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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译文经典:邮差总按两遍铃

書城自編碼: 3809317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小說外國小說
作者: [美]詹姆斯·M.凯恩[James M.Cain]著 主万
國際書號(ISBN): 9787532790609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2-11-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精装

售價:HK$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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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邮差总按两遍铃》之所以有名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因为它极其畅销。传记作家罗伊·霍普斯称它“或许是美国出版史上第一部超级畅销书”,而在被波士顿警方因“过分渲染色情和暴力”列为禁书之后,更刺激了它的销量和知名度。它至今仍长销不衰。在某种意义上,跟莎士比亚和《爱丽丝漫游奇境》一样,它已经成为一种经过时间考验的经典文本。二是因为电影。它先后五次被拍成电影,是黑色电影里无法绕过的一个名字。这些电影在世界各地广为放映,以至于有不少人以为它只是一部电影,而不知道它本来是一部小说。第三个原因,也是最本质和最容易被忽略的原因,在于它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它被公认为硬汉派犯罪小说的巅峰之作,并位列二十世纪百部最佳英语小说之一。跟所有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它拥有自己独特的声音(正是这个声音影响了加缪),并用这个极其个人化的声音,在读者内心引起了普遍的共鸣。?
內容簡介:
有着“斯堪的纳维亚式冰冷眼神”的金发美女露丝伙同她情夫贾德,用吊画绳勒死了她丈夫艾伯特,想骗取她瞒着丈夫替他买下的个人意外保险金。性爱与谋杀,媒体的连续炒作,加上《纽约每日新闻》上刊登的一张露丝坐电椅的大幅照片使这个案件一时轰动全美。凯恩小说开始部分情节设置几乎跟真实案件如出一辙,只将人物和事件变得更典型化戏剧化:这次情夫叫弗兰克,一个喜欢四处流浪,年轻英俊的小混混,小说以他的视角用第一人称叙述;这次冷美人不是金发而是黑发,她叫科拉;科拉丈夫尼克,一个“油腻腻,个头不高,头发又黑又卷”,没事喜欢吊几嗓子的希腊人,经营着一家加油站、修车铺和小餐馆合为一体的路边小店。通过制造一场假车祸,弗兰克和科拉谋杀了尼克。与真实的案件不同,这次科拉没坐上电椅。在同保险公司经过一番曲折惊心的较量后,他们还获取了一笔巨额保险金。但故事并没结束,真正的高潮才刚开始:此后跟童话里常用的句式正好相反,他们就过上了不幸福的生活。那种不幸如此深切和令人绝望,你甚至会感到,他们比坐上电椅的露丝更惨。他们开始互相猜疑,互相伤害,互相折磨,直到最后“互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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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詹姆斯.M.凯恩,写作生涯从记者开始,历任《巴尔的摩太阳报》的报道记者,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驻法国的战地记者,《纽约世界报》编辑,以及《纽约客》执行主编,此后一度在好莱坞担任编剧。无论用什么语言来形容此书在当时获得的成功以及此后长销不衰的状况都不算过分。文学史家认为它“或许是美国出版史上第一部超级畅销书”,是当之无愧的“黑色文学电影”的开山鼻祖??这种类型中,也很难找到真正超越《邮差》的作品。这部
內容試閱
