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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劳伦斯读书随笔

書城自編碼: 3701530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文學外国随笔
作者: D.H.Lawrence 陈庆勋译
國際書號(ISBN): 9787100203111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出版日期: 2021-12-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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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啊,给我一本小说,让我听听小说说了些什么。可是小说家呢,却常常是些唾沫横飞的骗子。”—— D.H.劳伦斯
? 天才的另一个侧面——英国著名作家D.H.劳伦斯谈小说、诗歌、艺术
英国著名作家劳伦斯以小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儿子与情人》等闻名于世,但他同时也在诗歌、评论和绘画方面颇有造诣。本书就是劳伦斯的读书和艺术随笔集,收录了他论美国作家及作品的杰作《美国经典文学研究》、严肃著作《托马斯·哈代研究》、著名评论《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辩护》以及其他关于小说创作、诗歌、绘画的随笔十余篇,带领我们认识天才的另一个侧面。
? 文学批评中少有的杰作,个性十足,小说家的入门读物
不同于小说的细腻,劳伦斯的读书随笔笔触犀利、充满激情和个性,表达了许多在当时颇为大胆、前卫的观点,对大师托尔斯泰、小说家乔伊斯和英美小说创作现状均有自己独到的见地,充满幽默感,今天读来依然令人耳目一新。其中《美国经典文学研究》被誉为“现代文学批评中少有的杰作之一”,结合社会历史对美国文学和文学家创作进行了深入剖析,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这位天才小说家的创作思想,更是小说评论和小说创作的入门读物之一。
內容簡介:
《劳伦斯读书随笔》是英国著名作家D.H.劳伦斯的读书随笔集,收入劳伦斯谈论小说创作、艺术与道德、以及《美国经典文学研究》和谈论其他作家作品(如托马斯·哈代、托马斯·曼等)的经典评论作品。劳伦斯以小说创作赢得声誉,也是20世纪一位重要的诗人,但是他对文学和阅读的批评随笔同样富有价值。这些随笔充满激情和个性,态度鲜明,具有浓重的思辨色彩。其中的《美国经典文学研究》更被誉为“现代文学批评中少有的杰作之一”,“不仅具有历史意义,亦是对文学批评的永久贡献,本身就是一部血运旺盛的文学作品”。
關於作者:
作者简介:
D.H.劳伦斯(David Herbert Lawrence,1885—1930年),20世纪英国小说家、批评家、诗人、画家。他出生于一个矿工家庭,因其创作内容大胆而颇具争议性,代表作品有《儿子与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等。

译者简介:
陈庆勋,男,文学博士,上海师范大学教授,主要从事文学翻译与英美文学研究,出版著译作品有《末代大亨》《天使望故乡》《雾都孤儿》《艾略特诗歌隐喻研究》等。
目錄
才的侧面像 / 陈庆勋?——《劳伦斯读书随笔》序
?谈小说
?小说为什么重要
?道德与小说
?小说与情感
?给小说动手术或者扔一颗炸弹
?约翰·高尔斯华绥
托马斯·哈代研究(选译)
乔万尼·维尔加
《宗教法庭大法官》序
德国式作品:托马斯·曼
美国经典文学研究(选译)
《新诗集》自序
诗歌中的混沌——《太阳的凯旋车》引言
评《当代诗选第二辑》
雷切尔·安南德·泰勒
艺术与个人
艺术与道德
291?作画
301?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辩护
內容試閱
天才的侧面像
——《劳伦斯读书随笔》序
劳伦斯是天才。劳伦斯是小说家、诗人、散文家、评论家和画家。他的天才当然首先体现在他那些充满诗情、灵性、生命力和想象力,同时又不乏思辨色彩的小说中,这已是举世公认;而他那些同样充满灵性、生命激情和丰富想象力,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是天才的另一个侧面的那些诗篇、散文、评论和绘画却几乎湮没在岁月的灰尘中。在西方尚且如此,在中国就更不会有人像“炒作”他的小说一样让这些“小玩意儿”上讲坛下地摊了。
究其原因,不外乎是这么几条:一、这些小玩意儿“不伦不类”,是评论还是创作,是哲学思辨还是宗教启示……读来令人莫衷一是。二、不同于写作长篇小说,他写评论文章时从来不曾板起面孔做严肃的逻辑论证,而是随心所欲,信手拈来,更不在乎建立起一套严格的哲学理论体系,因而读者也就难以理出个头绪来。三、劳伦斯的观点,用他自己喜欢的词语来说,时刻都在“流”、在“变”。四、他的有些文章的确思辨色彩太浓,冗长,啰唆,乏味。
但既然是珍珠,拭去灰尘,依旧会闪光;既然是生命的激流,必然具备震撼人心的冲击力。

