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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日本扶植汪伪政权研究(抗日战争专题研究)

書城自編碼: 3807891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歷史史學理論
作者: 张展
國際書號(ISBN): 9787214275226
出版社: 江苏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2-11-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精装

售價:HK$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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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作者精通日语,具有非常好的史学功底。不同于以往多数使用中文资料来研究汪伪政权的著作,本书使用大量日文一手资料,中日文献两相佐证,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史料价值。
內容簡介:
本书主要围绕日本扶植汪伪政权决策过程,考察了日本高层侵华政策的演变。日本原计划按照自己的设计,扶植取代国民政府的伪政权,以彻底重构中国政治社会生态。但侵华战争陷入困局后,日本为迫切脱身而不得已调整了原有政策,在诱降国民政府的同时,采取旨在分化削弱抗战力量的欺骗性的“谋略工作”,吸引了汪精卫集团的卖国投敌。汪精卫集团被当做日本诱降国民政府以及控制占领区的工具,在日本决策逻辑中处于边缘地位。由于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日本对汪政策并不稳定,而决定其轨迹的,是日本侵华形势和战略需要的变化。
關於作者:
张展,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博士后。主要研究抗日战争史、中日关系史、日本史,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侵华日军军队体制研究(1937—1945)》,参与多个国家社科重大项目与多套日本侵华史料编纂工作,曾在《近代史研究》《抗日战争研究》《民国档案》等核心期刊发表文章10余篇。
目錄
目录
导论
(一)选题缘由
(二)现有研究成果
(三)本书结构与创新点
(四)研究方法与资料
第一章 扶植伪政权与诱降汪精卫(1931年9月—1938年12月)
第一节 扶植各地伪政权
(一)间接殖民统治与伪满洲国
(二)华北伪政权
(三)华中伪政权的成立及其与华北伪政权的关系
(四)伪蒙疆政权
第二节 对国民政府的“和平工作”及其失败
(一)“全面调整国交”———日军扩大战争的目的
(二)“船津和平工作”
(三)“陶德曼调停工作”
(四)“和平工作”与扶持傀儡政权
(五)近卫第一次声明实质否认国民政府
(六)1938年春夏间的“和平工作”
第三节 诱降汪精卫
(一)“主和派”汪精卫的动摇
(二)日本的对华新方针
(三)日军对华的“谋略工作”
(四)日汪“重光堂密约”
(五)汪精卫投敌与发表“艳电”
第二章 扶植汪伪政权成立 (1939年1月 —1940年3月)
第一节 近卫内阁的更迭及对汪态度的转变
(一)近卫内阁的更迭
(二)对汪精卫的冷遇
(三)自河内“营救”汪精卫
第二节 决定扶植汪精卫政权与接待汪访日
(一)成立“汪精卫政权”方案的提出
(二)以汪精卫成立“新中央政权”方针的确定
(三)接待汪精卫访日
第三节 扶植汪精卫组织“新中央政府”的准备工作
(一)协调汪精卫集团与南北伪政权的关系
(二)国内外形势与日本对汪政策的变化
第四节 日汪签约与汪精卫“新中央政府”的成立
(一)日汪密约的提出
(二)日汪密约的签订
(三)汪精卫“新中央政府”的成立
第三章 对汪伪政府的 “承认 ”问题 (1940年4月 —1940年11月)
第一节 汪伪政权成立前后的日汪关系
(一)日本的对汪“指导”机构
(二)对汪“特派大使”
(三)日汪基本条约谈判
第二节 拖延“承认”汪伪政权
(一)拖延“承认”汪伪政权的原因
(二)日本的内外环境与对汪“承认”的再度拖延
第三节 “承认”汪伪政权与日本对汪政策的确定
(一)以日军持久战计划为基础的对汪方针
(二)与汪伪政府签约和正式“承认”
(三)日汪签约后的日本对汪政策
结语
日本扶植汪伪政府成立大事记
参考文献
附录:日汪间部分主要条约
索引
內容試閱
日汪“重光堂密约”
劝降汪精卫的工作,虽然由军部主导,但也得到政府方面密切协同。影佐祯昭、今井武夫等人与汪精卫集团的交涉,“其一切经过,每次都由陆军大臣报告五相会议,并获得其同意”。而外务省也提供了重要协助,根据高宗武等人与影佐等人的计划,香港是汪精卫集团脱离重庆后的重要活动地点,但日军活动并不自由:“为了实行对汪谋略,要将香港当作汪一派活动的中心,但在占领广东后,我国军人无法进入英领香港活动,因此希望外务省的协助。”为了确保计划能够顺利进行,高宗武要求,日本应将驻香港总领事换成与自己“互通腹心”的田尻爱义。高宗武的要求很快通过影佐祯昭,传达到陆相板垣征四郎处,板垣征四郎转述给外相有田八郎,有田“当即批准任命”。田尻本人判断,外务省之所以参加、配合劝降汪精卫的工作,“有着增强未来的发言权的考虑”。
在公开场合,以首相近卫文麿为首的日本政府发表各项声明,为诱降汪精卫做出铺垫,而军部则秘密与汪精卫集团直接交涉。
11月12日至14日,梅思平、高宗武等人奉汪精卫之命,就“和平条件”同影佐祯昭、今井武夫等人进行讨论。