译后记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兴起了一派严格写实的通俗小说。这一派作家一般都刻画精细、行文简洁,而他们的作品大多是暴露社会上种种阴暗面的凶杀、通奸等犯罪小说。在这派小说家中,詹姆斯·M·凯恩跟达希尔·哈米特(Dashiell Hammett,1894—1961)和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1888—1959)一起,均被公认为大师。
詹姆斯·M·凯恩于1892年生在美国马里兰州。父亲是当地华盛顿学院的院长;母亲是一位歌剧演员。凯恩大学毕业后又攻读了研究生,于1917年毕业。当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于是投笔从戎,到美国远征军中服役,成为第七十九师报刊的编辑。大战胜利后,他复员回国,先后在《巴尔的摩美国人报》和《巴尔的摩太阳报》编辑部工作,1924年又成为圣约翰学院的新闻学教授。同年,他还成了新闻评论家李普曼主持的《纽约世界报》的社论撰稿人,所以他后来常说自己是一个新闻工作者,只附带写写小说。1932年前后,他觉得东部的环境跟自身不大合适,于是迁居到了好莱坞,在南加州一直居住到1947年,为好莱坞写了一些电影剧本,但是并不十分成功。他的第一部小说《邮差总按两遍铃》在1932年发表后,立即轰动一时,成为一部不胫而走的畅销书。
《邮差总按两遍铃》最初创作时,书名原为《水灵灵的娘儿们》,后改为《邮差总按两遍铃》。它出版后不久,就被改编成电影剧本,并于1946年拍成电影,男女主角分别是当时的大明星拉娜·透纳和约翰·加菲尔德。三十余年后,1981年,好莱坞第二次又将它拍成电影,主演的明星是杰克·尼科尔森和杰西卡·兰格。两部电影都很成功,都被列入今日好莱坞的经典名片之中。
这部小说的情节据说大体上取自当时的一起真实案件。全书用一个被判了绞刑的杀人犯临刑前在牢房里写下的忏悔书的形式贯串始终。故事相当简单: 一个流浪青年弗兰克到公路旁的一家小餐馆去打工,看上了餐馆主人的年轻放荡、眉目传情的妻子科拉,并和她私通。两人于是策划以伪造车祸的形式杀害了店主,接着在律师的协助下,他们不仅逃脱了法律制裁,还领到了死去店主为自己投的保险金。后来,科拉在一起真正的车祸中不幸丧生;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弗兰克竟然为了这起车祸而被判绞刑。本书故事虽然简单,但当时出版后却因为某些段落被认为写得过于露骨,而在加拿大境内和波士顿遭到取缔,并引起了一场诲淫的诉讼,被认为是一部宣扬色情与暴力的作品。
凯恩不同意被人家说成是严格写实派作家。他说,“我并不属于什么派别,严格写实也好,不严格写实也好。”他还说:“我并没有有意识地着力写得老辣粗暴或冷漠无情,或者像有些人提到我时常讲的那样。我只是按照人物本身所会写的那样去写;我也从没有忘却,一般人,从田野、街道、酒吧、办公室,甚至贫民区来的人们,都有一种生动活泼的语言。这是我绝对创作不出来的。我认为只要我坚守着这一传统,坚守着美国乡村地区的这种理念,那么我就会轻而易举地取得最大的效果。”引文见凯恩的小说《双重赔偿》的序言。凯恩的文体简明扼要,十分有力。他一般总喜欢用第一人称叙述,总避免说教,他的人物往往是自我毁灭的,他笔下的男人总受到女人的支配。评论家哈·斯特劳斯(H·Strauss)曾经说过:“这部小说的篇幅只有大多数小说的三分之一。它的成功完全是由于一点: 凯恩用极为简练的语言就写出了贪婪与性欲的基本冲动。”
1947年,凯恩第四次结婚后,又回到了东部,在马里兰州的海茨维尔定居下来,继续写作。他于1977年去世,当时他正在写他的自传。凯恩一生写有十八部小说,但是除了《邮差总按两遍铃》以及也曾拍成电影的《双重赔偿》(1936)、《小夜曲》(1937)和《米尔德里德·皮尔斯》(1941)外,其他的作品都不十分成功。《邮差总按两遍铃》已被收入《现代文库》所选的二十世纪一百部最为杰出的小说之中;1974年,美国推理小说家协会授予凯恩推理小说大师奖(the Grand Master Award)。
还有一件事也应该提一下。在法国,凯恩被认为是美国当代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因为法国当代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1957)阿尔贝·加缪(Albert Camus,1913—1960)曾经公开承认,他的代表作《局外人》就是在阅读了凯恩的《邮差总按两遍铃》后获得灵感而写成的。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邮差总按两遍铃》,也就没有《局外人》。