并不像读者们通常所认为的一样,劳伦斯除了一些惊世骇俗的言论之外并无稳定的、有体系的哲学思想可言;也不像一些评论者所说的一样,劳伦斯的思想只能简单地概括为“性宗教”。其实,劳伦斯的创作和评论都是有一定的轨迹、理论和准则可循的。但是,由于他的观点从未得到统一概括,而是散布在他的评论性散文与书信之中,因此有必要在此稍做引介,以便对我们面前的这位天才的作家有一个更好的理解。
劳伦斯的严肃的哲学思考可以说是从他在1913年为《儿子与情人》写一个并不打算发表的序言时开始的。他从创作《儿子与情人》的切身体会发现,“儿子”“母亲”和“情人”很富有象征意义,完全可以由此出发将他的思想体系化。在1913—1914年这两年间,他一边着手创作《虹》,一边反复研读哈代的小说,几经易稿,终于完成了他的《托马斯·哈代研究》。这部他原打算作为小册子发表的作品直到1936年才在他的遗文集《凤凰》中正式出版。它的完成标志着劳伦斯的思想体系已具雏形。这一共分十章“研究”的标题与其内容其实是很不相称的。尽管其中不乏对哈代作品的洞察之见,但总的说来,劳伦斯只是以哈代为引子来阐述他的哲学宗教观点,探索文学艺术创作与评论的一般规律,乃至一般人的恋爱婚姻。用劳伦斯自己的话来说,它可以说是“关于世界上任何其他事情的,但就不是关于托马斯·哈代的”,它是“我的心灵忏悔录”。[1]
整个《托马斯·哈代研究》都是紧接着《儿子与情人》的序言、围绕着他对基督教的三位一体的解释或者修正而展开的。劳伦斯认为,圣父代表肉体,圣子代表字词;个人亚当也就是耶稣;肉体造就了字词——与基督教的说法恰好相反。肉体属于圣父,这是不可改变的;人属于字词,而字词枯萎了。圣子篡夺了圣父的地位,肉体便离我们而去,只剩下衰败的字词,这就意味着精神排挤掉了肉体。字词无法使我们与女人融为一体,从而导致了我们的毁灭。按劳伦斯的表述,也可以说肉体就是圣母,圣母生出圣子,而圣子又说出言辞,因而圣母(即女人)或者肉体是我们所有本能或者血性知识的源泉。
这就是劳伦斯的带有鲜明异教色彩的“神学”的核心内容,也是他展开社会批评与文学艺术批评的理论基础。当然这还只是劳伦斯的思想的一种表述方式,在不同的地方他还会用不同的词语、不同的概念或者不同的意象来表达,有时甚至还相当玄奥。一些他频繁使用的词语如“上帝”“道德”“生命”“阳物”,其实指的是大致相似的内容。
在劳伦斯看来,几千年来的西方文明,尤其是文艺复兴以来的西方文明,由于排挤掉了肉体——也就是他所谓的“上帝”“生命”“性”“本能”——因而就只剩下了一片苍白荒凉的精神意识,所以肉体与字词的结合和男人与女人的结合,不论把它们当作事实看待还是当作象征看待,在劳伦斯看来都是至关重要的,是他进行艺术批评的准则,也是他进行艺术创作的准则。这一点他在1914年6月给麦克略德的一封信中说得非常清楚:
