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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刀锋(精装 无删减全译本)

書城自編碼: 3965122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小說外國小說
作者: [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著
國際書號(ISBN): 9787559479310
出版社: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4-03-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精装

售價:HK$ 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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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理想,关于选择,关于成长,
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无可避免的抉择……
內容簡介:
只有一次的人生,我们应该如何度过?
面对理想和现实,我们该如何抉择?
生活中的每次选择,每次历练,就仿佛刀锋一样,在生命中刻下印痕……
--------------------------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拉里偷偷加入了空军,他目睹了战争的无情,也屡立战功;而在一次交战中,拉里亲眼看到好友为救自己而死去。朋友的死让拉里心生迷茫,开始重新思考生命的意义。复员后,他放弃进入大学学习,也放弃了高薪工作,在务实的美国显得格格不入。经历了长达两年的休息,他决定去其他国家,寻求人生的意义。在声色犬马的世界里,他视钱财如草芥,视欲望如无物。为解心中疑惑,他放弃如花美眷,醉心茫茫书海,遍历世界,踏上追寻之路……
《刀锋》的艺术魅力不仅在于其文学价值,还在于它是一部具有浓厚哲学意蕴的小说,一部关于终极价值的书。毛姆将自己对世界和人生的思索凝聚于这部作品中,书中有他自己心路历程的映射。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对人生意义和自我存在意义的追寻。
關於作者: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874—1965),英国剧作家、小说家和短篇故事作家。早年行医,后弃医从文。他的作品常以冷静、客观乃至挑剔的态度审视人生,基调超然,带讽刺和怜悯意味,在国内外拥有大量读者。著名作品包括长篇小说《月亮和六便士》《刀锋》《面纱》,短篇小说集《叶的震颤》《阿金》,戏剧《圈子》等。
方华文,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教授,著名文学翻译家及翻译理论家,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译联誉为“中国当代最多产的文学翻译家”,并推选为文学翻译领域代表人物。发表的著、译作品达一千余万字。
目錄
001 - 译者序
005 - 第一章
059 - 第二章
104 - 第三章
142 - 第四章
198 - 第五章
258 - 第六章
303 - 第七章
內容試閱
尖利的刀锋很难躲过;
所以智者言救赎之路荆棘遍布。
  ——《羯陀奥义书》
第一章
1
以前动笔写小说从未像今日这般顾虑重重。称之为“小说”,只是因为再也想不出别的名称。我所叙述的事情故事性不强,结局无非是“一命呜呼”或者“喜结连理”。死亡可以一了百了,通常讲故事都是以此作为收场,但“喜结连理”也是一种十分恰当的结局。遇见世俗的所谓幸福美满的大结局,奉劝那些老于世故者不必嗤之以鼻。饮食男女嘛,本性使然,一切都尽在不言中。一男一女,不管经历怎样的水深火热,最终喜相逢,在生物功能完成之后,兴趣也就转移到未来一代身上去了。至于事情的原委,我要给读者留一些悬念。这本书记录的是我跟一个人的陈年往事——此人和我关系亲密,但要隔很长时间才相会一次。在这段间隔期他有着什么样的经历我一无所知。如果叫我编出一些情节来加以弥补,我也可以写得天衣无缝,让故事一气贯通,可我不愿意这样做。我只打算将自己所了解的实情付诸笔端。
