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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末路狂欢》既呈现出早期的黑色悬疑小说特质,为硬汉推理小说的出场拉开了序幕,又表现出了在大萧条和二战之间,美国梦幻灭之后美国人思想上的迷惘和孤独。
作者实际上在明示读者,小说标题《末路狂欢 》中的“末路之徒”,不仅指那些抢劫银行的小偷,也包括那些所谓的“体面人”。
◎读者将在两难中抉择:一方面,鲍伊像每一个普通的你我--有显而易见的性格缺陷,但又不乏人性的光辉,共鸣后难免同情怜悯;另一方面,坚守和平的我们恨不得亲自将每一个破坏世界和谐的窃贼抓入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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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杀人犯鲍伊伙同一千亡命徒成功越狱,后又而不住性子继续作案。一次遭遇滑铁卢,警察穷追不舍。为了躲避逮捕,鲍伊逃到了女孩基奇家中。他能如愿摆脱警察,并抱得美人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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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爱德华·安德森(1905—1969),美国作家,著有小说《饥饿的人》和《末路狂欢》,后者被雷蒙德·钱惠勒誉为“最好的黑帮故事”,并两次被搬上电影银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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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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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
第二章 14
第三章 23
第四章 39
第五章 53
第六章 60
第七章 68
第八章? 76
第九章? 88
第十章? 96
第十一章 106
第十二章 110
第十三章 114
第十四章 117
第十五章 130
第十六章 142
第十七章 150
第十八章 155
第十九章 168
第二十章 175
第二十一章 184
第二十二章 191
第二十三章 201
第二十四章 211
第二十五章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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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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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导读
肖惠荣
肖惠荣,女,江西樟树人,文学博士,2008 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现为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师,兼任江西师范大学叙事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江西省外国文学学会副秘书长,主要从事外国文学及叙事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已在《外国文学研究》《甘肃社会科学》《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等核心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数篇,其中《叙事的无所不在与叙事学的与时俱进》(第一作者)被人大复印资料《文艺理论》转载。译著有《香烟、高跟鞋及其他有趣的东西:符号学导论》(第一译者 ),主持江西省社科规划课题、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课题、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课题各一项。
《末路狂欢》是爱德华·安德森的代表作,这位作家先以记者的身份见证了美国爵士时代的富裕与繁荣,后又以“旅行家”的姿态亲身感受了美国 20 世纪 30 年代经济大萧条时期的贫穷与破落。在这一时期,废弃的铁轨、公园角落的长椅、供无家可归者住宿的廉价旅店都曾是他临时栖居的场所。为了果腹,他四处乞讨,到专为穷人或流浪者而设的施食处领过食物。他品尝了生活的艰苦,体验了生命的艰辛,四处流浪的经历让他接触到了形形色色的美国底层民众,安德森开始以另一种视角来打量美国社会。