我认为,使艺术源泉不至于枯竭,使艺术得以复兴的方法就是使其成为一项男女合作的事业。我觉得该做的事就是鼓励男人靠近女人,向她们敞开胸怀,由她们来改变他,也就是让女人接受男人。这是使艺术和文明获得新生命的方法。让男女在一起互相吐露真情。这将产生一种伟大的、深沉的感情,以达到一种默契,经受痛苦和喜悦。这需要一段时间来探索和发掘。因为一切生命和知识的源泉存在于男人的生命与女人的生命、男人的知识与女人的知识、男人的心声与女人的心声的互相交融混合之中。[2]
如果说劳伦斯先期的哲学思想具有太浓的宗教色彩、侧重玄奥的思辨的话,那么他后来则转向解决实际问题,这大概是因他《虹》的初稿受到几家出版商的拒绝、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以及他的实际生活的影响的缘故。通过对哈代作品中的人物、人物之间的各种关系以及悲剧的实质等方面的分析,他的哲学思想逐渐明晰化,而且更侧重服务于艺术目的。通俗一点说,他的哲学发展成为了一种生命哲学,而这一哲学又是他的艺术法律。劳伦斯通过对哈代的分析认识到,“所有小说都必须有某种生存理论作为背景或结构骨架,必须有某种玄学体系。这种玄学体系必须促进艺术家的意识目的之外的艺术目的,不然的话,小说就会成为一篇论文”。
那么他的“玄学体系”又是如何与“男女的合作”挂起钩来,又是如何“促进艺术家的意识目的之外的艺术目的”呢?
我们首先应该清楚他所谓的“男女合作”的意义。尽管就劳伦斯个人而言,这一词语也意味着他自己与妻子弗利达共同参与艺术创作,但是它更重要的则是从男人代表字词、女人代表肉体这一角度来说的,也就是男人(即字词或精神)从事艺术创作时,不能离开女人(即肉体或本能),必须回到女人那里去获取新的养料。而“意识目的之外的艺术目的”同样也就是指艺术不能是纯粹精神的产物,而应该同时还是艺术家的本能或者直觉的产物。
在劳伦斯看来,圣父(或肉体)与圣子(或字词)是宇宙中永远既相互对抗又相互依从的力量。圣父(亦即女性)的力量可称为法的力量,圣子(亦即男性)的力量可以称为爱的力量。既然圣父是稳定不变、包容一切的,所以根据这一法则,生命仅仅是一种纯粹的存在,与由创造物组成的宇宙完全是联成一体的。人存在于肉体、自然与感知之中。而在整个创造过程之中,与此相对的圣子的爱的力量同时在发挥作用。这种力量促使存在向主观认识运动和变化,促使无差别的统一体向异己的观念运动和变化,从而确立起自己与对方相抗衡的地位。这两股相互对抗的力量是一切进步与发展的动因。在这一永无终止的对抗过程中,每发生一次冲突,人的生命、宗教或者艺术就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圣父与圣子冲突产生了圣灵;性冲突产生了完美的婚姻,使男女双方获得了完整的自我;艺术作品则是艺术家身上两种力量相冲突的产物。
以上只是对劳伦斯哲学思想的一个简要介绍。需要说明的是,一方面,他的观点往往存在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之处;另一方面,这里介绍的只是对他的主要作品和这个小集子中的文章有直接而重要影响的观点,而对他晚期的一些启示性的神秘论观点,在此就从略了。