主万2002年6月死比爱更冷
(注: 不想知道小说剧情及相关细节的读者请在读完小说后再阅读此文)
孔亚雷我爱读侦探小说。更准确地说,我爱读硬汉派侦探小说。再准确一点说,我只爱读硬汉派侦探小说(在侦探小说中)。我不喜欢——事实上是讨厌——阿加莎·克里斯蒂。也不喜欢艾勒里·奎恩。不喜欢迈克尔·康纳利。更不用说东野圭吾。我不喜欢他们的理由,用V·S·奈保尔的话说(奈保尔讨厌所有的侦探小说),是因为“一大堆矫揉造作遮遮掩掩声东击西的琐碎细节,最后只为了一个无聊虚假的结果”。但硬汉派侦探小说不同。(我不明白奈保尔为什么同样讨厌硬汉派,就像我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讨厌音乐,孩子和狗。)当然,谋杀和追寻凶手仍然是硬汉派作品中的重要元素,但其中更重要更核心的因素——使硬汉派之所以成为硬汉派的因素——是弥漫在故事中的那种黑色气氛。形成这种气氛的,是刀刃般锋利的句式,是闪烁寒光的冷幽默,是狭窄而风格化的第一人称视角,更是那种特殊的,充满命运感的绝望。正是这种绝望(而不是智力和胆量),促使硬汉侦探们在破案时往往更注重行动,而不是推理——他们根本不屑于推理。(据说有位记者在采访雷蒙德·钱德勒时问他,《长眠不醒》中有个重要人物在小说后半部突然不见了,是怎么回事。哦,我把他忘了,钱德勒回答说,我常常写到后面就忘了前面。)他们更多时候不是坐在摇椅上叼着烟斗苦思冥想,而是在街头迷失、等待和误打误撞。如果说他们比我们更强硬更冷酷更耐心,甚至更有智慧,那只是因为他们比我们更绝望。
但硬汉派作品似乎也在告诉我们,绝望并非我们想像的那么糟糕。绝望自有绝望的力量(就像希望也有希望的无能)。绝望也可以成为一种武器——用来对付这个残酷而又荒诞的世界。几乎所有——尤其是优秀的——硬汉派侦探小说都在为我们现场演示这种武器的使用方法,以至于有时候书中的侦探故事看起来就像一个无所谓的演示道具。所以当我们合上一本美妙的硬汉派作品时(比如上面提到的《长眠不醒》),感受到的不是传统英式侦探小说那种解谜或伸张正义的快感,而是一种更富文学性的,淡淡的,动人的心碎。
因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硬汉派比传统的侦探小说离文学更近。事实上,正是在硬汉派的影响下,出现了一些让人耳目一新的文学样式。比如罗贝托·波拉尼奥,这位后现代主义小说大师(《荒野侦探》和《2666》的作者,被称为继马尔克斯之后最重要的拉美作家),曾经半严肃半开玩笑地说他认为当今最好的英语小说家是詹姆斯·埃尔罗伊(美国著名犯罪小说家,风格冷硬极简)。比如村上春树,无论是文体还是故事架设,都深受硬汉派主将雷蒙德·钱德勒的影响。而最有力的证据则是加缪,他公开声称《局外人》的人物和风格灵感来自于詹姆斯·M·凯恩的《邮差总按两遍铃》。很多人——甚至包括硬汉侦探小说的爱好者——都会对詹姆斯·M·凯恩这个名字感到有些陌生,同时又对《邮差总按两遍铃》这个名字感到有些熟悉。这并不奇怪。这是一个作家的某部作品过于有名的结果。作品的光芒掩盖了作者(就像《乱世佳人》。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部小说,但我怀疑有多少人能报出它的作者名字——我就不能)。《邮差》之所以有名,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因为它极其畅销。传记作家罗伊·霍普斯称它“或许是美国出版史上第一部超级畅销书”,而在被波士顿警方因“过分渲染色情和暴力”列为禁书之后,更刺激了它的销量和知名度。它至今仍长销不衰。在某种意义上,跟莎士比亚和《爱丽丝漫游奇境》一样,它已经成为一种经过时间考验的经典文本。二是因为电影。它先后四次被拍成电影,是黑色电影里无法绕过的一个名字。这些电影在世界各地广为放映,以至于有不少人以为它只是一部电影,而不知道它本来是一部小说。第三个原因,也是最本质和最容易被忽略的原因,在于它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它被公认为硬汉派犯罪小说的巅峰之作,并位列二十世纪百部最佳英语小说之一。跟所有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它拥有自己独特的声音(正是这个声音影响了加缪),并用这个极其个人化的声音,在读者内心引起了普遍的共鸣。
