要这些纪念品。
但是,这一封,他嘴角一咧,泛起微笑,很认真地看。
信生:
你记不记得你曾经对一个青涩的少女说过一句话?
你说,你不相信爱情,因为你不相信自己。
他的目光惊住了,又再一次看向画室那边。那儿没有声音,只有日头的微光穿过飘荡的窗帘在木地板上流动。
他只好收回目光,继续读着手上的信。
那个少女是我。
不是现在的我,也不是这两年来一直在你身边的我,而是二十二年前的我。
你一定不认得我就是那个少女吧?
因为,过了二十二年,我竟然没有长岁数。
不要惊讶,我正打算把一切都告诉你。
我终于可以向你说出这个故事了。
你知道我从不想对你说谎。
我的灵魂将会裸露在你面前。
这一次,他的目光不安地投向睡房,那儿悄然无声。
他换了一个姿势,把信读下去。
02
§
你还记得一个叫夏夏的女孩子吗?
你追求过她。
天哪!我多么希望你已经想不起她是谁,就像你忘了所有跟你有过雾水情缘的女人那样。
她是我的同学。
那一年,我们都只有十七岁,正值青春美好的年纪。
我是个孤独的孩子,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分开了。我跟着当面包师的父亲一起生活。他都是半夜起床出门工作,第二天早上才回家。
像我这样的孩子总是渴求感情的。
在遇上你之前,我仅仅懂得的一种感情就是友情。
直到如今,我始终不明白我跟夏夏为什么会成为那么要好的朋友。
她跟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她家境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人也长得漂亮,好胜,多情,男朋友一个接一个,还有一大群护花使者像小狗一样在她脚边厮磨。
有许多年的时间,我们几乎天天黏在一块儿,仿佛有永远说不完的话题。
她喜欢把她那些风流韵事都跟我说。
我见过她每一个男朋友。只要她伸出手臂,这些男孩子就会像鸽子一样纷纷飞向她的掌心,等候她用爱情去喂饲他们。
然而,她总是很容易爱上一个人,也很容易就厌倦了那个人,然后把他像只死鸟一样丢开,生怕会弄脏自己的一双手。
不过,她有时候还是会略微感伤地为这些死鸟淌下一两滴眼泪,用泪水的花瓣埋葬他们。
爱情对她来说,是一种玩意儿。
事隔多年,我才发现,她跟你是多么相似啊。
只是,你结束得比她仁慈和高尚。你从不折辱别人,你从来不想伤害女人。
可是,夏夏比你残忍。她有时候好像还嫌那些死鸟不够可怜似的。有好几次,跟一个男人分手之后,她会跟我说:
“不如我叫他追求你好吗?他人真的很好,只是不适合我。只要我开口,他一定会听我的话。”
你可以想象,当我听到这些话时,我是多么生气。
她不要的东西,却想当成礼物一样送给我。这样做并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把那些男孩子永远留在她身边,随时听候她的召唤、差使。
要是有一天,那个男孩子真的爱上了我,她可以一直跟我说:
“他原本是喜欢我的啊!”
但我从来没恨她。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太了解她了,当你如此了解一个人,你便不会恨她。
可惜,她从来不了解我。
我是个内心很骄傲的孩子。
我看不起她爱上的那些男孩子,他们不是家里有钱,就是没个性,没品位,也没格调的黄毛小子,或者跟她一样,把爱情当作青春的游戏来追逐。他们爱的不过是她的身体,她却从不知道。
那些男孩子,放在一个银盘子里送来给我,我也不要。
直到有一天,她对我提起你。
……
爱·沉沦
你试过沉沦的感觉么?
带着危险气息的、令人迷醉的、
无望又难以自拔的爱,
像醉酒,又似溺水,越挣扎越深。
四肢百骸都已放弃,心却不甘。
爱的是他,还是这欲罢不能?
不舍的是爱,还是那罂粟的幻觉?
黑洞
by榛生
Why do I love you,sir?
Because when the wind passes,
the grass cannot keep her place.