接下来谈谈他的文艺评论以及他的哲学观点在评论中的运用。
在劳伦斯的所有作品中,他的文艺评论是不受重视的部分之一。尽管对劳伦斯某些观点深表赞扬并以此为他们自己的研究的起点的研究者也不乏其人,但是对他的评论至今还没有人做出全面而公允的评价——当然,这也并非是这篇序言的目的。
劳伦斯的文学评论观集中地体现在《约翰·高尔斯华绥》一文中。他的观点可以简括为以下几条:一、推崇感情(或情感),反对侧重理智的科学分析法;二、评论家必须富有感受力,勇于直陈自己的真实感受而不拘泥于社会道德;三、评论家必须形成而且坚持自己的评价标准。劳伦斯自己的评价标准当然就是上文提到的哲学观点。这些观点和准则是劳伦斯通过总结自己的评论实践而得出的。
收入这一集子中的前面五篇文章反映了劳伦斯对小说的一般看法,是探讨他的小说思想的重要材料。在《谈小说》一文中他提出了对小说的三条基本看法。其一,小说必须是“富有生气的”。这是他的“生命哲学”的直接反映,也是他的艺术创作与艺术评论的首要原则。其二,小说必须是一个生动而有机的整体。其三,小说必须是“正直诚实”的。从他对托尔斯泰等人的批评可以看出,他所谓“正直诚实”其实是相对作家而言,指作家应尊重作品自身的规律与逻辑,而不可将自己的观念强加到作品中。在《小说为什么重要》一文中劳伦斯之所以再三强调小说的重要性,是因为他认为小说是能全面地反映生活并且作用于人的整个生命的一种文学作品。《道德与小说》中的“道德”其实是指介于圣父与圣子之间的“圣灵”,或者说是劳伦斯极为关注的各种“关系”。他用了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道德是一架永远颤动着的天平,艺术家切不可出于偏见而将手指伸进秤盘之中。同时他又反对将“关系”固定下来,因为一切事物正是通过天平的颤动而获得新生命的。《小说与情感》则在批判西方文明的同时号召人们倾听发自人的内心深处的野性的情感的呼唤。《给小说动手术或者扔一颗炸弹》是劳伦斯对他的同时代小说做出的诊断。尽管他的冷嘲热讽有些过分,但他批评普鲁斯特和乔伊斯的写作过分琐碎、没有生机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他对小说的前途仍然是充满信心的,他的处方是运用新方法为小说注入新情感。
《托马斯·哈代研究》是劳伦斯重要、严肃的一部评论作品,这里只选译了直接对哈代的作品进行分析与评价的部分章节。劳伦斯主要是从悲剧性质、人物性格与人物之间的关系这三方面来对哈代进行评价的。他认为哈代的悲剧和托尔斯泰的一样,只是人为了实现自我而人为地强加在人身上的社会道德体系所造成的悲剧,而不是像俄狄浦斯与哈姆雷特一样,是违背自然与生命的“大道德”所造成的悲剧,因此相比之下哈代笔下的悲剧是低层次的悲剧,甚至算不上悲剧。而哈代笔下的人物,劳伦斯则认为,他们全是些没有得到充分发展也没有鲜明个性的主角,因而“尚未诞生”。这一看法是许多哈代研究者都认同的。而劳伦斯自己的两部代表作《虹》和《恋爱中的妇女》正是在这些结论的基础上起步的。哈代是劳伦斯受惠多的作家。《托马斯·哈代研究》的另一引人注目之处是它采用了一种全新的批评方式。也就是,在《托马斯·哈代研究》这一文本中,作为批评家的劳伦斯与作为批评对象的哈代成了文本中的两位主人公,文本的内容就是这两位主人公进行对话的内容。
谟维尔加和托马斯·曼的两篇文章是劳伦斯作为批评家所具有的敏锐感受力的很好的体现;而在他给陀思妥耶夫斯基那部没什么名气的作品所写的序言中,劳伦斯晚期的思辨文风更是可见一斑。
在1917—1918年这两年间,劳伦斯大量阅读了美国小说与惠特曼的诗,写了十余篇评论文章,于1923年以《美国经典文学研究》为题结集出版。这部论著尽管存在不少缺点,但是它所表现出来的敏锐而深刻的见解足以确立劳伦斯作为评论家的地位。他的见解可以概括为两方面:一是美国作家都是站在美洲那片土地上看世界的,因而他们的文学具有强烈的但又不为欧洲人所察觉的地域特色;二是美国作家企图掩盖他们与欧洲人的差异,但他们的艺术语言又背叛了他们。劳伦斯由此得出的一些结论现在已成为文学界的名言,如:“艺术语言是的真实”、“艺术就是通过某种模式的谎言编织出真实的”、“绝不要相信艺术家,要相信故事”等等。
在这部论著中,劳伦斯把文学批评与社会批评相糅合的特点格外明显。他认为现在还没有一个美国人在精神上摆脱了欧洲的“家长”的束缚,因此,现在的美国及其民主都只是欧洲人的意志力畸形发展的产物,由“白种土著”与印第安人组成的真正的美国尚未诞生。但是诞生的时刻不会太遥远。麦尔维尔的“佩阔德号”已经载着白种人的灵魂沉没了;那条象征着“白种民族深刻的生命存在”的大白鲸也已与这艘“灵魂之舟”同归于尽——至少从劳伦斯的哲学逻辑看来是这样的。爱伦·坡则沉迷在灵魂解体的死亡的虚幻美境中不能自拔。而惠特曼呢,他率领美国人的灵魂沉入堕落的深底,但他又是“位白种土著”,是伟大的美国诗人,是新生命、新灵魂和新美国诞生的预言人。
顺便提一提劳伦斯有关诗与画的论述。
劳伦斯将诗划分为写过去的诗、写未来的诗与写现在的诗三种。他认为写过去的可能是字字珠玑、尽善尽美的,写未来的诗可能是充满希望、令人心驰神往的,但是他唯独推崇写飘忽变幻的现在的诗。这是因为永不停留的生命只可能蕴含在瞬息万变的现在这一瞬间之中,而过去只是僵死的记忆,未来只是虚幻的遐想,均无生命可言。他之所以推崇惠特曼的自由诗,是因为它们是写现在的诗。但由于现在是一片无序的混沌,所以写现在的诗中不可能有完美与永恒。而在他谈艺术的几篇文章中,他只是再次强调了情感、本能与直觉在艺术创造中的作用,并无新的见解。