而詹姆斯·M·凯恩这个名字之所以几乎被人遗忘,除了《邮差》太有名之外,还有另一个原因: 虽然之后又出版了十几部小说,但无论是销量还是质量,他再也没有写过超越《邮差》的作品。

大约晌午时分,他们把我从运干草的卡车上扔了下来。我是前一天夜晚在边境地区纵身攀上车的;上了车,到了帆布车篷下后,我顿时就睡着了。在蒂华纳呆了三星期后,我已经筋疲力尽,非常需要睡眠。我还睡着的时候,车主们在路边停下,让引擎冷却了一下。这时,他们瞥见了一只脚从车厢里伸出来,于是把我扔下了车。我扮了几个滑稽的姿势,但他们漠漠然,毫无表情,所以这一手一点儿用也没有。不过他们倒是给了我一支烟,我没法子,只好步行向前,去找点儿东西吃。就在那时,我来到了双栎酒店。它不过是路边一家供应三明治的小酒吧。在加利福尼亚州,那样的小酒吧到处都有。酒吧的正面朝着大街,后边是店主的住处,侧面有个加油站,再往后有五六间小棚屋,店主管它叫作汽车旅馆。我急匆匆来到酒店前,开始朝路那头张望了一下。等那个希腊店主走出来时,我忙问他,有没有见到一个驾驶一辆凯迪拉克牌汽车的人驶了过去;我又说那个人是要上这儿来接我,并和我共进午餐的。希腊店主说,他今儿没有见到这样一个人,随后在一张餐桌上摆好餐具,问我要吃点儿什么。我要了橙汁、玉米片、煎鸡子儿和熏肉、辣椒肉馅玉米卷饼、煎饼和咖啡。不一会儿,他就送来了橙汁和玉米片。墨西哥西北部城市,在墨西哥?美国边境上。“待会儿,我有件事得告诉你,要是那个人不来的话,这顿饭只好先赊账。他说好归他付的,我今儿手头有点儿紧。”“成,给你先斟上。”我瞧得出他相信了,于是就不再提那个开凯迪拉克的人了。不一会儿,我就瞧出来,他心里有个什么打算。“喂,你是干什么的,做什么工作的?”“噢,这也干干,那也干干,没有固定的工作,怎么样?”“你多大啦?”“二十四。”“?,你年纪挺轻嘛。我这儿眼下可以雇一个年轻人,帮我做买卖。”“你这地方挺不错。”“空气挺好,没雾,就像在洛杉矶一样,一点儿雾也没有。一年到头都晴朗没雾。”“夜里一定好极啦。我都可以闻到啦。”“这儿我们总睡得挺香。你熟悉汽车吗?会修吗?”“当然会修,我生来就是一个机修工。”他又说了一些关于当地空气的话,说他自从买下这家铺子以来,一直多么健康,说他怎么一直搞不明白,他找的帮手为什么总不乐意在这儿长呆下去。我倒能猜想得出,不过我埋头吃着,没说什么。“唔?你喜欢这儿吗?”这当儿,我把剩下的咖啡全喝完了,点着了他递给我的雪茄烟。“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除了你这儿,还有两三个其他的地方提出要我去,这使我很为难。不过我会考虑的。我一定会好好考虑一下。”这时候,我看见了她。她一直呆在后边厨房里,这会儿才出来收拾我用过的碟子。除了体型外,她实在算不了一个绝色的美人儿,不过她那种阴沉的神态和嘴唇向外噘着的样子,使我真想替她把噘起的嘴唇推进去。“这是我太太。”她并没有望我一眼。我朝希腊人点点头,把手里的雪茄烟挥了挥了事。她端着碟子出去了;就他和我而言,她好像压根儿没有出现。接着,我离开了,但是五分钟后又走回去,给那个乘凯迪拉克的人留下一个口信。我和希腊人谈了半小时,接下了那份工作。半小时后,我就在加油站修补漏气的轮胎了。“唔,你叫什么名字?”“弗兰克?钱伯斯。”“我叫尼克?帕普达基斯。”我们握了握手,他走开了。不一会儿,我听见他在唱歌,他有一条极好的嗓子。从加油站那儿,我正好可以把厨房里的情形看得清清楚楚。第二章大约三点钟,有个人满腔怒火上店里来,因为有人在他汽车的通风小窗上贴了一个标签。我只好上厨房里去利用蒸汽替他把标签揭掉。“辣椒肉馅玉米卷饼吗?唔,你们这些人确实知道怎样做卷饼。”“你说你们这些人是什么意思?”“哟,就是说你和帕普达基斯先生呀。你和尼克。我午餐吃的那卷饼真是好极啦。”“噢。”“你有揩布吗?我用揩布把这东西拿起来,就不烫了。”“你并不是这意思。”“当然是这意思。”“你认为我是墨西哥人。”“没这回事。”“是的,你是这么认为。你可不是第一个这么想的人。不过请你听着,我和你一样也是白人,明白吗?我头发可能是黑色的,长相也有点儿像黑人,但是我和你一样是白人。你要是想在这儿好好混下去,就别忘了这一点。”“可你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墨西哥人!”“我告诉你,我和你一样也是白人。”“对,你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墨西哥人。那些墨西哥女人,她们全都是大屁股、瘸腿、黄皮肤,乳房大得可以碰着下巴,头发看上去像抹了熏肉的油脂那样。你看上去可不是那样。