他是一个黑洞,
光都无法从其视界逃脱,
何况区区一个女子。
谁爱上他,
谁就栽在他里面,
永远得不到解脱,
因他是一个太好的爱匠。
萱冠一直迷恋着黑洞的传说。
据说人如果被黑洞捕捉,在一刹那,身体即会化成亿万个碎片,而碎片又会不停地碎裂,成为更多、更小的碎片。像尘埃或雾,哦不,或许像一团星云,在宇宙深处湮化——全宇宙最小的星云,不同的人也许会有不同的颜色。
萱冠觉得自己会是比较忧伤的利休灰,或者是那种只有用通感的手法才能形容得出的、介于雨天、寂寞、因色盲而分不清楚一朵丁香和一颗星的、很无端的淡紫色。
如果可以有那样的死法,萱冠很愿意一试。
怎样从一段失恋中走出?萱冠的答案是唯一的:开始下一段恋爱。
亲朋好友、报章电影,他们都说着张口就来的大道理。然而萱冠认为,在失恋这件事上,说大道理的人都应该被涂上屎,拴在地铁后面拖着飞。他们说“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去旅一场很久的游”“大吃大喝”“疯狂购物”“拼命工作”,这些,不都是自欺欺人么?以为都是花柳病要老中医治么?所以,对于失恋,萱冠除了憎恨失恋本身之外,也恨那些劝导她的人。对于她来说,唯有开始下一段恋爱,才能真正获得拯救。
萱冠失恋有一段时间了,现在,每晚需要吞服一片安眠药才能入睡。绿色橄榄形状的小药粒,非常非常苦,苦得就像人生本身。萱冠也是在二十七岁高龄,才猛然惊觉药是苦的。小时候,药片总是被母亲混着糖丸给她吃,她根本以为,生病好快乐,因为很多药都是甜的。
似乎人人都知道丁萱冠失恋了,萱冠的身边,忽然涌现出一大堆关心她的人。“哟,瞧你瘦的,得多吃点儿啊!”“气色不好呢,亲,怎么连妆都不化了?”“别想那么多,听说你失眠,去试试针灸,管用的!”这些人拿出一副好心肠的样子,忙不迭地要告诉萱冠:真没想到,你也有今天啊!
是的,那场爱情太炽烈,如同太阳趋近地球,日珥舔舐印度洋,整个海水煮沸冒泡——世界末日般的爱情,是遭嫉的。世间太多寻常人,连什么是爱情都不知道,连个像样的恋爱都没谈过,就老了。所以,萱冠的那场热恋,烫痛的不只是身边的熟人,可能连路遇的陌生人,看到这女人满脸春意、疯了似的跟男友分吃一个冰激凌,也会抛出一句恶心。
但真的就有那么快乐,那么爱。对方是一个配得上她的男人。萱冠的美貌与聪明,放在任何男人手上,都会有折堕之感。总觉得如果对方聪明足够,相貌和气质就差了。如果对方看着顺眼,则又显得不够有智慧。但在他手上,不会。
所以,也是活该,活该很快就分手。因为萱冠没有好好学习,学习任何女人一生都不得不去承认的一句话:太完美的男人是不存在的。
时间消融了萱冠,三年,她变成连在她自己眼中也平平无奇、不再能说笑话、不再能在对方说笑话的时候反咬一口,令其哈哈大笑,拍着她的头说你真可爱的丁萱冠。一天下班之后,在超市,她碰到当时的男友,他也在买菜。两个人都在买菜,但她知道他先看到了她,他没有打招呼。她呢,看着他的背影,也没有走上前去。这样,两人在超市里各自逛着,尽量避免逛到对方那片区域里,然后再各自提着购物袋回家。回家,一起做了顿饭,双双不露声色地吃完,收拾碗筷,倒两杯龙井,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谈到分手。
萱冠也真的没有想到过:原来她也可以每天以泪洗面。
她翘掉下午研究所的实验,去壁球馆打壁球。壁球如同人生的暗喻:击打得越用力,它弹回得越带劲。伤痛也是如此,太在乎,也就太容易觉得痛。人只能学会不在乎。
导师对萱冠说:“实验可以不来,但考试过不了,我可管不了你。”
现在学术界都年轻化了,导师带的这班小研们,最老的一个就是萱冠了。导师自己也很年轻,四十出头,博士后。
萱冠感激导师的理解,拼全力挤出一个苦笑,说:“有适合的人,请介绍给我。”
记得分手后的几天,还一直吃着那天买的东西。酸奶、牛奶、果汁、娃娃菜、香菇、豆腐乳。一边哭,一边吃,一边想念着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可是理智告诉她,他们已不可能再回到当初,甚至,作为一颗有洁癖的心灵,萱冠不允许自己再和他见面。
导师问要不要去国外游玩,萱冠跟着去了。于是她认识了新的男人,因为这个男人的出现,她才知道,原来恋爱这种事真是学无止境,运气好的话,你总会遇见更精彩的对手。
……
爱·执子之手
第一次你牵起我的手,
我就知道我不会再迷路。
谢谢你,
爱我,像左手,爱慕它对面的右手。
谢谢你,
山长水远,陪我走到最后。
谢谢你陪我来到这里
by桑格格
Valentines will never meet finally,
as they have been living together already.