后简要介绍一下劳伦斯的论述性散文的特征。
S. 艾略特曾经批评劳伦斯没有一点幽默感,但是假如艾略特读过劳伦斯的散文,他大概就不会发表这样的言论了。的确,劳伦斯的小说无论是语言还是氛围,都是严肃和沉重的,除了偶尔有一些滑稽嘲讽的场面外,没有多少轻松幽默可言。而他的评论性文章既不同于他的小说,又与我们通常读到一本正经的学术性论著大相径庭。他的评论大都是一些随感性的杂文。
劳伦斯散文的个特点是他的推理论述总是有鲜明生动的形象相伴随。他的散文中哪怕是严肃有思辨性的也往往通过一个或几个读者熟知的形象来展开,如《托马斯·哈代研究》中的罂粟花,《〈宗教法庭大法官〉序》中的“面包”,有时他甚至将所有的论证都蕴含在形象之中。而且,他的散文中的形象总是那么自然贴切,就仿佛都是妙手偶得,全无刻意追求的痕迹。
第二个特点是他的散文具有丰富的知识性。劳伦斯的论述性散文从来都不是就事论事,他总是把一个事件放在广阔的文化历史背景中来论述。上至远古的神话传说,下至当代各种文化趣事与科学现象,无不在他的视野之中,随时听候他的差遣。因此即使读者不赞成他说的道理,也能从中得到知识与情趣的陶冶。
第三个特点是他的散文轻松活泼,风格多变。正如他从来没有写题材、风格和主题相同的小说一样,他的散文不论是文体、语调还是叙述的主题与方式都是丰富多彩的,他的《〈新诗集〉自序》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约翰·高尔斯华绥》则有点像檄文,你很难相信它们是出自一个人的手笔。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讽刺笔法。也许是因为这个世界令劳伦斯不满的地方太多,这一手法是他在散文中运用得多的,从神圣的典籍和他尊重的艺术大师,到他仇恨的人与不屑一顾的人,他都会用一些或温和或泼辣或致命的讽刺来表达他的不满。当然,在他情绪实在太坏的时候,他的讽刺挖苦也会流于歇斯底里。
第四个特点是他的散文与他的小说与诗歌一样充满激情。劳伦斯是一个充满激情而且从来不掩饰自己的感情的人。文如其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艺术语言是的真实”。下面我们将读到的那一页页恣肆纵横的激昂文字就是他的生命激情的好的印证。

