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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证券虚假陈述风险及应对

書城自編碼: 3860559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法律實務
作者: 韩国良,杨久莹,龙非
國際書號(ISBN): 9787519777166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3-04-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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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在实践中,虚假陈述是证券市场典型的违法行为,证券虚假陈述者可能面临刑事、行政和民事三方面的法律责任,本书将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构成要件展开,聚焦虚假陈述的重大性判断及因果关系的认定,侧重从侵权民事责任方面进行分析,同时对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方面进行简要介绍。
關於作者:
韩国良,京师浩然(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先后通过ISO:9001:2008内审员考试,会计、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及司法考试。曾就职于某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理案件300余件,并参与《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修改及研讨工作。
  杨久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韩国国际法律经营大学国际法学硕士,执业律师。2010年通过司法考试,从业十余年。现为广东省律师协会跨境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景德镇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拥有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龙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北京己任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曾在北京市某中级人民法院担任副庭长、金融审判团队负责人,审理案件2000余件。曾在某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担任法务部门负责人,参与多起大规模证券纠纷民事赔付、重大证券案件行政和解。曾参与行政诉讼、证券纠纷等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目錄
章 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大数据分析
   节 证券监管行政诉讼案件分析——以中国证监会作为当事人的部分案件为样本
   一、数据来源
   二、以中国证监会作为当事人的行政案件基本情况
   三、案件结果概述
   四、高频规定
  第二节 证券监管行政处罚案件分析
   一、报告数据来源
   二、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情况
   三、案件情况分类
  第三节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民事诉讼案件分析
   一、大数据报告数据来源
   二、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民事诉讼的基本情况
   三、高频规定
第二章 发行人的应对
  节 概述
  第二节 针对违法行为要件的抗辩
   一、关于重大性的抗辩
   二、关于预测性信息的抗辩
  第三节 针对因果关系的抗辩
    一、从笼统的交易因果关系认定到结合了损失因果关系的两层因果关系认定的演变
    二、交易因果关系的抗辩:否定投资者系对虚假陈述的信赖而进行投资决策
   三、损失因果关系的抗辩: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的剔除
   四、投资者作出的交易决定与虚假陈述类型不符
   五、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是否存在恶意投资或操纵证券市场嫌疑
   六、作出投资决定是否系因投资者的交易习惯
  第四节 关于损失的抗辩
   一、损失的范围
   二、集中竞价的股票交易中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
   三、关于“三日一价”的认定
  第五节 关于责任的追偿
    一、共同连带责任下发行人可就超出法院认定责任比例部分内部追偿
   二、发行人可对组织、指使虚假陈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偿
第三章 董监高的应对
  节 概述
  第二节 发行人董监高承担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的认定
   一、发行人董监高承担赔偿责任的法理基础
   二、发行人董监高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 发行人董监高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的免责抗辩思路
   一、发行人董监高的一般抗辩
    二、董事长、财务总监和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等与信息披露工作关系密切的人员
   三、其他未直接涉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的人员
   四、发行人独立董事的特别抗辩
   五、涉董监高案例精析
第四章 证券公司的应对
  节 证券公司承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概述
  第二节 证券公司承担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的认定
   一、证券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法理基础
   二、证券公司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证券公司承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认定中的其他事宜
  第三节 证券公司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的免责抗辩思路
   一、合理勤勉之抗辩
   二、行政处罚对于证券公司过错认定的影响及其排除
   三、责任形态的抗辩
第五章 证券服务机构的应对
  节 证券服务机构承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概述
  第二节 证券服务机构承担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的认定
   一、证券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法理基础
   二、证券服务机构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 证券服务机构承担责任的形式
   一、全部连带责任
   二、比例连带责任
   三、补充连带责任
  第四节 证券服务机构一般抗辩要点
   一、侵权行为——“前置程序”制度取消及重大性的举证分配
   二、因果关系的抗辩
   三、勤勉尽责
  第五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抗辩要点
   一、会计师事务所被诉“虚假陈述行为”的常见情形
   二、会计师事务所主观过错认定与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的关联
   三、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存在主观过错的抗辩
   四、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性质及范围的抗辩
  第六节 律师事务所
   一、律师事务所被诉“虚假陈述行为”的常见情形
   二、证券虚假陈述中律师事务所侵权的过错认定
   三、律师事务所是否存在主观过错的抗辩
   四、律师事务所责任性质及范围的抗辩
  第七节 资产评估、资信评级机构
   一、评级机构被诉虚假陈述的情形
    二、评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事实不存在“虚”“误”“漏”情形之抗辩
   三、评级结论不存在错误之抗辩
第六章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实务案例解析
  节 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集体诉讼案
   一、案情简介
   二、判决结果
   三、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的程序梳理
  第二节 中安科案
   一、案情简介
   二、法院判决
   三、评析
  第三节 五洋债案
   一、案情简介
   二、法院判决
   三、评析
附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节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节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节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节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节录)
   6.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节录)
   7.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节录)
   8.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节录)
  9.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修订)(节录)
  10.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节录)
  11.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2022修订)(节录)
內容試閱
前 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指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加快建立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的组成部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将“建立和完善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股票发行制度”作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明确要求上市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设专章从披露主体、披露事项、披露要求等角度对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系统性规定,与之配套修改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则细化了信息披露规则。信息披露已经成为中国证券市场改革的重要抓手,无论是在证券发行还是持续交易过程中,信息披露均可以缓减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引导投资者进行有效的价值投资,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同时,随着中国资本市场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小投资者维权意识逐渐增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等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总体不断增多。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形成了一些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的裁判观点和审判思路。为更好地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1日发布了《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该规定在2003年2月1日实施的《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已废止)的基础上,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系统性总结,不仅为法院对该类案件的审理以及当事人的诉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更对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实践中,虚假陈述是证券市场典型的违法行为,证券虚假陈述者可能面临刑事、行政和民事三方面的法律责任,本书将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构成要件展开,聚焦虚假陈述的重大性判断及因果关系的认定,侧重从侵权民事责任方面进行分析,同时对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方面进行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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