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帳戶  | 訂單查詢  | 購物車/收銀台( 0 ) | 在線留言板  | 付款方式  | 運費計算  | 聯絡我們  | 幫助中心 |  加入書簽
會員登入 新用戶登記
HOME新書上架暢銷書架好書推介特價區會員書架精選月讀2023年度TOP分類瀏覽雜誌 臺灣用戶
品種:超過100萬種各類書籍/音像和精品,正品正價,放心網購,悭钱省心 服務:香港台灣澳門海外 送貨:速遞郵局服務站

新書上架簡體書 繁體書
暢銷書架簡體書 繁體書
好書推介簡體書 繁體書

四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三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二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一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12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11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十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九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八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七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六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五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四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三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二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簡體書』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解读与应用(法律法规新解读·全新升级第5版)

書城自編碼: 3860271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法律法规
作者: 刘海龙
國際書號(ISBN): 9787521633511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3-04-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34.2

我要買

 

** 我創建的書架 **
未登入.


新書推薦:
建筑与时间:从上古城市到当代空间
《 建筑与时间:从上古城市到当代空间 》

售價:HK$ 93.6
重建:美利坚未完成的革命(1863—1877)
《 重建:美利坚未完成的革命(1863—1877) 》

售價:HK$ 202.8
复辟:查理二世和他的王国,1660—1685
《 复辟:查理二世和他的王国,1660—1685 》

售價:HK$ 165.6
向上社交:拿捏分寸 跨越社交圈层的底层逻辑 让优秀的人主动靠近你
《 向上社交:拿捏分寸 跨越社交圈层的底层逻辑 让优秀的人主动靠近你 》

售價:HK$ 70.8
九州天下:中国文化与中国人
《 九州天下:中国文化与中国人 》

售價:HK$ 69.6
Hadoop大数据集群部署及数据存储项目化教程
《 Hadoop大数据集群部署及数据存储项目化教程 》

售價:HK$ 57.6
隐藏的文脉:北京书院述微( 作家解玺璋文化随笔   溯源北京文脉,追摹文士遗风)
《 隐藏的文脉:北京书院述微( 作家解玺璋文化随笔 溯源北京文脉,追摹文士遗风) 》

售價:HK$ 57.6
哲学、历史与僭政——重审施特劳斯与科耶夫之争
《 哲学、历史与僭政——重审施特劳斯与科耶夫之争 》

售價:HK$ 114.0

 

建議一齊購買:

+

HK$ 42.7
《 民法典物权编解读与应用(法律法规新解读·全新升级第5版) 》
+

HK$ 24.4
《 民法典继承编解读与应用(法律法规新解读·全新升级第5版) 》
+

HK$ 26.8
《 民法典人格权编解读与应用(法律法规新解读·全新升级第5版) 》
+

HK$ 36.6
《 民法典总则编解读与应用(法律法规新解读·全新升级第5版) 》
+

HK$ 30.5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与应用(法律法规新解读·全新升级第5版) 》
+