陈庆勋
1998年7月28日

[1] 《劳伦斯书信集》第2卷(剑桥版),第220、235页。

[2] 《劳伦斯书信集》第2卷,第181页。

小说为什么重要*
我们对自己有着种种稀奇古怪的想法。我们认为自己要么是有着一种精神的身体,要么是有着一种灵魂的身体,要么是有着一种思想的身体。Mens Sana in Corpore Sano[1].岁月喝光了酒,就把酒瓶丢掉,这酒瓶当然就是我们的身体。
这是一种滑稽的迷信。既然我的手能写出这些如此充满智慧的文字,我为什么还要认为与指挥它的头脑相比它什么也算不上呢?在我的手与我的头脑或者思想之间,真的存在巨大的差异吗?我的手是活的,它闪烁着自己的生命。它接触周围世界里陌生的一切,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东西,也懂得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在我的手写出这些文字的时候,它欢快地滑动着,像草蜢似的跳出一笔一画,它觉得这书案很冷,如果我写得太久,它还会生出一些小小的烦恼呢。它有它自己的一些小小的想法,正如我的头脑、我的思想或者我的灵魂就是我一样,它的的确确也是我。既然我的手千真万确是活生生的,就是活生生的我,那么我为什么还要认为有一个我比我的手更称得上我呢?
当然话说回来,在我看来我的笔是没有任何生命的。我的笔下是活生生的我。活生生的我就到我的手指尖为止。
任何是活生生的我的东西都是我。我手上的任何一根毛细血管、任何一个小斑点、任何一根毛发、任何一条皱纹,都是活生生的。任何属于活生生的我的东西都是我。我的手指甲是介于我与无生命的宇宙之间的十件小武器,它们能跨越这条介于活生生的我与我的钢笔之类的东西之间那条神秘的卢比孔河[2],在我的观念中钢笔之类的东西是没有生命的。
所以,既然我的手是活生生的,是活生生的我,那么又怎能说它只是一只酒瓶、一把壶子、一个锡罐、一只瓦钵,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的胡言呢?的确,如果把我的手划一道口子,它就会像樱桃罐头似的流出血来。但是,这划了口子的皮肤、流着血的血管,还有怎么也看不见的骨头,它们都像流动着的血一样,是活生生的。所以锡罐瓦钵之类的玩意儿全是扯淡。
如果你当了小说家,你就会懂得我这话的道理。而如果你是牧师、哲学家、科学家或者笨伯,很可能这就是你没法弄懂的道理。如果你是牧师,你谈的是天堂里的灵魂。如果你是小说家,你就懂得乐园就在你的掌心里、就在你的鼻子尖上,因为它们都是活生生的;既然它们是活生生的,而且是活生生的人,那肯定比你说的乐园要实在得多。乐园是来生的事,但是至少就我而言对来生之事是不怎么感兴趣的。如果你是哲学家,你谈的是无限和无所不知的纯粹精神。但是如果你随手翻开一本小说,你马上就会明白,你谈的无限不过是刚才我说的那把就是我的身体的壶的把儿罢了;至于说认知,我把手指头伸进火里,火就会把它烧得疼痛难忍,这种感受太强烈太深刻了,相比之下,涅槃的感受却只能凭空想象。是啊,我的身体,活生生的我懂了,懂得够深刻的了。至于说一切知识的总和,比我的身体懂得的东西累积起来也多不到哪儿去。亲爱的读者,你身体懂得的东西加起来该也不少了吧。
这些该死的哲学家,他们谈起来就好像他们摇身一变,成了蒸汽,就好像他们变成蒸汽之后就比他们穿着衬衣之时重要得多。全是胡说。每个人的生命就到他自己的手指尖为止,哲学家也不例外。那就是他那个活生生的人的终点。至于从他那里冒出来的语言、思想、叹息、渴望,都不过是以太中的无数振动,根本就没有生命。但是如果这些振动传到了另一个人身上,他可能会将它们吸收进自己的生命之中,这样他的生命就可能面貌一新,就好比变色蜥蜴从黄色石头上爬到绿色的树叶上。话是这么说,但仍然改变不了这样一个事实:哲人圣贤的所谓精神、启示和敬谕是毫无生命的,像无线电报一样,不过是以太中的振动罢了。所有这些精神之类的玩意儿都仅仅是以太中的振动。如果你这个活生生的人因为这种以太中的振动而焕发了新生,那是因为你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因为你千方百计去获取营养与激励。但是说传送给你的启示或者精神比你充满活力的身体更重要,那就是无稽之谈了。你还不如说餐桌上的土豆更重要呢。
除了生命之外没有什么东西是重要的。在我个人看来,除了在活物之中,我是在任何地方也看不见生命的,大写的生命唯独活人才拥有。连雨中的卷心菜也拥有生命。所有拥有生命的东西都是神奇的,而所有死东西都是活东西的附属物。活狗强于死狮子。但活狮子又强于活狗。C’est la vie[3]!