你个子矮小,皮肤白皙,头发尽管是黑色的,却柔软、卷曲。有一处和墨西哥人一样的地方,就是你的牙齿,他们的牙齿都是白净的。这一点你不得不承认。”“我结婚前姓史密斯。这听起来并不像墨西哥人吧,是吗?”“不太像。”“还有,我老家也不在这一带。我是从衣阿华来的。”“唔,史密斯。你的名字叫什么呢?”“科拉。乐意的话,你可以这样叫我。”这时候,有一点我已经确信无疑。那就是我刚来时胡乱估摸的: 她心情不好,倒不是因为她不得不做的那些卷饼,也不是因为她自己的头发是黑色的,而是因为她嫁给了这个希腊人,使她觉得自己好像不是白人了。她甚至怕我会管她叫起帕普达基斯太太来。“科拉,没问题。叫我弗兰克怎么样?”她走过来,开始帮我清洁那扇通风小窗。她靠我很近,我甚至可以闻到她身上的气息。我贴近她耳朵,几乎是悄声地快快问她道:“你到底怎么会嫁给了这个希腊人?”她怔了一怔,好像我用鞭子抽打了她一下那样。“这管你什么事?”“是呀,非常有关系。”“这是你的通风小窗。”“谢谢。”我走出去,想知道的事已经知道了。我在她高度警惕的情况下,狠狠给了她一下,而且打得很重,所以把她打痛了。从这时候起,是她和我之间的事了。她也许不会依顺我,不过也不会敷衍我。她知道我的用意,也知道我已经看透了她。那天晚上进餐的时候,希腊人对她发起火来,怪她没有多给我点儿炸土豆。他希望我喜欢呆在这地方,不像以前的几个人那样抛开他走路。“总得让人家吃饱。”“炸土豆就在炉子上;他自己不会去取吗?”“这没什么。我还不太饿。”他一个劲儿唠叨下去。要是他稍有头脑,他就会瞧出来,这里边有点儿文章,因为她可不是一个容客人自己去取的人,这一点我可以替她说。但是他很笨,还在那儿不停地嘀咕。我们三人就坐在厨房里的餐桌旁,他坐在桌子的一头,科拉坐在另一头,我坐在当中。我没有去望她,不过我可以瞥见她穿的衣服。那是一件护士穿的那种白色制服,在牙医的诊所或是在面包房里工作的人,全都穿的那种。这种衣服早上总很干净,这会儿已经有点儿皱、有点儿脏了。我可以闻到她身上的气息。“唉,瞧在老天爷份上。”她站起身去取土豆,那件白衣服敞开的一刹那,我瞧见了她的腿。她把炸土豆盛来给我后,我却吃不下去。“唔,你瞧,你唠叨了半天,他却不想吃。”“唔。可他要是想吃,可以有得吃。”“我不饿,午餐吃得很饱。”他一举一动就像打了一场大胜仗那样。这时候,他很乐意宽恕她,仿佛他是一个大人物似的。“她人挺不错,是我的小白鸟儿,我的小白鸽。”说完,他眨了眨眼,上楼去了。她和我坐在那儿,一句话也没说。他又下楼来时,一手拿着一只大酒瓶,一手拿着一把吉他。他从瓶里倒出一些酒来,原来是希腊甜葡萄酒。我喝下后,胃觉得很不舒服。他却唱起歌来。他有一副男高音的嗓子,不是你在收音机里听到的那些细声细气的男高音歌手,而是声如洪钟的男高音歌唱家。在处理高音时,他就像卡鲁索卡鲁索(Enrico Caruso, 1873?1921): 意大利男高音歌唱家,歌剧演员,享有世界声誉。在唱片里那样,会加入一种啜泣声。但是这时候,我已经听不下去了,我感到越来越不舒服。他看见我脸色不好,忙把我拖到外边。“不舒服,出来呼吸点儿新鲜空气,你就会觉得好点儿。”“没关系,我没问题。”“坐下,别言语。”“你先进去吧,我只是午餐吃得太多啦。一会儿就会好的。”邮差总按两遍铃00译文经典他进屋去了。我让肚子里吃下的一切全涌上来,吐了。那顿午餐,那些土豆,还有那杯葡萄酒,都叫我受不了。我一心就想得到那个女人,以致肚子里存不了一点儿东西。第二天清早,铺子的招牌给风刮下来了。风是半夜里刮起来的,到了早晨竟然成了一场风暴,把招牌也刮得掉了下来。“天气糟透啦。瞧瞧那儿。”“是一场大风。我一夜都睡不着,都没能闭上眼。”“风确实很大。瞧瞧那块招牌。”“都给摔坏了。”我不停地修补起那块招牌来。希腊人不时走出来看看。“你到底是打哪儿弄来这块招牌的?”“我买下这家铺子时就有了。怎么啦?”“质量挺差。挂这么一块破招牌能够招揽来顾客,那才怪哩。”这时,我去给一辆汽车加油,撇下他去细想想我的话。等我回来时,他还对着靠在餐厅正面的那块招牌眨巴眼。有三盏灯已经爆了。我插上插头,接通电源后发现,剩下的灯有一半也不亮了。“装上新灯,重新挂起来,那也就成啦。”“你是老板。”“这招牌怎么啦?”“唔,这种招牌已经过时了;现在,没人再用装灯泡的招牌了。大伙儿都用霓虹灯招牌,显得比较醒目,用电又不多。再说,招牌上都写了些什么?双栎,就这么两个字。‘酒店’那部分,灯光下并没有显示出来。唔,‘双栎’这两个字并不能引起我的食欲,不会使我想停下来买点儿东西吃。这块招牌让你损失了不少钱,只是你还不知道。”“把它修修好,不就成啦。”“你干吗不做一块新招牌呢?”“我挺忙。”可是没过一会儿,他又拿着一张纸回来了。