HK$ 70.0
《 公司法一本通(第九版) 》
編輯推薦:
条文解读 紧扣条文内涵 解读精炼到位
实务应用 对标热点难点 精准答疑解惑
案例指引 拣选经典案例 权威准确实用
多重速查 实务案例术语 检索方便快捷
双色印刷 重难点更清晰 阅读体验更佳
电子增值服务 【法融】数据库支持
內容簡介:
“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作为一套实用型法律图书,历经四版,以其专业、实用、易懂的优点,赢得了广大读者的认可。自第四版后,相关法律规定已发生较大变化,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新的法律问题,第五版立足“实用”,以关注民生、服务大众为宗旨,切实提升内容实用性;致力“易懂”,使本丛书真正成为“遇事找法者”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的利器。本丛书选取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领域,将各领域的核心法律作为“主体法”,并且将与主体法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汇编收录。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解读与应用》分册收录了《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的内容及关联法律规定。人一生, 不可避免地要与产品、 医疗、 机动车交通、 环境、 动物……产生联系。对于产品、 医疗、 机动车交通、 环境、 动物等侵权责任, 每个人都是潜在的高危对象。有损害就要有法律救济,而《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就是提供救济的法律依据。
關於作者:
刘海龙,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现任职于中国法制出版社。常年专职从事法律图书出版及法规、实务、普法、学术文化、考试培训等领域图书品种研发。法律功底扎实,写作经验丰富。
目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第七编侵权责任
章一般规定
千一百六十四条【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
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责任】
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
千一百六十七条【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
千一百六十八条【共同侵权】
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侵权、帮助侵权】
千一百七十条【共同危险行为】
千一百七十一条【分别侵权的连带责任】
千一百七十二条【分别侵权的按份责任】
千一百七十三条【与有过错】
千一百七十四条【受害人故意】
千一百七十五条【第三人过错】
千一百七十六条【自甘风险】
千一百七十七条【自力救济】
千一百七十八条【特别规定优先适用】
第二章损害赔偿
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千一百八十条【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时请求权主体的确定】
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计算方式】
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
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的计算】
千一百八十五条【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千一百八十六条【公平分担损失】
千一百八十七条【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三章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
千一百八十九条【委托监护时监护人的责任】
千一百九十条【暂时丧失意识后的侵权责任】
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
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
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关系中的侵权责任】
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侵权责任】
千一百九十五条【“通知与取下”制度】
千一百九十六条【“反通知”制度】
千一百九十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网络用户的连带责任】
千一百九十八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
千二百条【教育机构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过错责任】
千二百零一条【受到校外人员人身损害时的责任分担】
第四章产品责任
千二百零二条【产品生产者侵权责任】
千二百零三条【被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途径和先行赔偿人追偿权】
千二百零四条【生产者、销售者的第三人追偿权】
千二百零五条【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侵权责任】
千二百零六条【生产者、销售者的补救措施及费用承担】
千二百零七条【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
千二百零九条【租赁、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千二百一十条【转让并交付但未办理登记的机动车侵权责任】
千二百一十一条【挂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千二百一十二条【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侵权救济来源的支付顺序】
千二百一十四条【拼装车、报废车交通事故责任】
千二百一十五条【盗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千二百一十六条【驾驶人逃逸责任承担规则】
千二百一十七条【好意同乘规则】
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
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
千二百一十九条【医疗机构说明义务与患者知情同意权】
千二百二十条【紧急情况下实施的医疗措施】
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过错的医疗机构赔偿责任】
千二百二十二条【医疗机构过错推定的情形】
千二百二十三条【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输入不合格的血液的侵权责任】
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事由】
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对病历的义务及患者对病历的权利】
千二百二十六条【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
千二百二十七条【不必要检查禁止义务】
千二百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维护】
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千二百二十九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侵权责任】
千二百三十条【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
千二百三十一条【两个以上侵权人造成损害的责任分担】
千二百三十二条【侵权人的惩罚性赔偿】
千二百三十三条【因第三人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责任】
千二百三十四条【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
千二百三十五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
第八章高度危险责任
千二百三十六条【高度危险责任一般规定】
千二百三十七条【民用核设施致害责任】
千二百三十八条【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
千二百三十九条【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
千二百四十条【高度危险活动致害责任】
千二百四十一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害的侵权责任】
千二百四十二条【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害的侵权责任】
千二百四十三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作业区域的致害责任】
千二百四十四条【高度危险责任赔偿限额】
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一般规定】
千二百四十六条【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损害责任】
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损害责任】
千二百四十八条【动物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动物损害责任】
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
千二百五十一条【饲养动物应负的社会责任】
第十章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
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
千二百五十四条【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
千二百五十五条【堆放物致害责任】
千二百五十六条【在公共道路上妨碍通行物品的致害责任】
千二百五十七条【林木致害的责任】
千二百五十八条【公共场所或道路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
关联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录)
(2020年5月28日)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2年4月24日)
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0年12月29日)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0年12月29日)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0年12月29日)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0年12月29日)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1年12月8日)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0年12月29日)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
(2022年1月12日)
实用附录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重要法律术语速查表
实务应用速查表

01.当事人行政法上的知情权受到侵害,是否可以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02.因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发布律师声明而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应对此承担连带侵权责任吗?
03.经律师见证的遗嘱因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确认无效的,律师是否要承担责任?
04.学生基于学校的安排到校外企业实习过程中受到伤害,相关各方如何承担责任?
05.教唆行为与帮助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06.被侵权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是否有权请求侵权赔偿?
07.若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应由谁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08.哪些权益遭受侵害时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09.未成年人隐私受到侵害可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10.知识产权被侵害时,如何评估受害人的损失?
11.义务帮工与雇佣关系有哪些区别?
12.教育机构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与他人签订合同,并约定在活动期间由他人负责对学生进行管理、保护的,是否减轻或免除教育机构的相关义务?
13.对未成年人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4.学校及其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造成学生伤害,受害人起诉时应当以谁为被告?
15.放假期间,学生私自到学校玩耍受到伤害,是不是学生伤害事故?
16.体育课、实验课上发生人身损害,应如何处理?
17.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导致他人受到人身伤害,如何处理?
18.学生在校外发生人身损害,如何处理?
19.学生在校期间自杀身亡,如何处理?
20.产品责任的抗辩事由有哪些?
21.商家是否应对促销活动中的奖品质量负责?
22.经营者违反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23.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24.柜台承租方的经营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25.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人损害的,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26.交通事故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提起诉讼的应当怎么处理?
27.应如何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28.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后又出现争议的事故,还能到交警部门请求处理吗?
29.驾驶员在非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30.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没有过错,其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是否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
31.在实行分期付款、保留所有权的车辆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购买方使用该车辆进行货物运输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出卖方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2.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33.判断不必要的检查有哪些标准?
34.受害人明知高压电线下为危险区域,仍在其下垂钓以致触电死亡,高压电线的产权人能否免责?