圣徒、哲学家或者科学家似乎连这么一条简单的真理也是不可能坚持的。在某种意义上说,他们都是背叛者。圣徒的愿望是将自己作为精神食粮奉献给众生。阿西西的圣方济各竟然将自己的身体变成一种天使糕,以便人人可以吃上一片。但是天使糕毕竟比不上活生生的人。可怜的圣方济各在弥留之际大概是这样对他的身体道歉的:“原谅我吧,我的身体,这些年来我真的亏待了你!”身体不是圣饼,是不能给别人吃的。
哲学家却是另一番情形,因为他会思考,所以他断定只有思想才是重要的。这就好比一只兔子,因为它能拉出一些小粪球,所以它就断定,除了小粪球之外什么都是微不足道的。至于科学家,只要我还活着,他对我就毫无用处。在科学家看来,我已死亡。他将已死的我的一小块放在显微镜下,说那就是我。他将我拆得零零散散,先说这一块是我,然后又说那一块是我。照科学家看,我的心脏、我的肝脏、我的胃向来都是科学意义上的我;这样一来,我要么是脑子,要么是神经,要么是肾脏,要么是肌体组织科学中更新潮的什么玩意儿。
在此我要断然否定我就是灵魂、身体、思想、智力、头脑、神经系统、肾脏或者我身体的任何其他部分。整体大于部分。因此,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我大于我的灵魂、精神、身体、思想、意识,也大于任何只是我的一部分的东西。我是一个人,而且是活生生的。我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且只要可能,我决计直到生命的后一刻,也要继续做一个活生生的人。
由于这个原因,我当了小说家。而作为小说家,我认为自己胜过圣徒、科学家、哲学家和诗人。就人的不同的点点面面而论,他们都是大师,但是活人的全貌他们绝不可能抓住。
小说是一种能充分反映生活的书。书籍不是生活。它们不过是以太中传来的振动。但是小说作为一种振动,它能使整个活人颤动起来。这种振动是诗歌、哲学、科学或者其他任何书籍的振动无法比拟的。
小说是生活之书。从这个意义上说,《圣经》是一部伟大而混乱的小说。你可能会说,它写的是上帝。但它的的确确写的是活人。亚当、夏娃、撒莱、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撒母耳、大卫、拔示巴、路得、以斯帖、所罗门、约伯、以赛亚、耶稣、马可、犹大、保罗、彼得[4],这些人从开头到结尾,不是活人又是什么?的确是活人,而不是活人的一点一滴。连主也是一个活人,他还在火焰腾空的荆棘丛中朝摩西的脑袋上扔石块呢。[5]
我真诚地希望大家开始领会到我的意思,领会到小说作为一种以太中的振动为什么极其重要。柏拉图与我理想的尽善尽美的一面共鸣。但是共鸣的只是我的一小部分。在活人这一奇特的结构中,完美的只有一小部分。“登山宝训”与我那无私的精神共振。但是共振的也只是我的一小部分。“十诫”使我身上的作恶本性发抖,并且警告我:若不看住自己,就会沦为盗贼凶犯。但是就连作恶本性也只是我的一小部分。
我倒是很乐意让我所有的这些小部分都颤动着生命与生命的智慧。但是我的愿望却是,整个儿的我会整个儿地颤动起来。
当然,这种颤动只可能发生在我这个活物的内心之中。
但是,这种颤动尽管因为传递而有可能产生,却又只有在将整部小说传递给我的条件下才能变为现实。《圣经》——必须是完整的《圣经》——还有荷马与莎士比亚的作品,它们都是古代小说中的之作。它们都是以其包罗的一切来影响所有的人。换个说法是,它们以其整体而影响整个活生生的人,是人的整体而非其任何一个部分。它们是让整棵树都颤动着新生命,而不是仅仅促使它朝某一个特定的方向生长。
我再也不想朝某一个方向生长了。而且我还会想方设法阻止其他人作单向发展。单向前进就会走进死胡同。现在我们就陷在死胡同中。
我不相信什么眩惑的天启,也不相信什么至高无上的“道”。“百草枯,万花谢,主之道永不变”[6]之类的说法就是我们用来麻痹自己的鬼话。事实上正因为百草会枯,所以春雨一来才会长得更加绿叶青青。万花谢了,所以才有新蕾绽放。但是主之道其实是人的嘴巴里吐出来的,不过是以太中的振动,所以变得日益陈腐,日益叫人腻烦,直到终有一天我们对它置若罔闻,它就不复存在,比百草可要枯萎得彻底多了。像鹰一样回春不老的是百草,而不是什么“道”。[7]
别去寻求什么。快让那丑恶霸道的、永远地统统见鬼去吧。没有什么的善,没有什么的正确。万事万物都在流动和变化,甚至变化也不是的。整体就是由看起来互相矛盾、此不合彼的各个部分奇特地组合起来的。
