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我喜欢相爱的人们
》
售價:HK$
83.6
《
时刻人文·环球共此食:工业化英国、食品系统与世界生态(2021年美国历史学会杰里·本特利世界史奖获奖作品。一部融合饮食史、环境史、科技史的力作,揭示“地球不能承受之食”的来龙去脉)
》
售價:HK$
93.5
《
心流2.0 在复杂世界中创造最优体验 心流米哈里 斯图尔特·唐纳森 《心流》《发现心流》积极心理学
》
售價:HK$
64.9
《
日本艺术50讲(一本读懂日本5000年艺术史,20余种艺术类型,280余幅经典之作)
》
售價:HK$
240.9
《
货币的本质 罗布·迪克斯 金融、理财、投资、财富破局、货币贬值、通胀、债务、红利、金融危机
》
售價:HK$
64.9
《
无法独处的现代人(“当今用英语写作的zui伟大的社会学家”、畅销书《工作、消费主义和新穷人》作者齐格蒙特·鲍曼对我们这个时代睿智的诊断书)
》
售價:HK$
75.9
《
逐出永恒:现代罗马城的重构
》
售價:HK$
85.8
《
恋爱与之后的一切
》
售價:HK$
47.1
編輯推薦:
一部近代全球贸易的形成史! 欧洲商业公司何以横扫东方传统商业组织? 西方主导世界背后被低估的组织革命。 一部跨学科的比较史学杰作,开拓性阐释欧亚远程贸易竞争与制度迁移。 让-洛朗·罗森塔尔、亨利·汉斯曼、曾小萍等诚挚推荐。 聚焦现代商业公司的崛起与组织革命。本书不仅上溯中世纪欧洲天主教会和市政机构,探讨了商业公司的起源及其属性的历史渊源,而且从筹组成立、实行股份制的路径、治理结构、与股市的关系、资本锁定、退出机制、与国家的关系等方面,分析了荷兰和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崛起与发展的历程,指出它们革命性地转向非人格化合作的缘由。再现欧亚海陆远程贸易竞争的恢弘场景。本书以案例分析的方式,再现了“蒙古和平”衰落后,东西方海陆贸易中的主要商业实体及其相互竞争的历史,主要包括泉州蒲氏宗族、郑和率领的远洋船队、印度的商人家族企业、欧洲的富格尔家族企业、亚美尼亚网络和塞法迪犹太网络、葡属印度,以及荷兰和英国的东印度公司。提出的制度迁移研究的理论框架极富意义。在同类研究中,本书不仅首次考察了1400—1700年间欧亚远程贸易中存在过的各种组织形式,解析其构成要素,以及这些组织应对挑战的方式,而且首次揭示了
內容簡介:
在17世纪之前,欧亚大陆间的贸易主要是丝绸之路和印度洋沿岸的短途贸易。商业由中国、印度和阿拉伯商人主导,以家族企业、商人网络和国有企业的形式存在。然而,到了1600年前后,英国和荷兰成立了两家股份制的东印度公司。本书讲述了欧洲人涉足前的欧亚海上和陆上远程贸易,公司出现前的欧洲好望角航线贸易,以及欧洲如何产生全新、大规模且非人格化的商业组织,控制远程贸易三百多年。
來源:香港大書城megBookStore,http://www.megbook.com.hk 罗恩·哈里斯指出,到了1700年,欧亚远程贸易乃至全球贸易的格局和方式均发生了巨大变化:英荷两国商人将亚洲货物直接从中国、印度和东南亚运往西北欧。为了理解这种转变,哈里斯比较了中国、印度、中东和西欧等四个主要地区的商业组织形式。英国人和荷兰人最后进入欧亚贸易,他们通过组织与制度的创新来提升竞争力。他们通过非人格化的股票市场,从被动投资者那里筹集资金,其股份公司有效利用了更多的资金、船只和代理商,得以将货物从原产地运送至消费者手中。
本书探讨了现代经济基础背后的历史,阐明了商业公司在欧洲的创建,以及这场组织革命如何改变欧亚远程贸易并促进全球贸易的形成,进而成为欧洲经济崛起的关键因素。
關於作者:
作者/罗恩·哈里斯(Ron Harris)
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法学院卡尔曼·卢博夫斯基法学和历史学教授,法学院前任院长。研究领域涉及英美法律经济史、商业组织史、以色列法律史、比较法学。近年来,主要关注商业公司的历史,也从事其他形式的商业组织和法律经济制度的历史研究,并在法律史和经济史的广泛背景下,对工业化、资本主义、殖民主义和全球化的历史展开研究。除本书外,还著有Industrializing English Law: Entrepreneurship and Business Organization, 1720–1844和Israeli Law: The Formative Years 1948–1977等。
译者/张锐
意大利罗马大学欧洲史专业博士,现为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意大利历史与文献研究中心副教授,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邀访学者(2025年)。研究方向为意大利史、天主教会史、中西文化交流史。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发表中、英、意文学术文章数十篇,出版专著一部,主编和译著多部。