根据汪精卫集团的行动计划,日汪间就“和平条件”达成共识后,汪精卫将寻求借口离开重庆前往昆明,日本政府随即公布“和平条件”,汪则声明与蒋介石断绝关系,再乘飞机赴河内,在之后转至香港,发表收拾时局的声明,掀起“和平运动”。与此同时,云南军队首先反蒋独立;四川军队接着起来响应。
对于把诱降汪精卫当作“谋略工作”的日本来说,汪精卫的“和平运动”能否吸引实力派参加,能在多大程度上削弱国民政府,是问题的核心。而对于汪精卫集团而言,日本政府的“和平条件”是否可以接受,则是其投敌的重要前提。
日本当局曾构想,在诱降汪精卫、孔祥熙等“和平派”人物时,要提出较为宽大的条件,以吸引对方接受。宇垣曾交代驻香港总领事中村丰一,在进行“和平工作”之际,要向对方表示“日本国民视蒋介石为仇敌和对手,蒋下野,另组亲日反共政府,可以作为友邦,谈判较为宽大的条件”。外务省拟定的。对中国和平论者交涉要点。也要求,要向对方表示:“只有蒋介石下野,才能缓和日本国民情绪,给予中国较为宽大的和平条件。”
本着这种给汪“较为宽大的和平条件”的要求,11月20日,日本方面代表影佐祯昭、今井武夫,与汪方代表高宗武、梅思平在双方谈判地点,即日军土肥原机关长土肥原贤二私宅重光堂签订协议,即所谓“重光堂密约”。“重光堂密约”确定“中国承认满洲国”,在经济方面“承认日本的优先权,特别是华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方面给予日本特殊的方便”,赔偿日本侨民损失等。对汪精卫集团而言,密约确保在两年内撤军,撤销治外法权等,也算是一定程度的“让步”。在同日本方面的交涉中,梅思平“和高宗武自行计议:此等条款固为严酷,然……未始不可以此为谈判之基础”,消息传回重庆,周佛海也“觉得有这样的条件似乎可以和了”,汪精卫对此认为,“中国的国力已不能再战了,非设法和平不可了”;“熟虑之后,以为国民政府即以此为根据,与日本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显然,汪精卫认为,这样的条件是可以接受的。
就“重光堂密约”的具体条件,汪精卫向陈公博表示,“中日和平已经成熟,近卫已表示了几个原则:一、承认满洲国。二、内蒙共同防共。三、华北经济合作。四、取消租界及领事裁判权。五、相互不赔款。中国如答应,则日本于两年内撤兵”,并认定其相对宽大。
以“重光堂密约”为基础,汪精卫向日本方面提出,对密约的部分内容,希望保留继续协议的余地,并希望在近卫声明中,添加对中国经济不进行垄断,不干涉内政的意思。
由于堀场一雄制订“调整中日新关系方针”的重要宗旨,在于将“解决事变的条件,限制在一月份提出的和平条件之内”。而据此而成的“重光堂密约”的条件,对中国而言,虽然仍是一份卖国条文,但相较“陶德曼调停”日方第二次提出的条件,并未更为严苛。尤其是不赔款、两年内撤兵的条文,是吸引汪精卫集团投敌的重要条件。
然而,作为日本陆军的“谋略工作”的一部分,“重光堂密约”的主要目的是引诱汪精卫从速投日,其双方的签订人,也并非中日当局的正式代表,密约并不具有真正的国际法效力,无法保证日本当局会切实履行。正如周佛海在战后供述中所表示的,在“重光堂密约”上签字的,“高、梅固然不能代表中国,影佐、今井又哪里能代表日本?”
比如,关于“在两年内撤兵”的条件,汪精卫认为事关重大,以此作为自身煽动国内“和平”舆论的重要凭借:“其尤要者,日本军队全部由中国撤去,必须普遍而迅速,所谓在防共协定期间内在特定地点允许驻兵,至多以内蒙附近之地点为限。此为中国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所关,必须如此,中国始能努力于战后之休养,努力于现代国家之建设。”
然而,日本陆军准备长期在华驻军,并无意按照“重光堂密约”为撤军时间设定限制,也无意为“谋略工作”而“软化立场”。12月8日,陆军省次官向华北方面军、华中派遣军参谋长发去电报,确认对华“新方针”并不会动摇长期驻军的底牌。电报中表示,近卫“准备在11日左右,于大阪以‘总理谈话’的形式,发表御前会议通过的‘调整日华新关系方针’的概要”,“谈话中可能包含‘希望无需为确保治安而长期驻兵’的口吻,如果根据前后关系冷静判断的话,此事可谓理所应当,要避免让人误以为系我方软化立场,带来占领区之内民众的动摇,烦请将此点贯彻于下属部队,及对既成政权的指导中”。
即便是“无需长期驻兵的口吻”,最终也未能反映在近卫文麿发表的声明中。正如影佐祯昭所言,关于撤军,这“个问题在日本国内非常微妙”,“一提到撤兵便刺激日本一般国民”,因此在之后发表的近卫声明中,省“略了撤兵的文字,这是由于陆军的要求所致”。而据参与诱降汪精卫的犬养健回忆,自己曾就此问题向近卫求援,向陆军施加压力,近卫则表示“不行啊,不起作用”。而实际上,近卫自己已经决定,治“安不恢复,则不撤兵”。
另一方面,对日本能否诚实履约,汪精卫集团并无把握,亦无制约对方的筹码。而“和平工作”能否成功,能否拉拢“实力派”支持,也仍然是一个未知数。面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以及投敌所违背的民族大义,汪精卫内心充满矛盾迟疑,对未来茫然无措。在与日方联系的过程中,周佛海在日记中记下:晚“赴汪宅便饭,并商谈时局。实难决疑定计,实非易事也。”甚至在“重光堂密约”已经签订后的11月26日,还出现了“汪忽对过去决定一概推翻,云须商量。余等(周佛海等)以冷淡出之,听其自决,不出任何意见”的情况。为了确认日本提出的“和平条件”,周佛海等人要求对方“把这个条件阁议通过”,“还要御前会议通过”,“由总理大臣发表宣言,公诸世界”,对方“居然都答应了”,汪精卫集团由此才得以坚定了投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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