他已经给自己画了一面新招牌,用彩色蜡笔涂上了红、白、蓝三色。招牌上写着“双栎酒店,供应小吃、烧烤,洗手间洁净卫生,店主尼?帕普达基斯”。“好极啦。它会让人印象深刻。”我把所有的字整理好,确保拼写没错;他对字母又加了更多的花体装饰。“尼克,咱们干吗还挂着那个旧招牌呢?你干吗不今儿就进城去,把这个新招牌做好?它挺美观,相信我,没错。再说,这也很重要。一爿店铺好不好,首先得看它的招牌怎么样,是吗?”“老天在上,我这就去办,我去。”洛杉矶不过二十英里的路,可是他却像要上巴黎去那样,把自己打扮得容光焕发。午餐以后,他立刻上路了。等他刚走,我就把前门锁上,拾起一个顾客用过的盘子,直接朝后面的厨房走去。她正在那儿。“外边有一只用过的盘子,我给你拿来了。”“哦,谢谢。”我把盘子放下。那柄叉子像铃鼓那样叮当响着。“我原本也要去的,可是锅里煮着东西,我想还是不去吧。”“我自己也有不少事情得做。”“你觉得好点儿了吗?”“我全好啦。”“有时候为了一点儿小事,就会叫人不舒服,比方说吧,喝的水跟原来的不一样,就会那样。”“很可能是午餐吃得太多了。”“这是怎么回事?”有人在前门外急促地敲门。“听上去好像有人想进来。”“门锁上了吗?弗兰克?”“我一定是把门锁上啦。”她望着我,脸色变得发白,又走到双开式弹簧门边,往外偷看了一眼,然后走进餐厅去,没一会儿又回来了。“他们走了。”“我不知道我干吗把门锁上了。”“我也忘了把它打开。”她又转身朝餐厅走去;我拦住了她。“咱们??就让它锁着吧。”“锁着就没有人好进来了。我还得烧点儿东西。这个盘子我这就去洗。”我一把把她搂在怀里,用嘴死劲儿地吻起她的嘴来……“咬我!咬我!”我咬住了她,用牙齿深深地咬住了她的嘴唇,以致我都可以感到鲜血喷进了我的嘴。我把她抱上楼时,血顺着她的颈子往下直流。第三章随后有两天,我和死了一样,可是希腊人却对我很恼火,所以我蒙混过去了。他对我发火,因为我没有把餐厅通进厨房的那道双开弹簧门修好。科拉告诉他说,弹簧门一下弹了回来,打在她的嘴上。她不得不给他一个说法。她的嘴唇在我咬过的地方全都肿了起来,所以他认为这都是我的过错,没有把门修好。我把弹簧往长里拉了拉,弹力于是变弱,也就算修过了。实际上,他对我发火的真正原因是为了那块招牌。他对那块招牌如此着迷,担心我会说那是我出的主意而不是他想出来的。那是一块很费工夫的招牌,工人们当天下午没能给他做好。这项工作总共花了三天时间;等做好以后,我去把它取回并挂了起来。他纸上画的东西,招牌上全有,另外还添了些别的: 有一面希腊国旗和一面美国国旗,有两只手在握手,还有“保证满意”的字样,全都用红、白、蓝三色霓虹灯字母做成的。我等到天黑才开亮了灯。等我一下把灯开亮后,那块招牌就像圣诞树一样闪闪发光。“嘿,我这辈子瞧见过不少招牌,可还从没见过一块像这样的。我不得不说这全都亏了你,尼克。”“嘿嘿,老天在上。”我们俩握了握手,言归于好。第二天,趁我单独和科拉呆在一块儿的那一会儿,我挥起拳头狠狠拍打了一下她的腿,险些儿把她打倒在地。“你怎么变成这样?”她像一头美洲狮那样咆哮起来。我就喜欢她那样。“你好吗,科拉?”“真讨厌。”从那时候起,我又开始闻到她身上的气息了。有一天,希腊人听说公路前面不远有个家伙正在压低汽油价格,和他抢生意。他于是跳上汽车驶去看个究竟。他驶走时,我正在自己的房间里;见他一走,我马上转过身预备奔下楼,到厨房里去,但是科拉已经上楼来了,正站在我的房门口。我走过去,看看她的嘴唇。这是我第一次有机会看看她的嘴唇怎么样了。肿已经消去,不过牙齿咬过的地方留下的青色痕迹在上下嘴唇上都还看得出来。我用手指摸了摸那些伤痕。它们又软又湿。我轻轻地吻了吻,那种轻柔的微微一吻。以前,我从没有想到那样接吻。她在我房间里呆了大约一小时,直到希腊人回来才离开。我们俩什么事也没有做,只是躺在床上。她不停地揉弄着我的头发,同时抬眼望着天花板,好像在想什么心事。“你喜欢吃蓝浆果馅饼吗?”“我也不知道。不错,大概喜欢。”“我做点儿给你吃。”“当心,弗兰克,你会把弹簧叶片弄断的。”“让弹簧叶片见鬼去吧。”我和科拉正开车闯进大路旁的桉树丛里。希腊人打发我们到市场去取回一些他所谓的令人讨厌的小块牛排来。在回来的路上,天黑下来了。我把车撞进了那儿;车子冲撞得跳动起来。等我一进了树丛,我忙停下来。我甚至还没有把车灯关掉,她就一把抱住了我。我们尽情地云雨了一番。过了一会儿,云雨完毕,我们就坐在那儿。“我不能老这样下去,弗兰克。”“我也是。”“我可受不了啦,只好跟你一块儿醉生梦死,弗兰克。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吗?醉生梦死。”“我知道。”