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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克拉多克太太(毛姆文集)

書城自編碼: 3669408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文學名家作品
作者: [英]毛姆[W. Somerset Maugham]著 施佳
國際書號(ISBN): 9787532786213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1-08-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精装

售價:HK$ 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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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毛姆的这部早期作品初版于1902年,其主题与部分涉及婚姻、情感的情节在当年可谓惊世骇俗,甫一出版便大获成功,并多次再版。直到今天,这个故事依然毫不过时,而书中的男女主更是穿越了时空,变换了头衔,再次成为我们当下通俗婚恋文化中的主角——“孔雀女”与“凤凰男”。
內容簡介:
“本书也可名为《爱情的胜利》”——我们的“故事圣手”毛姆在开篇便如此开门见山地宣称。然而,不要被这过分的坦诚所欺骗,因为仅凭毛姆对于人心的洞察,他就不可能满足于大团圆式的俗套。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百多年前世纪之交的英国。克拉多克太太是一位富有士绅的女儿,出于一颗渴望爱情与自由的心,义无反顾地嫁给了自己的管家—— 一个出身、地位远不如她的质朴青年。但这场婚姻带给她的远不是她当初期盼的幸福……当一切终于尘归尘,土归土之后,我们的女主人公如此盖棺论定自己的丈夫:“他WeiYi的缺点就是,我爱他——又不再爱他。”
關於作者: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874—1965),英国著名作家,被誉为“ZUI会讲故事的作家”,整个英语世界ZUI畅销的作家之一。毛姆是一位成功的多产作家,在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和戏剧领域里都有建树。不过毛姆本人对自己的评价却很谦虚:“我只不过是二流作家中排在前面的一个。” 毛姆ZUI知名、畅销的小说包括《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和《刀锋》等。除长篇外,毛姆还是一个出色的短篇小说家,他的短篇小说有一百多部。1946年,毛姆设立了萨默塞特·毛姆奖,奖励优秀的年轻作家,鼓励并资助他们到各处旅游。1952年,牛津大学授予毛姆名誉博士学位。1954年,英王室授予他“荣誉侍从”称号。1965年12月16日毛姆在法国尼斯去逝。
內容試閱


本书也可名为《爱情的胜利》。
伯莎望着窗外阴冷的天。天色昏暗,乌云黑沉沉地压下来。寒风掠过无人打扫的车道,两旁的榆树上不见一片叶子,光秃秃的枝丫冻得直哆嗦。眼下已是十一月底,天气十分阴郁。残年将尽,万物似乎都被蒙上了临终的恐惧。疲倦的心灵,任其想象,也想不到仁慈的阳光,想不到春天如少女般走来,提着篮子撒播鲜花和绿叶。
伯莎转身看向姑姑,她正从一本新出版的《旁观者》上剪下几页纸。莱伊小姐寻思着该从米迪图书馆要哪几本书,于是读了秋季的书单,以及精明的出版商从负面评论中摘录的溢美之词。
“伯莎,这一下午,你看起来坐立不安。”她见侄女久久凝视,便开口说。
“我想,我要去大门口走走。”
“前面一小时,你已经去过两趟了。难不成你发现了什么稀奇的玩意儿?”