多年前,我写过一本小说叫《月亮和六便士》。在那本书里,我塑造的主人公是个名叫保罗·高更的名画家。关于这位法国艺术家的生平我知之甚少,只是依据一星半点的事实,使用小说家的特权添枝加叶编造出一些情节加以渲染。在本书里,我无意如法炮制。此处无任何虚构。书中角色的姓氏全都改过,并且采取了一些别的处理手法使之难以辨认,免得那些还活在世上的人看了尴尬。我写的这人并不出名,也许永远不会出名。也许,他的生命一旦结束,这一生留在世界上的痕迹并不比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涟漪多。如此,如有读者青睐本书,完全是书中的内涵激发了读者的兴趣。不过,也许会出现另外一种情况——他选择的人生道路以及他那坚毅和温良的人格对同胞们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影响。这样,可能在他久别人世之后,人们会醒悟到:原来在这个时代产生过一个如此出类拔萃的人物。至于我写的是何人,谜底将会昭然若揭。有些人对他早年的身世想略作了解,定会如愿以偿。我在本书中追溯那如烟的往事,书中所述可能有种种不足,但对有意为我友著书立传者尚可使用,不失为好的参考。
我并无意硬说书中对原谈话内容的记载一句不漏。在此类境况中,对于说话人的话语我从不做笔录,而只是将与我有关的事情谨记心间。虽说记载他们谈话的内容我用的是自己的词语,但我敢保证自己所言不虚。刚才我说书中无任何虚构,现在我想做一更正。就像希罗多德以来的许多历史学家一样,我也有擅自增入的部分;故事里角色的谈话有些并非我亲耳所闻,而且也不可能亲耳所闻。之所以采用这样的写法,理由跟那些历史学家是一样的,无非是要渲染生动性和逼真性——如果仅仅是平铺直叙,效果就差了。我渴望赢得读者,自认为采用这样的手法增强可读性是情有可原的。至于何处是杜撰出来的,明眼读者一看便知,取舍皆由自己定夺。
写这本书还有一点也叫我顾虑重重——书中的主人公基本上都是美国人。了解一个人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对于本国之人尚可以知根知底,对于其他国家的人恐怕就难以做到这一点了。了解一个人,不论男女,不但要了解其本身,也得了解其出生的环境、居住的城市公寓、学步的场所、儿时的游戏、外婆讲的故事、吃的饭菜、求学之处、从事的运动、吟咏的诗篇以及宗教信仰。这些因素深入他们的骨髓。你不可能听别人说说就算了解了他们,而非得跟他们同吃同住才能够知根知底。要做到真正了解,就得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对于异国他乡的人,你只是一个旁观者,不可能真正了解。写书时,就难取信于人了。即便亨利·詹姆斯那般观察细致入微的人,在英国住了四十年,也没能在作品中创造出一个有着地地道道英国味的英国人来。至于我本人,除了在几个短篇里涉及外国人,我只专注于刻画本国人。敢于在短篇里写外国人,仅仅因为短篇里的人物不必精细描写,而只需泛泛一谈。你给读者一点粗浅的启示,细节由读者自己推想。也许有人要问,既然我能把保罗·高更塑造成一个英国人,这本书里的人物为什么不可以照做。回答是:恕难从命。照葫芦画瓢,那样的主人公就不伦不类了。我敢说,那样的主人公绝非美国人眼中的美国人,而成了英国人眼里的美国人。连他们的语言特点我都没有打算仿效。英国作家在这方面闯的乱子和美国作家打算模仿英国人说的英语时闯的乱子一样多。俚语简直就是个陷阱。亨利·詹姆斯在他的英国故事里经常要用俚语,可是总不像一个英国人说的那样地道,因此非但未能取得他所追求的俚语效果,反而弄巧成拙,英国人读起来总感觉别扭。
2
1919年我去欧洲,途经芝加哥,为了一些与本书无关的事由在那儿待了两三个星期。当时我刚刚出版了一部小说,大获成功,一时成为新闻人物,屁股还没坐稳就有记者来采访。次日清晨,电话铃便丁零零响了起来。我拿起了话筒。
“我是艾略特·邓普顿。”
“艾略特?我还以为你在巴黎呢。”
“我来这儿,是看望我姐姐的。”
“我想请你今天来一块儿吃顿午饭。”
“乐意奉陪。”
他把时间和地址告诉了我。
我认识艾略特·邓普顿已有十五个年头。此时的他年近六旬,高挑的个子,五官端正,一派儒雅的风度,乌黑浓密的卷发微染白霜,反倒使他更加气宇轩昂。
他素来衣着考究,小物件可以在查维特服饰店采购,但衣帽和鞋子这类行头一定要在伦敦添置。他在巴黎塞纳河左岸有套公寓,位于时尚的圣·纪尧姆大街。不喜欢他的人称他为掮客,这种污蔑叫他不胜愤怒。他眼光独特、学识渊博,不否认刚刚在巴黎安家的那些年曾经为有意买画的大款收藏家出过主意,助过他们一臂之力。在交际场上,他一旦耳闻某个英法破落贵族想出手一幅精品画作,碰巧又知道哪个美国博物馆的理事在访求某某大师的优秀画作,他便乐见其成,为之穿针引线。