我这个活人正是由各个互相矛盾的部分组合起来的一个奇怪的组合体。怪就怪在我今天说的“是”和昨天说的“是”就是不同。我今天的泪水与我一年以前的泪水毫不相干。如果我爱的人一点儿也没变,一点儿也不变,那我就不会再爱她。仅仅是因为她的变化之快令我刮目相看,逼我变化,催我奋进,而我的变化又动摇了她的惰性,我才有可能继续爱她。如果她一直是原地踏步,我爱胡椒瓶也一样嘛。
变化归变化,我仍然保持着某种完整性。但是如果我伸一个指头去维持这种完整性,祸事就会临头。假如我自称是这是那,而且又固执己见,那我就会变成电线杆一般僵化的蠢东西。我将永远也弄不懂我的完整性、我的个性、我的天性在哪里。我绝不可能搞清楚。空谈我的自我是没有什么益处的。那只意味着我为自己设计了一个理念,意味着我试图照着某一个模式将自己塑造出来。这可不行。量体裁衣是可以的,削足适履则不行。不错,你可以穿上一件理想的紧身衣。可是即使紧身衣的款式也是变化的。
让我们从小说里学学吧。你看小说里的人物,他们除了生活就是生活。假如他们照着模式一直行善,或者照着模式一直作恶,或者甚至是照着模式反复无常,他们都会完蛋,而且小说也死了。小说中的人物必须活,否则他就什么也不是。
我们也一样,活着就必须好好生活,否则我们什么也不是。
当然,我们所说的生活正如我们所说的存在一样,是难以描绘的。人们根据自己对生活的看法在自己的头脑中形成不同的概念,然后照着一个模式来裁剪生活。有时他们走进沙漠是为了寻找上帝,有时他们走进沙漠是寻找钞票,有时是寻找美酒、女人与歌,有时是寻找水、寻求政治改革、捞取选票。你根本没办法知道下一步要寻求的又是什么,从用可怕的炸弹和用煤气杀害邻居,到资助育婴堂、宣扬博爱,再到破坏他人的婚姻,不一而足。
混乱之中我们需要的是某种引导,编造一些“你不可”是不顶用的。
那么怎么办呢?真心诚意地到小说中去寻找答案吧。在小说中你会明白怎样才能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人,怎样又会成为行尸走肉。你可以像活人一样爱一个女人,也可能像行尸走肉一样跟女人做爱。你可能像活人一样吃饭,也可能像死尸一样胡咬乱嚼。你可能像活人一样朝敌人开枪。但是如果成了生活中的魍魉,你就有可能朝跟你非亲非故的人投掷炸弹,就好像对你而言他们只是一些非死也非活的物件。如果这些物件恰好是活的,那就叫犯罪。
要活着,要做活人,要做完整的活人,这才是关键。小说,尤其是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可以帮你一把。它可以帮助你不做行尸走肉。如今,无论是在大街上溜达的,还是在房子里踱步的,也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已大半截身子入土了。就好比一架钢琴,一半的琴键发不出声音。
但是在小说中,你能明白无误地看到,当男人死了时,女人也萎蔫了。假如你愿意,你可以培养出一种求生的本能,而不必去编造一套是非善恶的理论。
生活中是有是非善恶,永远都有。但是一个场合中的是到了另一个场合就成了非。在小说中你会看到,某一个人因为所谓的善而成了僵尸,另一个却因为他所谓的邪恶而死去。是与非是一种本能,但它是一个人的肉体、理智、精神诸方面合起来的意识整体的一种本能。只有在小说中,所有方面的潜能才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至少是有可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这样我们就会认识到,活着的原因就是生命本身,而不是苟且偷安。正因为一切事物都各显其能,这样,一个的却又无所不包的事物才会诞生:完整无缺的男人,完整无缺的女人,生龙活虎的男人,生气勃勃的女人。

[1]*?本文作于20世纪20年代中期,1936年在《凤凰》中首次发表。
 拉丁文:健康的思想在健康的身体内。引自古罗马诗人朱文纳尔的讽刺诗。
[2] 意大利北部的一条河,公元前49年恺撒越过这条河与罗马执政庞培决战。喻指界线。

[3] 法文:这就是生命。

[4] 以上均为《圣经》中的人物。

[5] 见《圣经·出埃及记》第3章第2—6节和第32章第15—19节,但并无主朝摩西的头上扔石块之说。

[6] 语出《圣经·以赛亚书》第40章第8节。

[7] 参见《圣经·赞美诗》第103章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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