“我很讨厌那个希腊人。”“那你为什么嫁给他呢?这一点你始终没有告诉我。”“我什么也还没有跟你说。”“咱们还没有顾得上浪费时间去谈这事。”“我过去在一家廉价小餐馆里打工,你要是在洛杉矶的一家廉价小餐馆里干上两年,就会答应嫁给你遇见的第一个有块金表的人。”“你是什么时候离开衣阿华的?”“三年以前。我参加一场选美比赛,获了奖,是一次中学选美比赛,在得梅因美国衣阿华州首府。,我当时就住在那儿,奖品是上好莱坞去玩一次。我一下超级列车从衣阿华横贯数州,驶往洛杉矶的一班列车。,就有十五六个人给我拍照,可两星期后,我竟然进了那家廉价小餐馆。”“你没有回去吗?”“我不想让他们高兴。”“你没有试着去当电影演员吗?”“他们测试了我一次,长相还可以,可现在的演员得说话相比从前无声电影而言。。我是指电影演员。我在屏幕上一张口,他们就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料了,我自己心里也明白,我只是得梅因来的一个平庸邋遢的娘儿们。这种女人想演电影,就和一头猴儿差不多,可能还不及猴儿。一头猴儿好歹还能逗人乐,而我所做的一切只能让人恶心。”“后来呢?”“后来的两年在廉价小餐馆里,你只好听凭人家拧你的腿,给你五分镍币的小费,还问你晚上参加一场小聚会怎么样。我去参加过一些小聚会,弗兰克?”“后来呢?”“你知道我说的那些聚会指的是什么吗?”“我知道。”“后来,他出现了。我就嫁给了他。上帝在上,我本打算和他生活一辈子的。可现在,我再也忍受不下去了。天啊,我看上去像一只小白鸟吗?”“在我看来,你更像一个泼妇。”“你知道我,是吗?这是我喜欢你的一个原因。我用不着老骗你。还有,你身上挺干净,并不油腻。弗兰克,你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吗?你身上并不油腻。”“我多少可以想象得出。”“我想你是想象不出的。没有一个男人能知道这对一个女人意味着什么。有一个浑身油乎乎的男人整天围着你转,一碰你就叫你恶心。老实说,我并不是一个大泼妇,弗兰克,我只是再也忍受不下去了。”“你打算怎么办呢?哄骗哄骗我吗?”“哦,好吧,就算我是个泼妇,可是我认为,我还不会那么糟,要是我和一个不是那么油乎乎的人生活在一块儿的话。”“科拉,你和我一块儿离开这儿怎么样?”“我也这么想过,想了很长时间。”“咱们扔开这个希腊人,一块儿溜走,一走了之。”“上哪儿去呢?”“随便上哪儿。咱们又在乎什么呢?”“随便上哪儿。随便上哪儿。你知道随便上哪儿是什么地方吗?”“随便上哪儿,咱们选中什么地方就是什么地方。”“不,不是这样,是廉价小餐馆。”“我说的不是廉价小餐馆,而是四处走走。那样很有意思,科拉。没有人比我更知道那样多么有意思啦。我知道这种生活的种种波折与欢乐。我还知道怎样去应付那种种波折。这不正是咱们需要的吗?咱们其实本是一对流浪人,那么咱们就流浪得了。”“你初来的时候十足是个流浪人,连袜子也没有穿。”“可你还是喜欢上了我。”“我爱上了你。就算你甚至没有穿衬衫,我也会爱上你。你没有穿衬衫,我会更爱你,因为我可以感受到你的肩膀多么健美和结实。”“拳打铁路上的侦探,使我练就了这身肌肉。”“而且你浑身上下都很结实,又高又大,非常结实,头发还是淡色的,不像他那样,油乎乎,个子矮小、软弱、头发漆黑,又缠在一块儿,每天晚上还往头发上抹桂油香水。”“味道一定挺好闻。”“可四处乱走也不成,弗兰克,那样最终还是得进廉价小餐馆打工。我在廉价小餐馆干,你也去干类似的活儿,比方说吧,在停车场找一份低下的活儿,穿上一件工作服。要是瞧见你穿上一件工作服,我会哭的,弗兰克。”“那怎么办?”她在那儿坐了很长时间,把我的一只手在她的两只手里揉来揉去。“弗兰克,你爱我吗?”“爱。”“你爱我是否爱到了什么也不顾的地步?”“是。”“有一个办法。”“你刚才不是说你其实并不是一个泼妇吗?”“我是说了,而且也是真心话。我可不是你所认为的那样,弗兰克。我想好好工作,干出个名堂来,就是这么回事。不过没有爱,你根本就办不到,这一点你明白吗,弗兰克?好歹,一个女人就办不到。?,我已经犯过一次错误啦。要纠正这个错误,我不得不做一次泼妇,就一次,可实际上我并不是一个泼妇,弗兰克。”“做一个泼妇会让你掉脑袋的。”“做得巧妙就不会掉脑袋。你很机灵,弗兰克。我一直没哄骗过你,你得想出个办法来,好多人都想出了办法。别担心,我可不是第一个为了摆脱困境而成为泼妇的女人。”“他从没有干过什么欺压我的事,他这人还不错。”“他不错,真见鬼,我可以告诉你,他糟透了,浑身油乎乎的,叫人恶心。你想我会让你穿上后面印着‘检修汽车配件??谢谢您??欢迎再来’的罩衫,而他却有四套西服、一打绸衬衫吗?