你跟佛祖求啥呢?
我求你长得又白又胖……
佛祖,你可别听他的。
时光倒回到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九色鹿的那天早上——我拖着箱子走进朋友的家,要在她家借住。朋友说:“我这里还有一个朋友借住,是个男生,你别拘束哈。”
我果真不拘束,看着那个男生说:“咦,你怪帅的嘛!你叫什么名字?”男生脸一红,对我点点头,没有说话,端个杯子就去洗手间刷牙了。我追去洗手间,站在他背后:“你叫啥子名字嘛?”男生一口的泡沫:“呜……呜呜……”“啊,连刷牙都这么帅啊。”男生被我追问急了,又说不成话,冲回客厅抓起一本书就扔给我,指指上面的一篇文章,又指指自己。“啊?!你写的?”他点点头。我定睛一看,是一篇书评,题目叫“××乌托邦”。“啊!”我脱口而出,“你好有才华啊!”然后就坐在客厅看起来。男生刷牙的背影颤抖了一下,他刷了很久,估计是不敢再轻易回到客厅了。
无奈客厅乃必经之地。他斜欠着身体挪回客厅,企图悄无声息地潜回自己的房间。我猛抬头:“你好有才华啊!”他头部开始冒汗,像耗子一样射进自己的房间,瞬间披上了件外套,笑容可掬地对我摆摆手:“我要出门了,幸会,后会有期哈。”
这个男生根本不知道他对面的这位女生叫作桑格格,一个坚定的人生观以及世界观的拥有者。并且,桑格格的人生观以及世界观的核心思想就是:帅哥是个好东西。我用热烈的眼神看着他:“你去哪儿?”即将出门的男生显然放松了警惕:“哦,我去故宫拍中轴线。”
我故作惊讶:“啊,这么巧,我正好也要去!”
当时,网络用语还没有这么泛滥,要不然“我倒”“我晕”“我汗”或“瀑布汗”都能极其传神地形容这位男生当时的心情。这一天显然不在他的计划之内,但我相信这一天会在他漫漫的人生旅途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无论他说什么,都有一个酷似动画片《花仙子》中娜娜小姐的超级女声以高分贝的声线配合他:“哦!是吗?!咦……嘻嘻嘻嘻……”又或者,《茜茜公主》中茜茜与弗兰茨国王在林间相约的腔调:“我最爱吃的是苹果饼——”“啊!太巧了!我也是!”“我最喜欢的花是红玫瑰——”“啊!太巧了!我也是……”
在恢宏璀璨的古代宫墙下,这位男生越来越沉默,越来越伤感。夕阳斜照在他英俊的面孔上,目光清愁如织。多么悦目的画面啊!我游兴不减,轻轻对他吟道:“往事莫沉吟,唯有少年心。”他猛然皱起剑眉,闭上星眸。看,被我典雅的句子打动了不是?哦,他只是想起了此行的目的——拍中轴线。他努力集中精神,架起脚架、支起相机、对焦、测光……最后在中轴线的尽头,发现一坨蠕动的东西在对他招手。啊,如果有一朵浪花对你微笑,那就是我,嗷……那就是我!“来,给我闪一张!”