目錄 :
简明目录:
致谢
关于城市名称的说明
导论
第一部分 背景:地理学、历史编纂学、理论
第1章 环境与贸易
第2章 理论框架:制度发展与环境互动
第二部分 组织性构成要素
第3章 一般性构成要素
第4章 不同组织的构成要素
第5章 康曼达
第三部分 组织革命前夕的远程贸易企业
第6章 三个地区的家族企业
第7章 商人网络
第8章 统治者与国营的贸易
第四部分 转型后的公司:非人格化合作时代
第9章 商业公司的起源
第10章 荷兰东印度公司
第11章 英国东印度公司
第12章 公司为何只出现在欧洲
结论:制度迁移与公司
注释
参考文献
索引
內容試閱 :
荷兰人和英国人:欧亚贸易的后来者
葡萄牙直接与亚洲进行贸易,希望从源头购买香料、热带商品和其他亚洲商品,这导致了英国商人和荷兰商人处于劣势。这些商人传统上从威尼斯人或地中海地区的贸易中心购买香料及其他亚洲商品,这些贸易中心可谓是陆路丝绸之路和经红海或波斯湾的海上路线的西部终点。如今,过去的路线已被葡萄牙绕开,他们不得不在欧洲以更高的价格从葡萄牙人那里购买商品。葡萄牙当局与意大利商人和德意志商人合作,将其势力范围扩展到整个欧洲,并以此分销亚洲商品,尤其是香料。英国黎凡特公司和俄罗斯公司发现,很难在奥斯曼帝国和伏尔加河路线的西端获得充足的亚洲商品供应。截至那个时候,荷兰人一直将他们的海上注意力集中在波罗的海和大西洋之上,但他们也希望能在欣欣向荣的欧亚贸易中分得一杯羹。在16世纪末的数十年中,有迹象表明伊比利亚人(如今以西葡哈布斯堡王朝的形式呈现)对通往亚洲的海上航线的控制有所减弱。这是因为西班牙的无敌舰队不敌英国、尼德兰起义的发展,以及葡萄牙统治者所拥有的亚洲贸易企业——葡属印度(Estado da índia)不断出现的组织危机。
英国东印度公司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分别于1600年和1602年被赋予国家职能。它们参与了类似的商业活动,名义上经由好望角航线从事欧亚高价值商品的海洋贸易。两家公司均为股份公司,拥有大量的资本和上百名股东,成立于历史上商业组织和股票市场发展的关键时刻。就资本和股东数量而言,两者的实体规模远大于英国或荷兰共和国此前的任何一家商业公司。除了葡萄牙国王的葡属印度与以郑和为首的中国皇家商业政治企业外,它们的规模要远远大于历史上其他任何一家欧亚贸易企业。在接下来的两个世纪里,它们一直都是欧洲最大的商业公司,且为建立大英帝国和荷兰帝国奠定了基础。
在所有的欧洲国家中,如何解释英国与荷兰共和国公司的兴起?能够让人联想到的第一种解释便是基督新教。韦伯将资本主义的兴起归因于新教伦理。然而,正如我们接下来将要见到的那样,针对英国和荷兰共和国所采用的独特的组织模式,新教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英国人和荷兰人地处欧亚大陆的尽头,其运输、贸易和信息获取的成本最高且周期最长。考虑到他们所处的纬度,英荷两国能够提供给亚洲的商品(如绵羊毛和大西洋鳕鱼),需求量最少。它们是最后涉足这一贸易的国家,因此必须以竞争者和知识的形式跨越门槛,而不能寄希望于统治者的投资,也无法效仿中国,通过征税来资助企业,又或者像葡萄牙人那样,以税收和主权借贷相结合的方式。
西北欧商人在投身欧亚贸易时所面临的挑战,我们很难用以下的方式解决,如:单一的、自筹资金的投资者,双方投资合同,家庭和近亲间小而封闭的合作团体,或者任何其他基于个人的协会。前往亚洲的远洋是非成即败的事业。保险业在伦敦仍处于起步阶段,这归因于尚未成熟的保险基础设施(有关法律框架、争端解决制度、承销商组织及信息流)。阿姆斯特丹的基础设施仅仅相对好一些,但也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愿意给前往亚洲的航行开设保单,因为这些航行的不确定因素太大,而且很多时候甚至无法转换为可衡量的风险与可定价的保险费。同样,大规模的贷款也不存在,船舶或货物的安全性亦无从谈起,因为其利率要么无法衡量,要么太高。英国和荷兰的冒险家们不得不突破完善的欧亚组织形式,通过设计一个多边制度来克服挑战,并且基于非人格化的公司,将更多股权投资者的资金汇聚在一起。由于投资主要用于运营资本、船舶、船员和偏远海域的货物,因此无法向债权人提供大量的抵押品。再加上极端的商业环境,使得协调企业股权持有者和无息债务投资人之间的利益更为困难。他们需要的是一个可以为股权投资、持久性和资本锁定提供良好平台的多边制度。商业公司的出现,就是为了满足这种需求。在公司平台的基础之上增添四个特性(股份制、锁定、股权自由转让和防止征收),即可转变为股份公司。
(选自《远涉重洋:欧亚贸易与商业公司的崛起》第9章,更多精彩内容,请见原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