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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法治与改革:中国的实践》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方面的历史发展、理论探索、实现路径、重要意义等。《法治与改革:中国的实践》对我国二十八项制度改革领域的实践发展、改革动因、改革的立法内容、改革后的实施状况进行了全景式研究,勾勒出我国在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上,在与改革相关的立法方面所展开的宏大实践和取得的辉煌成果,全方位地展现了我国在“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方面的理论探索和法治实践,为今后我国的改革和立法提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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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刘作翔,上海师范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所所长,哲学与法政学院光启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主要研究领域有法理学、法社会学、法律文化理论、民主法治理论、法学发展等。获各级、各类学术奖30多项,其中省部级以上奖项10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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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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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C O N T E N T S
序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和发展 刘作翔1
第一章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理论探索、实现路径及其重要意义1
第一节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历史演进和理论探索2
第二节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实现路径7
第三节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重大意义15
第四节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地方授权问题16
第二章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实践演进18
第一节 1978年至党的十八大前“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实践图景19
第二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实践图景27
第三章 党政机构改革的法治实践64
第一节 党政机构改革的历史发展、动因和内容65
第二节 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状况84
第三节 党政机构改革的经验91
第四章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与完善94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和发展94
第二节 全国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完善98
第三节 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106
第四节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完善115
第五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法治实践120
第一节 新中国监察制度的历史发展120
第二节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动因和试点情况123
第三节 通过修宪立法确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内容127
第四节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法治举措136
第六章 立法体制改革的法治实践147
第一节 我国立法体制的历史沿革148
第二节 立法体制改革的动因153
第三节 立法体制改革的内容155
第四节 立法体制改革的实施状况及完善158
第七章 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特点162
第一节 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历史演进:从“监督宪法的实施”到“合宪性审查”163
第二节 理论探讨:“合宪性审查”与“违宪审查”的区别165
第三节 对“合宪性审查”有关问题的思考167
第四节 我国现行体制下合宪性审查的空间172
第八章 我国宪法解释制度的设计176
第一节 宪法解释的主体177
第二节 宪法解释的范围178
第三节 宪法解释的程序186
第四节 宪法解释的效力190
第九章 法规备案审查制度的法治实践192
第一节 新中国备案审查制度的历史发展193
第二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备案审查制度的新发展199
第三节 通过立法确保备案审查具体工作制度的有关内容201
第四节 改革开放后备案审查工作的具体实践206
第十章 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的法治实践220
第一节 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的历史发展221
第二节 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223
第三节 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的反思和展望226
第十一章 我国选举制度改革的法治实践227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至党的十八大前我国选举制度的法治化改革实践227
第二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选举制度的法治化改革思路与主要内容232
第三节 我国选举制度法治化改革的未来展望236
第十二章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法治实践239
第一节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历史发展240
第二节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动因245
第三节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内容247
第四节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状况和发展趋势254
第十三章 公务员体制改革的法治实践259
第一节 公务员体制改革的历史发展、改革动因和内容259
第二节 不同时期公务员制度的实施状况265
第三节 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建议269
第十四章 基层治理制度改革的法治实践272
第一节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制度272
第二节 村民委员会组织制度276
第三节 物业管理制度278
第十五章 人民法院、检察院机构改革的法治实践280
第一节 人民法院机构改革280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285
第三节 人民法院、检察院机构改革的问题检讨287
第四节 人民法院、检察院机构改革的未来展望292
第十六章 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法治实践298
第一节 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历史考察298
第二节 司法责任制的深化落实303
第三节 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得失检讨307
第十七章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311
第一节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晚近发展:以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为起点311
第二节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问题检讨314
第三节 陪审制度改革的问题症结与对策分析316
第十八章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318
第一节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历史发展319
第二节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改革动因322
第三节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立法改革内容324
第四节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实施状况327
第十九章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330
第一节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历史发展331
第二节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改革动因335
第三节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改革内容339
第四节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状况342
第二十章 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改革348
第一节 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348
第二节 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改革动因351
第三节 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改革的构成与未来355
第二十一章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制度改革358
第一节 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制度的历史发展358
第二节 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制度的改革动因360
第三节 繁简分流改革的“试点规则”及其试点效应362
第四节 从“试点规则”“修正草案”到“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370
第二十二章 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改革380
第一节 证券纠纷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381
第二节 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改革动因383