伯莎不答腔,又转身看向窗外。刚才两小时的所见所闻牢牢印在脑中,记忆犹新,念念不忘。
“你在想什么呢,波莉姑姑?”她突然发问,转身看向姑姑,发觉姑姑正盯着她看。
“我在想,谁要是瞧女人背后的头发,就能看透她的心思,眼睛得有多尖。”
伯莎笑道:“我可不觉得我藏着什么心思,我感觉……”她寻思如何表达这种莫名的感觉。“我感觉好像该把头发放下来似的。”
莱伊小姐没有反驳,又看起了报纸。侄女言下何意,她没什么兴趣,伯莎的行事作风她早就见怪不怪了。其实,她唯独奇怪的是,按常理说,伯莎是个独立的年轻女子,做什么都很正常,可她身上从未充分体现这一点。三年前,伯莎的父亲去世,之后她们朝夕相处,这两个女人学会了极为融洽地彼此包容。她们之间的感情不温不火、恰到好处,怎么看都是两个难讨好的人舒服而得体地处在一块儿……当时,莱伊小姐被叫去意大利见她临终的哥哥,在坟墓前认识了伯莎。那时候,这姑娘已经很成熟,个性很独立,不会听生人的话;而莱伊小姐也丝毫没有欲望去管教谁。莱伊小姐十分懒散,不想管别人,也不想被别人管,除此之外,别无所求。但若她责无旁贷,必须照管失去双亲的侄女,那也有一个好处: 伯莎十八岁了,撇开文明社会的监护规定不谈,已经完全能管好自己了。莱伊小姐可得好好感谢仁慈的上苍,她发现她的受监护人凡事我行我素,绝不会在她这个热衷自由的未婚姑姑身边绕着转。
她俩曾游历欧洲大陆,见了许多教堂、景色和城市。在参观的过程中,她们的主要目的似乎是对彼此掩饰自己的各种感受。在莱伊小姐看来,在某些动人的场面下流露情感是极为丢脸的事;就像北美印第安人,要遭受可怕的酷刑,却不会皱一下眉头。她摆出一副文雅人愤世嫉俗的姿态,以此掩饰自身的多愁善感,用笑容来抑制泪水——在这方面她缺乏创意,总是把格里马尔迪式的双重人格故伎重演,她因此常常窃笑自己。她觉得掉眼泪既不雅观,又不聪明。
“漂亮的女人哭起来都怪模怪样,”她说,“难看的女人要是哭起来,简直叫人作呕。”
后,莱伊小姐把她在伦敦的公寓租了出去,跟伯莎住进了莱伊府,就在肯特郡,靠近黑马厩镇,去那儿享受田园风光。两位小姐相处得十分融洽;不过,两人互相表露感情,仅限于早晚礼貌性地亲一次脸颊,彼此的态度几乎同样冷淡。她们对彼此的本事都非常钦佩,特别是在说些无伤大雅的挖苦话时偶尔表现出来的妙语连珠。这两人都太聪明,闹不了什么矛盾,相互的爱与恨掌握有度,找不出什么过不下去的理由。她俩之间的关系就是这般,如此一来,这一天伯莎的躁动在莱伊小姐看来,不过是因为年轻气盛,没什么别的问题。在寒冷又难受的冬日下午,她偏偏对大门产生兴趣,对此,莱伊小姐都懒得耸耸肩表示反对,也懒得挑挑眼皮表示奇怪。

伯莎戴了顶帽子出门了。栽有榆树的林荫道从莱伊府的正门笔直通往大门口,一度是何等壮观的景象,如今却清晰地宣告了古宅的衰败。到处都有树木枯萎和倒下,留下了难看的缺口。地上还躺着一根巨大的树干,是去年一场可怕的暴风雨留下的,管家和佃户也漠不关心,眼看着它慢慢腐烂。榆树的两旁都各有一片宽阔的带状草地,曾经打理得很好,如今长满了酸模和遍地野草,脏兮兮的。几只羊在上面啃草,而一个世纪前,穿裙环的漂亮淑女和戴佩鲁基假发的绅士曾在此散步,讨论战争和理查森先生的后几卷书。再远处是疏于修剪的树篱,往外就是莱伊庄园的大片土地……伯莎沿着这条路走去,看着大门外的公路。没有莱伊小姐冷冰冰地盯着自己看,可舒心多了。伯莎百感交集,心潮澎湃,内心像被困在网里的一群鸟儿,扑腾着挣脱束缚;但无论如何,她怎么也不会让任何人看到她内心的期望、渴望和许许多多奇怪的欲望。她走上连接黑马厩镇和特坎伯雷虚构地名,对照现实中英格兰东南部城市坎特伯雷。的公路,来回扫视,浑身战栗着,心跳得飞快。然而,路上空无一人,只有寒风吹过,她失望极了,差点抽噎起来。