案例指引速查表
01.如何保障英雄烈士的名誉权?
02.阻止不法侵害者逃逸的行为应否认定为侵权?
03.被劝阻人因自身疾病猝死,劝阻人是否构成过错侵权?
04.在承包土地内非法开采,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的,侵权人应当承担哪种侵权责任?
05.放任他人使用自己的机动车号牌,是否均需承担连带责任?
06.如何认定委托排污中共同侵权行为的成立?
07.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没有过错,其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是否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
08.参加羽毛球比赛造成损伤的,应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09.微信群中的言论是否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是否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0.侵犯他人肖像权,被侵权人是否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1.交通事故造成孕妇流产,是否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2.擅自进入禁止公众进入的水利工程设施,发生伤亡事故,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人和所有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13.擅自攀爬景区内果树采摘果实,不慎跌落致其自身损害,经营管理者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14.老年人免费参观博物馆,不慎跌倒,造成骨折,博物馆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15.学校组织学生集体活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如何处理?
16.小学生在校追逐嬉闹造成他人伤害,谁应承担赔偿责任?
17.网络捐款与侵权人赔偿发生竞合,应当如何处理?
18.撞车后产生交通费,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19.好意同乘造成搭乘人损害,应当如何处理?
20.无证驾驶摩托车搭载醉酒人发生事故,应当如何处理?
21.不规范用药导致新生儿患脑病,患者应当如何依法维权?
22.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对磋商不成的赔偿义务人应如何处理?
23.生态系统自净能力是否属于减免侵权责任的理由?
24.法院认定光污染损害应参考哪些因素?
25.《民法典》的惩罚性赔偿条款如何适用?
26.破坏生态环境后,侵权人应承担哪些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
27.严重超标重金属的废酸水倾倒在沟渠内,造成水体和土壤严重污染,应承担哪些责任?
28.高空抛物致他人伤残,侵权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內容試閱
出版说明

“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作为一套实用型法律图书,历经四版,以其专业、实用、易懂的优点,赢得了广大读者的认可。自第四版后,相关法律规定已发生较大变化,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新的法律问题,第五版立足“实用”,以关注民生、服务大众为宗旨,切实提升内容实用性;致力“易懂”,使本丛书真正成为“遇事找法者”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的利器。本丛书选取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领域,将各领域的核心法律作为“主体法”,并且将与主体法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汇编收录。
“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独家打造七重法律价值:
1.出版专业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条文解读精炼到位
重难点法条以【条文解读】形式进行阐释,解读内容在吸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人民法院等部门对条文的权威解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编写,简单明了、通俗易懂。
3.实务应用精准答疑
根据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纠纷与难题,以【实务应用】形式提炼归纳出问题点,对标热点难点,精准答疑解惑。
4.案例指引权威实用
专设【案例指引】板块,选取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典型案例、各地区法院公布的经典案例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终审案例等,以案说法,生动地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同时,原文收录一部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指导实践更准确、更有力。
5.关联参见检索便捷
除精选与主体法相关联的法律规定外,在主体法中以【关联参见】的方式链接相关重要条文,帮助读者全方位理解相关规定内容。
6.附录内容实用丰富
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纠纷处理常用数据、重要法律术语速查表等内容,帮助读者大大提高处理法律事务的效率。
7.超值赠送增值服务
扫描图书后勒口二维码,免费使用中国法制出版社【法融】数据库。读者可查阅“国家法律法规”栏目和“案例解析”栏目中的“法指导案例”和“检指导案例”的内容。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23 年4月

 

 

書城介紹  | 合作申請 | 索要書目  | 新手入門 | 聯絡方式  | 幫助中心 | 找書說明  | 送貨方式 | 付款方式 香港用户  | 台灣用户 | 大陸用户 | 海外用户
megBook.com.hk
Copyright © 2013 - 2024 (香港)大書城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