五抢六夺的情节、愤世嫉俗的主人公、黑白颠倒的社会环境、模棱两可的道德取向,这一切都是如此出人意料,爱德华·安德森的《末路狂欢》既呈现出早期的黑色悬疑小说特质,为硬汉推理小说的出场拉开了序幕,又表现出了在大萧条和二战之间,美国梦幻灭之后美国人思想上的迷惘和孤独。尽管美国作家约翰·斯坦贝克于 1962 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美国“犯罪小说的桂冠诗人”雷蒙德·钱德勒依旧宣称安德森比斯坦贝克艺术成就更高,钱德勒盛赞《末路狂欢》这部作品是“有史以来最好的盗贼故事之一……是(20 世纪)30 年代被遗忘的伟大小说之一。”这部广受好评的经典之作曾两度被改编成电影,第一次是尼古拉斯·雷执导的《他们过着夜生活》,第二次是罗伯特·奥特曼执导的《吾辈窃贼》。
从创作风格上来看,《末路狂欢》这部作品有些“剑走偏锋”,作者没有像其他黑色悬疑小说家一样,先是对凶案现场精雕细刻,再给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线索,让读者在推断真凶时只能望洋兴叹 ;而是透过三个窃贼之一——鲍伊的视角将文字的焦点转移到了他们的逃亡之路。虽然没有了悬念,但故事之后隐藏的种种社会问题,尤其是盗贼们的真实情况和媒体报道之间形成的强烈反差,极易引起读者心灵的震憾与反思,也让一直被归入通俗小说类的推理小说突然变得深刻起来,渲染出一种“黑色幽默”的味道。
可能因为从事过记者工作,安德森的文风极其简洁,他并没有对鲍伊和他两个同伙迪·达卜、奇卡莫的家庭背景做过多的介绍,因为文本信息太少,读者对这三个越狱犯的年龄和长相可能也只有一个模糊印象,这就要求读者在阅读作品时必须全身心投入,积极参与到对故事的建构中去。这部小说尽管是第三人称叙述,但安德森却选择让罪犯之一鲍伊来做叙述者,去报道他自己的故事,这样,反面人物的行为举止、心理活动一一暴露在读者面前,通过鲍伊的视角来透视大部分故事,作者就能确保我们是跟着这个人物去旅行,而不是站在他的对立面。鲍伊的心理和行动提供了很多证据 :对亲人,他关怀备至,在雷雨交加的野外,鲍伊以为死神将至,在这样一个人生至暗时刻,他最大的愿望却是希望自己的所作所为不会牵连到自己的母亲,盼望自己能有机会帮助母亲摆脱困境 ;对恋人,他体贴入微,认识了基奇之后,他最渴望的是帮
助基奇摆脱酗酒的父亲,在日常相处过程中,他竭尽全力想要满足基奇的所有愿望 ;对朋友,他肝脑涂地,冒着危险把奇卡莫从监狱里营救出来 ;对陌生人,他慷慨大方,尽管自己手头并不宽裕,但他还是爽快地把硬币赠送给了在汽车站偶遇的小女孩。
这些证据均表明这位全美通缉犯并不像纸媒报道中那样穷凶极恶。读者可以轻易从鲍伊的言行中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他原本善良,是生活的贫困让他铤而走险。纸媒的胡编乱造让读者更加确信自己的观点。作者也可以采用议论的方式直接提供这些证据,但可能不如这样来得让读者信服。更重要的是,鲍伊持续暴露的内心活动引导读者希望带自己“旅行”的人物能得到好运,而鲍伊的另外一些行为又让读者难以接受,比如枪杀追捕他的警察,把抢劫银行看作比买菜做饭还要平常。安德森的读者将在两难中抉择 :一方面,鲍伊像每一个普通的你我——有显而易见的性格缺陷,但又不乏人性的光辉,共鸣后难免同情怜悯;另一方面,坚守和平的我们恨不得亲自将每一个破坏世界和谐的窃贼抓入监狱。读者之所以对以鲍伊为首的罪犯团体产生同情,还源自作者对犯罪现场的一笔带过,作者认为这不应该成为小说浓墨重彩的对象,美国社会体制的黑暗、人性的险恶才是小说应着力打造的重点。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末路狂欢》发表于 1937 年,安德森采用了写实的手法,客观再现了经济大萧条所引发的臭名昭著的犯罪狂潮。娃娃脸尼尔森、迪林格、漂亮男孩弗洛伊德、邦妮和克莱德这样的黑帮头目经常冲上当时报纸的头条,美国各地绝望的男人被“逼上梁山”,犯下罪行,成为一群“没有明天的人”。安德森借鉴了自己在大萧条时期艰难的经历,他采访了亨茨维尔监狱的囚犯,记录了他们的故事、说话的方式,并将其投射在自己笔下的人物之上,借助迪·达卜等人物的语言,将矛头直指美国社会的上流阶层。在小说中,迪·达卜告诉鲍伊,老百姓把钱存在银行里,而美国的银行家却在“每天祈祷被抢劫。”他认为政客和自己一样“都是小偷”,“只不过他们用的是嘴而不是枪”。当迪·达卜将银行家、政客等所谓的上流阶层称为“像我们这样的小偷”时,作者实际上在明示读者,小说标题《末路狂欢》中的“末路之徒”,不仅指那些抢劫银行的小偷,也包括那些所谓的体面人,比如奇卡莫认识的霍金斯律师,他原本是一个会计,因私吞公款逃到墨西哥,等风声一过,他用手中的钱打点好一切,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受人尊敬的律师。
迪·达卜对上流社会的看法在当时的美国普通民众中可能较为普遍,奇卡莫在逃亡途中曾在加油站遇到过一位老人,这位老人一眼就认出他是通缉犯,但老人并没有告发他,因为对于老人来说,比起这些明火执仗的抢劫犯来说,他更恨那些道貌岸然的银行家,因为后者用表面上“合法”的手段将美国普通民众的钱全部卷走。用老人自己的话来说:“我宁愿你这样的穷小子拥有它,也不愿让那些该死的银行家花我的钱。”
没有感情线的小说容易寡淡无味,作者显然意识到这一点,在达希尔·哈米特式的硬汉对话和斯坦贝克式的尘土飞扬的环境渲染之间,隐藏着安德森注定要失败的浪漫主义。在小说的后半段,鲍伊带着基奇努力向前,他们忍受着肮脏的环境、炎热的天气以及饥饿的折磨,在没有梦想的每一天尽情地爱,努力地活,最后还是难逃一死。在冷清的文字和缓慢的叙述节奏之下,一股难以掩饰的忧伤正在弥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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