她不能回到府里去。这个时候待在屋顶下,会感到窒息,而四周的墙就像牢笼。凛冽的寒风灌进衣裳,冷得刺骨,倒别有一丝痛快。等待的滋味真不好受。她步入庄园,沿着车道望向那栋属于她的白色大宅子。这条路该修了,无人清理的枯萎的落叶在狂风中四处沙沙作响。方形的府邸矗立在那儿,与周遭格格不入。房子建于乔治二世在位时,看上去像没有受到地面的支撑似的。建筑正面不加修饰,房子上有许多窗户,正中间是多立克柱式门廊,看上去像是地上搭起来的纸牌屋,没有任何根基。岁月没有给它留下任何美感,一个多世纪以来没什么变化,仍旧大煞风景,俗里俗气,毫无底蕴。房子四周都是田地,没有花园,只种了些花坛,里头的花无人照料,要么慢慢荒芜,要么枯萎凋谢。
天渐渐黑了,阴沉沉的云看起来遮天蔽日。伯莎放弃了。可她再一次往山坡下望去,心脏猛地在胸口怦然一跳;她感觉自己涨红了脸,全身的血液突然急速地在血管里流动。她发现自己无法镇定下来,惶恐之余,恨不得马上掉头逃走。她已经忘了那揪心的等待,忘了自己花了多长时间,去寻觅此时正重步走上山来的那个身影。
那自然是个男人!他走了过来,是个二十七岁的高个子,身材魁梧,骨架子大,长胳膊长腿,胸膛宽阔。伯莎认出了那身装束,她见了总是欢喜——灯笼裤和一副绑腿、粗花呢的诺福克
上衣、白色宽大硬领圈和便帽;这一身打扮乡里乡气——也正是因为他,她才开始爱上这种乡土味道——从头到脚散发着充满活力的阳刚之气。就连穿在他脚上的大靴子也让她感到一阵愉悦——瞧那尺码。从鞋子的尺码可以看出性格上的某种坚定,以及善于掌控的特质,给人极强的安全感。这身款式的行头与棕色的道路、犁过的田地完美相映。伯莎寻思,他知不知道自己这么往山坡上走,胜似一幅画。
“下午好,伯莎小姐。”
他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想到他也许只是寻常打个招呼,姑娘的心顿时沉了下去。
“我看到有人走上山坡,就觉着是你。”她说着伸出手。
他停下来握了她的手。触到他大而有力的手指,她浑身颤抖。他的手这么大、这么结实,像是用石头凿出来的。她抬头望着他,冲他笑了笑。
“不冷吗?”她说。她一面渴望倾吐芳心,道出各种缠绵的情话,一面碍于世俗,除了寒暄,什么都不能讲,这种感觉着实难受。
“那是你从来没有一个钟头走上五英里路,”他高兴地说,“我到镇上去了一趟,想去买匹马。”
他就是健壮的化身。对他而言,十一月的寒风就像夏日的微风,他的脸上泛着凉爽的红光。他双颊飞红,双眸炯炯。他朝气蓬勃、活力四射,几乎能让人感受到他身体的温热。
“你要出门?”他问。
“噢,不,”伯莎没完全说实话,“我刚去大门口走走,碰巧看见你。”
“我很高兴。现在难得能见到你,伯莎小姐。”
“希望你不要再叫我‘伯莎小姐’,”她大声说,“太见外了。”哪里是见外,简直是低声下气。“我们小时候用教名互相称呼。”
他的脸微微涨红,谦逊的态度赢得了伯莎的好感。
“没错,可是半年前你回来的时候,变了好多。我不敢这么叫——再说,你也管我叫克拉多克先生。”
“好,我以后不会了,”她笑着说,“我倒更喜欢叫你爱德华。”
她没有加上一句,说这个名字对她而言是所有教名中好听的;也没告诉他,过去的几个礼拜,她自言自语千万次唤着这个名字。
“那就跟以前一样,”他说,“你还记得,那时你还没跟莱伊先生出国,还是一个小姑娘时,我们在一起玩得有多开心吗?”