酒店的买卖难道有一半不是我的吗?难道不是我在烧菜做饭?我烧的菜难道不好吃吗?你不是也尽了一份力吗?”“听你这么说,好像也挺有道理。”“有道理没道理,除了你我,有谁会知道呢?”“除了你我。”“对啦,弗兰克,只有你我才最重要,对吗?不是你我去四处流浪或是干什么别的,就只有你我本身才最重要。”“不过。你一定是一个泼妇。如果你不是,你不会让我有这样的感觉。”“那么咱们就这么说定了。亲亲我,弗兰克,亲我的嘴。”我亲了她。她两眼仰望着我,闪闪发光,就像两颗蓝色的星星。那样子就像是在教堂里举行婚礼。第四章“有热水吗?”“干吗不上盥洗室去?”“尼克在里边。”“啊。我用水壶来倒点儿水给你。他洗澡的时候喜欢把整个热水器装得满满的。”我们就像说给人听那样扮演起来。那时候大约是晚上十点钟,酒馆已经停止营业;希腊人正在盥洗室里。他每个星期六晚上总要好好洗一番。我们的计划是: 由我先把水端到自己的房间里,准备刮脸,接着想起来我把汽车忘在外面,于是又走到外面去张望,万一有人来就按一下喇叭通知她。她得等到听见他进了浴缸才走进去取一条毛巾,然后用一柄包着皮的金属棒子从后面猛击他的脑袋。金属棒子是我用糖果口袋替她做的,头上塞满了滚珠轴承。本来是打算由我去干的,不过我们想,她走进盥洗室去,他决不会在意,而要是我走进去,说是前去找剃刀,他就可能会从浴缸里走出来,或是帮我寻找。她下手以后,就先把他按在水里直等到他淹死,然后再把水龙头开上一会儿,从窗子里跳到门廊的顶棚上,顺着我放在那儿的活梯走到下边地面上。她把那柄金属棒子递给我,再回到厨房里去。我就把滚珠轴承收进盒子里,把那只糖果口袋扔掉,把汽车开进车房,再回到我的房间里,开始刮脸。她等到盥洗室里溢出来的水滴滴答答流到厨房里,才大声叫唤我。我们就冲进门去,找到他,然后打电话请大夫来。我们预计,这样最终看上去会像是他在浴缸里一滑,继而跌倒,摔昏过去,然后淹死了。这主意我是从报纸上的一篇报道中看来的。那篇报道的记者说,大多数意外事故就发生在人们自己的浴缸里。“小心点儿,水挺烫。”“谢谢。”盛水用的是一只深平底锅。我把它端到我的房间里,放在梳妆台上,又把刮脸用的东西全都摆好,然后下楼走到外面汽车旁。我在车子里坐下,既可以看到路上的动静,又可以看到盥洗室的窗子。希腊人正在唱歌。我忽然想着最好留意一下他唱的是什么歌。原来是《亲爱的妈妈》。他唱了一遍,接下去又唱了一遍,我朝厨房里望望,她还在那儿。一辆卡车拖着挂车从转弯处转了过来。我连忙用手按了一下喇叭,因为那些卡车司机有时候会停下来找点儿东西吃。这种人敲起门来总没完没了,直到你把门打开为止。可是他们没有停下来。接着,又驶过了两三辆汽车。它们也没有停下来。我又朝厨房里望望;她已经不在那儿了。卧室里有盏灯一直亮着。这时候,我突然看见后面门廊上有个什么在移动。我的手已经要去按喇叭,这时我才看出来原来是一只猫。那不过是一只灰色的猫,但是却使我吃惊不小。那时候,我最不乐意见到的东西就是猫。一会儿,它不知上哪儿去了;过了一会儿,它又出现,在那个活梯周围嗅来嗅去。我不想按喇叭,因为那不过是一只猫,可我又不想让它逗留在活梯四周。我于是跳下车,走到后面,“嘘”的一声把它赶走。我想回到车上,可是刚走了一半路,猫儿又回来了,而且顺着梯子往上爬。我又“嘘”的一声把它赶走,一直赶到后面棚屋那儿。我转身回到汽车旁,站在车外稍许等了一会儿,看看猫儿是否会再回来。这时候,州里的一名警察骑着摩托车从拐弯处转过来,瞧见我站在那儿,便停下车,驶进来。我连动都没来得及动。他正好停在我和汽车之间,使我无法去按喇叭。“在这儿休息一会儿吗?”“我刚出来,想把车子开进车房去。”“这是你的车?”“是我老板的车。”“那好。我只是查看查看。”他四下看了看,突然瞧见了一个什么??“我的天!瞧呀!”“瞧什么?”“该死的猫儿,想爬上那架活梯去!”“哈!”“我喜欢猫儿,它们总是四下乱窜。”他戴上手套,又朝黑夜看了一眼,踢了几下脚蹬子就驶走了。等他走得看不见后,我忙奔向车去按喇叭,可已经太晚了。门廊上火光一闪,店里的灯全部熄灭了。屋子里传来科拉一声可怕的尖叫。“弗兰克!弗兰克!出事啦!”我跑进厨房,但是厨房里一片漆黑。我口袋里又没有火柴,只好摸索着走。我和科拉在楼梯上碰上了,她正在往下走,我正走上去。她又尖叫起来。“别叫,看在上帝的份上,别叫!你下手了吗?”“下手啦,可我还没把他按在水里,就停电了!”“咱们得把他救活过来!外面刚才来了一名州里的警察,他瞧见了那架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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