法国有许多世家,英国也是有一些的。这类人家有时深陷窘境,不得不出手某件有布尔大师签名的画作或者一张由齐本德尔亲手制作的写字台,只要不声张出去,当然愿意有一个知识渊博、风度儒雅、办事谨慎的人代为操办。
人们自然会想到艾略特会从这种交易中捞上一把,但大家都是有教养的,谁也不愿明说。肚肠小的人却不客气,硬说他家样样东西都是摆出来兜售的,请美国的阔佬来吃上一顿丰盛的午宴,觥筹交错之后,就会有一两幅值钱的画品不见了踪影,或者一张细工镶嵌的家具被漆器质地的所取代。若是有人问起某样东西怎么不见了,他便头头是道地解释一通,说那东西不够档次,他换了样品质远在其上的。他还补充说:成天看一样特定的东西,哪有不烦的。
“Nons autres americians,我们美国人就喜欢换花样。这既是我们的短板,也是我们的长处。”
巴黎有些美国籍的小姐太太,自称了解他的底细,说他家中原本很穷,之所以能过上如此阔绰的日子,是他为人非常精明的缘故。
我不清楚他究竟有多少钱,可是那位有公爵身份的房东容他住这样的公寓,自然要收不菲的房租。况且,他房里摆的尽是值钱的物件。墙上挂着一些法国艺术大师的画作,有华多的,弗拉戈纳尔的,还有克洛德·洛兰等其他人的;镶木地板上铺着萨冯内里埃地毯和奥比松地毯,相互争奇斗艳;客厅里摆了一套路易十五时代精工细雕的家具,制作之精,如他自己所称,说不定就是当年蓬帕杜夫人香闺中的物件呢。不管怎么说,反正他不必挖空心思去赚钱,照样能把日子过得很滋润,他认为一个绅士应该讲究这种排场,至于他是如何才达到了这样的水准,智者会三缄其口,除非你希望跟他一刀两断,不再来往。对于物质生活没有了后顾之忧,他便全身心去实现一生中最大的愿望——游刃于社交圈子。初来欧洲时,他只是个拿着介绍信四处拜访名流的年轻人,后来因为帮助那些英法世家成交了几笔生意,巩固了在这之前已经取得的地位。他本人也是弗吉尼亚的一个旧世家,母系一族追溯起来,曾有一位祖先在《独立宣言》上签过字呢。他拿着介绍信拜见那些美国贵夫人时,其出身颇受重视。他如鱼得水,八面玲珑,舞跳得好,枪法颇准,还打得一手好网球,什么样的派对他都是必到之客。他慷慨大方,将鲜花和昂贵的巧克力买来随意送人。他自己倒是很少请客,可是一旦设宴,必定别开生面。他会请那些阔太太到索贺大街富于人文气息的饭馆开洋荤,或者去拉丁区的酒馆小酌,使她们得到身心的愉悦。随时随地,他都愿意为人效犬马之劳,不管再怎么烦人的事,只要有求于他,他没有不乐意办的。遇见上年纪的女人,他很舍得花气力花时间曲意逢迎,没过多长时间便成了许多大户人家的新宠。他这个人太好说话了,开宴会万一有人爽约没来,请他临时凑个数,他也毫不介意;把他安排在一个讨厌透顶的老太太身边,他一定会谈笑风生,博得老太太的欢心。
在两三年的时间里,他混迹于伦敦和巴黎,作为一个年轻的美国人,凡是能攀得上的关系,他都与之有了交往。他把家安在巴黎,社交季节之末则到伦敦去,初秋时分前往乡间去拜访上一圈住在乡村别墅的名门。最初将他引入社交界的那些贵妇人发现他的交游竟然如此之广,不由颇感意外,心里五味杂陈。她们一方面感到高兴——这个受她们保护的小伙子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另一方面,她们则有些拈酸——他跟别人混得很熟,和她们却是礼节性的交往。虽然他依然有求必应,愿意为她们效劳,但她们心里直犯嘀咕,觉得自己被他当成了跻身社交界的垫脚石,怀疑他是个唯利是图的势利眼。实际上他的确是个势利眼,一个不折不扣的势利眼,一个毫无廉耻之心的势利眼。哪家请客,他只要能上客人名单,或者跟哪个有名望的脾气乖戾的贵族老太太攀上关系,什么样的苦他都能吃,受得了侮辱谩骂,听得了冷言冷语,咽得下窝囊气。在这方面,他可以说是不屈不挠。他只要盯上一个猎物,非将其猎到手不可,执着精神就像寻找罕见兰花品种的植物学家一样,什么洪水、地震、热病和充满敌意的土著人啦,这种危险全不放在眼里。1914年的世界大战给他提供了升腾的良机。战争刚爆发,他就去参加了一个救护队,先后在佛兰德斯和阿尔贡战区救死扶伤;一年后回来,他胸前多了条荣誉红丝带,并且在巴黎红十字谋了个缺。此时的他今非昔比,手头已很宽裕,凡是名流主办的慈善事业,他必定慷慨捐赠。看见名声显赫的慈善机构,他会运用自己渊博的知识和高雅的品位鼎力相助。巴黎有两家顶级的高档俱乐部,他都做了会员。在法国那些最有名望的贵妇人眼中,他成了“了不起的艾略特”。他终于发迹了!