“我记得你那时总是瞧不上我,就因为我还是个小姑娘,”她笑着回答。
“哎呀,多年后再见到你,眼就把我吓住了——你的头发往上拢了,穿着长长的连衣裙。”
“我看起来没那么糟糕吧。”
两人足足对视了五分钟。突然,没来由的,克拉多克涨红了脸。伯莎注意到这点,一种莫名而微妙的兴奋传遍她的全身。她也脸红了,深色的眸子比先前更明亮了。
“见你一面没这么难就好了,伯莎小姐。”他说。
“那得怪你自己了,亲爱的先生。通往我家的路你可是看得见的,走到底肯定能找到一扇门。”
“我有点怕你姑姑。”
伯莎差点要说“懦夫难赢美人心”,但为保持端庄,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的情绪一下子高涨,感到格外高兴。
“你很想见我?”她问,心跳得飞快。
克拉多克的脸又红了,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在伯莎眼中,他窘迫的样子和天真的神情给他平添了几分魅力。
“要是他知道我多么爱慕他就好了!”她想,可她当然不会跟他挑明。
“这些年你变了好多,”他说,“我不了解你了。”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当然想见你,伯莎,”他连忙回答,似乎鼓足了勇气,“我希望常常能见到你。”
“好,”她嫣然一笑,说,“有时候我吃完晚餐,会散步去大门口欣赏夜色。”
“哎呀,我要是早点知道就好了。”
“傻子!”伯莎想,心里觉得好笑,“他没猜到,这其实是我头一个晚上这样散步呢。”

第二章
伯莎踩着轻飘飘的步子回到屋里,成百个小爱神像一群鸟儿在她头顶上盘旋。丘比特从这棵树上跳到那棵树上,把金箭射进她的心房,她心甘情愿。她的幻想给光秃的枝丫披上了嫩绿的外衣;她的快乐把昏暗的天空染成了蔚蓝色……爱德华?克拉多克如此明明白白地表达他的爱,还是头一回。放在以前,很多事情表明他并非不在乎,却也没有什么能让人完全信服,猜疑给她带来了所有想象得到的苦恼。而她呢,对自己毫不掩饰这份爱;她不觉得害羞,她狂热地爱他,拜倒在他脚下。她大方承认,他就是那个能给她幸福的男人,她愿意把自己的生命交到他坚实又强壮的手中。她下定决心,克拉多克要带她走向圣坛。
不知多少次,她曾幻想靠在他怀里——那强壮有力的臂膀中——单单是想一想这件事就可以保护她免于人世间的种种不幸。啊,她想让他把她搂入怀中亲吻;她幻想他的唇贴上她的唇,他呼吸的温热让她昏厥在爱的苦海中。
她自问,如何能熬到晚上;究竟要怎样忍受度日如年的感觉?她还得坐在姑姑对面,假装看书,或东拉拉西扯扯。太难熬了。接着,她又无缘无故心想,爱德华知不知道她对他的爱;他做梦也想不到她的迷恋有多么深。
“抱歉,误了茶点
。”伯莎边说边走进客厅。
“亲爱的,”莱伊小姐说,“黄油吐司或许不太可口,可我不明白,你怎么不吃蛋糕呢。”
“我什么都不想吃。”她叫道,一下坐在椅子上。
“可你像是要渴死了。”莱伊小姐接着说,一边用敏锐的目光盯着侄女,“要不要用大一点的早餐杯来喝茶?”