第三节 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构成与未来385
第二十三章 我国生育制度改革的法治化实践388
第一节 我国生育制度的历史发展388
第二节 我国生育制度的立法改革动因及内容394
第三节 我国生育制度改革后的实施状况402
第二十四章 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法治化实践412
第一节 我国户籍制度的历史发展412
第二节 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动因417
第三节 我国户籍制度的立法改革内容419
第四节 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后的实施状况425
第二十五章 土地制度改革的法治化实践438
第一节 土地管理制度438
第二节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444
第三节 不动产登记制度451
第二十六章 财税体制改革的法治化实践456
第一节 1978年至党的十八大前的财税法治改革456
第二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现代化改革的财税法治485
第二十七章 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改革的法治化实践498
第一节 我国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改革的背景及法律定位498
第二节 我国不同批次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改革的目标定位与特色立法501
第三节 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改革的法治化举措、存在问题与完善思路509
第二十八章 环境保护制度改革的法治化实践528
第一节 1978年至党的十八大前的环境保护制度改革529
第二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环境保护制度法治化改革的体系优化538
第三节 我国环境保护制度法治化改革的评价与展望547
第二十九章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551
第一节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历史发展552
第二节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动因556
第三节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立法改革内容560
第四节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后的实施状况560
第三十章 废止收容教育制度563
第一节 我国收容教育制度的历史发展563
第二节 我国收容教育制度的改革动因565
第三节 我国收容教育制度的立法改革内容570
第四节 我国收容教育制度改革后的实施状况571
后记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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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和发展
刘作翔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立法指导方针,并指出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具体路径。该决定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这一重大原则和立法指导方针的提出以及具体路径的设计,是中国共产党在如何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问题上取得的一个重大理论成果。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重大理论成果的取得,经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时期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探索的艰巨过程。这个过程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即1978年至2011年“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探索阶段;第二个阶段,即2011年至党的十八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初创阶段;第三个阶段,即党的十八大至今“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确立阶段和实践阶段。这样一个历史性过程,表明了我们党和国家从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持续不断地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探索如何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寻找一条符合中国改革实际和实践的法治道路,说明了改革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实践的发展过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不断发展。
《法治与改革:中国的实践》一书,就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为指导,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处理法治与改革问题上,在“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方面的历史发展、理论探索、实现路径、实践演进、制度变革等进行理论研究,从完善改革与法治的研究现状、历史渊源、文本解读、规范分析等角度对“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命题进行系统阐释,勾勒出我国在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上,在与改革相关的立法方面所展开的宏大实践和取得的辉煌成果,全方位地展现了我国在践行“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方面的理论探索和法治实践。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指导方针的重大意义,就在于解决了改革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的问题,理顺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之所以如此高度强调“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就是要确立改革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有了法治,改革才有合法性和权威性;没有法治,改革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就无法解决。“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利于解决改革的合法性和权威性问题。尤其是第二种途径和办法,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的改革与法律相冲突的难题。通过法定授权,找到了确立改革的合法性路径,即凡需要进行先行先试的改革地区和领域、事项,通过授权,暂时中止原来实施的相关法律,这样使改革能够顺利进行。
《法治与改革:中国的实践》一书,对我国在二十八项制度领域的改革和立法情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这二十八项制度领域改革的内容确立,以立法上有明确的制度改革为标志,涉及了如下的改革领域:党政机构改革的法治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法治实践;立法体制改革的法治实践;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特点;我国宪法解释制度的设计;法规备案审查制度的法治实践;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的法治实践;我国选举制度改革的法治实践;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法治实践;公务员体制改革的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制度改革的法治实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的法治实践;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法治实践;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改革;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制度改革;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改革;我国生育制度改革的法治化实践;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法治化实践;土地制度改革的法治化实践;财税体制改革的法治化实践;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改革的法治化实践;环境保护制度改革的法治化实践;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废止收容教育制度。对每一项制度的历史发展、改革动因、改革的立法内容、改革后的实施状况,以及进一步完善的对策建议乃至立法修改建议进行深入研究。
通过对以上制度改革领域的研究表明,“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已经覆盖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主要方面,包括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社会体制、立法体制、行政体制、司法体制、刑事领域、民商事领域、环境领域等非常广泛的内容,形成了较为系统完善的“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实践推进机制,为各级立法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提供了可供遵循的制度框架和具体程序,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社会主义现代化”。在实现中国式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改革与法治始终伴随其间,实现改革与法治的良性互动,始终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为“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基点和实践素材,促使法学理论界和法治实务界加深对“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命题的认识,正确理解法治与改革、发展的关系,探索实现改革与法治良性互动的有效对策,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使中国的改革事业在法治的引领下顺利前行,为实现“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而作出努力。
2024年3月16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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