3
初次遇见艾略特时,我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作家,他根本无视我的存在。由于他对每一张面孔都过目不忘,不管在哪里遇见都跟我客气地握手,只是似乎无意和我深交。在看戏的时候巧遇,如果他和某个显贵在一起,他就假装没看见我。后来我写的剧本获得了出人意料的成功,我立刻就察觉到艾略特对我的态度升温,变得热情起来。一天,我收到他的一封请柬,请我去克拉里奇酒店吃饭——此处是他在伦敦的下榻地。那是个小型的宴会,规格也不是很高。我当时有一种感觉,觉得他在试探我的深浅。后来,我的成功给我身边增加了不少新朋友,跟他见面的机会也就多了起来。在这之后不久,正逢秋季,我去巴黎住了几个星期,有一次在一个双方都认识的熟人家和他不期而遇。他问了我的住址,过了一两天我就收到了他的一封午宴请柬——这次的午宴地点设在他的公寓房里。到了那儿一看,我意外地发现这次宴会的规格相当高,不由心里暗自笑了。我知道他深谙人情世故,晓得一个作家在英国社交界无足轻重,而在法国则备受推崇,于是我这个作家也就被他另眼相看了。这以后的若干年里,我和他来往十分频繁,但始终未成为推心置腹的朋友。我怀疑艾略特怕是跟任何人都不能成为朋友。他对人并不感兴趣,只关心人的社会地位。不论我偶尔去巴黎,或是他来伦敦,他请客少一个人,或者有义务要招待前来旅游的美国人时,总要请我作陪。这些人中,我怀疑有些是他的老主顾,有些是拿介绍信来拜见他的陌生人。他们成了他生活中的累赘。他觉得总得应酬一下,但又不情愿介绍他们和他那些显赫的朋友见面。打发他们最好的办法自然就是请客吃饭了,然后再请他们去看场戏,不过这其中也有他的难处,因为他每晚都有应酬,而且早在三个星期前全约好了;即使他尽了地主之谊,料想那些人未必就此满足。鉴于我是个作家,跟这类事情干系不大,于是他愿意将肚子里的苦水倒给我听。
“美国的那些人写什么介绍信,一点也不为别人考虑。我倒不是不乐意接待前来拜访的人,只是觉得实在不应该拖累身边的朋友。”
他用大篮子盛放玫瑰花,用大盒子装上巧克力,赠送给那些人以弥补招待上的不周。不过,有时候还得设迎宾宴。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请我来作陪。先前他把原委告诉了我,此时又邀我来应景,未免有些幼稚了。
“他们渴望能和你见上一面。”他在邀请短柬中奉迎我,“某某夫人是个很有文学涵养的人,你写的书她逐词逐句都拜读了。”
见了面,那位“某某夫人”就会告诉我,说看了我的《培林先生和特雷尔先生》一书,简直喜欢极了,并祝贺我的《软体动物》剧本演出成功。殊不知头一本书的作者是休·沃尔波尔,后一书的作者是哈伯特·亨利·戴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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