莱伊小姐断定,伯莎先是躁动不安,后来又长时间不见踪影,那就只有跟男人有关系了。她在心里耸了耸肩,对于此人是谁并不怎么感兴趣。
“当然,”她想,“肯定是个不够格的。但愿他们订婚后早点结婚。”
眼皮底下有个羞怯又害了相思病的乡村情郎,莱伊小姐是忍不过几个月的。她发现,恋爱中的人都是可笑的。她看着伯莎一口气喝了六杯茶,两眼放光,两颊通红,呼吸急促,从中能看出一些怀春之意。莱伊小姐觉得好笑,但她认为,装糊涂是大度而聪明的做法。
“反正与我无关,”她想,“要是伯莎真打算结婚,好是在下个季度结账日前完事,到时候布朗一家正好把伦敦的公寓交还给我。”
莱伊小姐坐在炉边的沙发上。她中等个子,身材非常苗条,瘦削的脸庞有许多皱纹。五官之中,嘴巴显眼,长得不大,嘴唇有些过薄。那双唇总是紧紧抿着,给人一种意志坚定的感觉;但嘴角灵活,变化之间富有意味,与她身体其他部分给人的印象全然相反,显得相当特别。她喜欢用冷漠的双眼盯着别人,目光镇定,自己丝毫不觉得尴尬。别人都说,莱伊小姐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们;实际上,她通常正是这么觉得的。她稀疏的灰白头发样式简单;身上的衣着极其朴素,显得有些古板,加上她爱用极为一本正经、端庄得体的方式讲着荒唐之事,常常让偶遇的陌生人感到不解。她就是这么个女人,以前从来没人觉得她漂亮,而如今,人到中年,倒是分外迷人。
年轻男子都觉得她有些可怕,直到他们发现自己常常是她的笑料;而上了年纪的夫人都坚称,她有点古怪。
“要知道,波莉姑姑,”伯莎喝完茶后起身说道,“我觉得您在受洗时应该取名‘玛莎’或‘玛蒂尔达’。我觉得‘波莉’这个名字不适合你。”
“亲爱的,你不必刻意提醒说我已经四十五了,也不必笑成那样,就因为你知道我实际上有四十七了。说四十五只是讨个整数,再过一年我就说自己五十了。女人从来不会承认四十八这种不上不下的岁数,除非她要拖着十七个孩子嫁给一个鳏夫。”
“我在想,你怎么一直不嫁人,波莉姑姑?”伯莎说,视线转向别处。
莱伊小姐笑了笑,几乎难以察觉,她发现伯莎的话意味深长。“亲爱的,”她说,“我为什么要嫁人?我自己每年有五百英镑收入……啊,对了,我知道这不是你要的答案。很抱歉要让你失望了,我没有什么糟糕的风流韵事。老姑娘不结婚的借口就是,三十年来她苦苦念着某个旧情人,而那人不是长眠于雪花莲下,就是娶了别人。”
伯莎不作声。此刻的她觉得整个世界都变美了,显露人性缺点的话,她一句也不想听。突然,整个宇宙都洋溢着主日学校的美好气氛,唤醒了她真善美的一面。她上楼坐在窗边,朝农场的方向凝望,那里住着她的心上人。她寻思爱德华此刻在做什么!是否与她一样焦急地盼着夜晚到来?这么大的山丘阻挡在两人之间,让她着实感到一阵伤心。晚餐时,她没怎么说话,而莱伊小姐宽容地保持沉默。伯莎吃不下饭,她把面包弄碎,拨弄着摆在面前的各种肉食。她频频看向时钟,敲响整点的时候,她慌张地一下跳了起来。
她懒得向莱伊小姐编什么借口,把她留在了饭桌旁,随她怎么想。夜晚又黑又冷,伯莎从侧门溜了出去,像是做了什么冒险的事,心里很得意。可是她的腿差点架不住身子,有种前所未有的感觉;她从未觉得膝盖这般发软,生怕要摔倒。她的呼吸异常困难,心跳快得几乎要抽痛。她沿着车道走去,简直丢了魂儿似的。起先她强迫自己在屋里等着,直至无法控制要出门的渴望。她不敢想象,到了大门口,要是没人在那儿,她该有多难过。那就意味着他不爱她;她停下脚步,抽噎起来。不该等会儿再过去吗?时候还早。可她迫不及待,又往前走了起来。
她轻轻叫了一声,是克拉多克突然从黑暗中冒了出来。
“啊,对不起,”他说,“吓着你了,我以为你不会介意我今晚来,你没生气吧?”
她没法回答,心里那块大石头终于落了下来。她开心极了,这说明他是爱她的,还怕她生他的气。
“我盼着你来。”她低声说。装作保守和害羞有什么用?她爱他,他也爱她。她把真情实感告诉他有何不可?
“天太黑了,”他说,“我看不见你。”
她欣喜若狂,说不出话来。能说的就是“我爱你,我爱你”。她走近一步,这样就能触碰到他。他为什么还不张开双臂抱住她,亲吻她,就像她梦中那样亲吻她?