在痛苦与崩溃的边缘,他按下了快门,让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成了有据可寻的记忆。不管怎样,这位男生被迫与我认识了,并且劫后余生地活到了现在。他不告诉我名字也没有关系,我给他取了一个,叫作九色鹿。
之一 ……………
他为什么叫作九色鹿呢?如果你看过《小时候》,那里面有个黑社会,可以叫黑马;还有一个穿白礼服的音乐家,可以叫白马……他呢,内容丰富,五光十色,介于动物和神之间——累起来像条狗,睡着了像个神。他总是睁着慈祥的眼睛,湿漉漉地俯瞰大地:那是一双鹿的眼睛嘞。
最开始认识九色鹿的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是“乌托邦”,而且就这区区三个字还看错了一个,以为是个鸟笼子。接着,当“利比多”这个词出现在他嘴中时,我理所当然地认为那是一个奶粉牌子。只有他提到“性价比”的时候,我二麻二麻地问:“是不是价廉物美的意思?”他点点头。
九色鹿在人间也是有工作的:他是一枚大学教师。一般说来,嫁给面包师的女人有吃不完的面包,嫁给珠宝商的女人有戴不完的首饰。那么,作为一个嫁给教师的女人,我能得到些什么呢?
九色鹿说:“你有上不完的课啊!”
最初,我曾尝试着去九色鹿任教的大学听他的讲座,但几次都忍不住在课堂上昏睡了过去,而且据他的描绘:他在遥远的讲台上都能看到我趴在桌子上流出的口水。他痛定思痛,决定对我这个特殊对象的教学,以“课外辅导”为主。
吃饭时,他给我上数学课。他在菜盘上比画了两下,考我:“2除以0等于多少?”我很恼火地回答:“等于2。”他笑得饭都喷了出来:“哈哈,0不能被除!这道题是不可能的!”我完全冒火了,直接一个叉子飞了过去。
和他去野外郊游,他就给我普及生物知识,讲什么是生物多样性:“你看哈,比如我是一只蜜蜂,而你是一只苍蝇,我们呢进行杂交,生出来一个新的物种……”我打断他:“对不起,凭什么你是蜜蜂而我是苍蝇?!”他毫不介意,挥挥手:“好好好,我是苍蝇,你是蜜蜂,我们呢进行杂交……”
在广州,我说我怕冷不想起床,九色鹿就在床边给我讲了高尔察克将军当年逃亡贝加尔湖时二十多万人如何被冻死的故事,中心思想就是:和西伯利亚的严寒比起来,广州的这点儿冷算个毛啊。我辩解说广州的冷是湿冷,不一样。九色鹿话锋一转,开始给我回顾广州往事,说土改的时候斗地主,有一群广东的地主带着粮食躲在山洞里,躲了一个冬天……“好吧好吧,我起床!那他们在山洞里待着岂不是很无聊?”他白了我一眼:“没准儿他们带了扑克,在山洞里打斗地主呢。”
九色鹿让我背“经互会”成员国,我背到一个地方卡壳了,他慈祥地提醒我:“小鼹鼠是哪个国家的啊?”我立即答出来:“捷克斯洛伐克!”他满意地点点头:“对了!”然后作为画龙点睛的一笔,他告诉惜财如命的我,经互会的阿尔巴尼亚欠了我们很多钱而且不打算还。我心碎了。
随着了解的深入,九色鹿觉得我天文方面的知识已经少到让他羞愧了:“你知道月亮是什么星么?”我摇摇头。他又问:“你知道月亮和地球的相对运动轨迹么?”我再次摇摇头。由于他已经了解了让我恼羞成怒是什么后果,于是就偶尔展现一下浪漫:“那你知道如果没有了月亮,地球会怎么样么?”我这次点了点头:“地球会失恋。”九色鹿满意地点点头:“月亮原来是地球的一部分,后来分了出去,所以永远是同一个面对着地球。忠贞不渝吧?”
这是真的么?!我一下子对天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很快,我就开始攻读一套巨著:《十万个为什么》,受益匪浅。我甚至从此开始钻研起艰深的科幻文学,不可自拔,满脑子都是宇宙的景象——
我:“宇宙中真有外星人吗?”
九:“宇宙之大,无奇不有。”
我:“如果我被外星人掳走了你怎么办?”
九:“等你回来。”
我:“我要是回不来呢?”
九:“会回来的,不过那时我可能已经老了,你还年轻。天上一天,地上一年。”
我:“那你看见我回来会怎么样?”
九:“我会深情地告诉你,祖国统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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