可他握住她的手,这一下让她感到兴奋。她的膝盖软了下来,差点打了个趔趄。
“怎么了?”他说,“你在发抖?”
“只是有点冷。”她用尽力气让自己说话自然些,脑子里却一片空白。
“你没穿外套,”他说,“穿我的。”说完开始脱外套。
“不用,”她说,“那样你会着凉。”
“嗨,没事,我不冷。”
他现在的举止无私又体贴,让她倍感惊喜。她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你太好了,爱德华。”她低声说,差点要哭出来。
他把外套披在她肩上,他的手触到的那一下,让她失去了仅存的一点自制力。一种奇特的感觉传遍她的全身,她朝他贴得更近了。这时候,他的手往下滑,把披风放了下来,搂住她的腰。于是,她克制不住,全身心投入他的怀抱,仰着脸看他。他俯下身来亲吻她,吻得如此疯狂,她几乎呻吟起来。她说不清是痛苦还是满足。她伸出双臂一把搂住他的脖子,往自己这边扯。
“我好傻。”她终于开口,声音似哭非哭,似笑非笑。她稍稍缩回身子,但没太用力,不至于让他抽回将她搂得如此舒服的胳膊。
可他为什么一言不发?为什么不发誓说爱她?为什么不问她那个问题?她会迫切给出肯定的答案。她把头靠在他肩上。
“伯莎,你到底喜不喜欢我?”他问,“自打你回到这里住,我就一直想问你这个问题。”
“你看不出来吗?”这下她放心了,明白他以前说不出口,只是因为不好意思。“你真是太害羞了。”
“你知道我是什么身份,伯莎。再说——”他支支吾吾。
“再说什么,傻子?”她朝他怀里贴得更紧了。
“再说,你是莱伊府上的大小姐,我只是你家的一个佃户,没有任何背景。”
“我拥有的不多,”她说,“如果我每年有一万英镑收入,我只希望全部进献给你。”
“伯莎,你这是什么话?别挖苦我了。你知道我想要什么,可是——”
“我看出来了,”她笑着说,“你要我向你求婚。”
“嗨,伯莎,别笑话我了。我爱你,我想求你嫁给我。但是我没有什么能给你,我知道我不该这样——别生我的气,伯莎。”
“但我真心爱你。”她叫道,“我不要别人当我丈夫,你能给我幸福,别的我什么都不要。”
他再次狂热地把她搂入怀中,亲吻她。
“你从没看出来我爱你吗?”她低语道。
“我之前以为有可能,但不确定,我担心你觉得我不够好。”
“噢,我打心底里爱你,我从没想过这样爱一个人。噢,爱迪,你不知道你让我多么快乐。”
他再次吻她,她又一把勾住他的脖子。
“你不该回去了吗?”他终于说,“莱伊小姐会怎么想?”
“噢,不,再过会儿。”她叫道。
“你打算怎么跟她说?你觉得她会喜欢我吗?她肯定会叫我放弃。”
“噢,我肯定她会喜欢你的。再说了,她不喜欢你又何妨?要嫁给你的又不是她。”
“她可以再次把你带到国外,你就会碰到更喜欢的人。”
“可我明天就满二十一岁了,爱德华,你知不知道?我就能自己做主。当不成你的妻子,我是不会离开黑马厩镇的。”
两人慢慢走向莱伊府,是他把她从那儿引出来的,现在,他担心她出来的时间太久。两人挽住胳膊走着,伯莎沉浸在幸福之中。
“拉姆齐大夫明天来用午餐,”她说,“我会告诉他们俩,我要嫁给你。”
“他不会高兴的。”他相当紧张地说。
“我当然不在乎。你我两厢情愿,别人爱怎么想就怎么想。”
“都听你的。”他说。
两人走到门廊处,伯莎犹豫地看着那儿。
“我想我该进去了。”她说,心里希望爱德华劝她再去花园里走一回。
“对,进去吧,”他说,“我怕你冻着。”
他这么关心她的身体,真是讨人喜欢。他自然是对的,他的一言一行都是正确的。这一刻,伯莎忘了自己任性的脾气,突然想臣服于他的权威之下。他的力量让她感到自己出奇地柔弱。
“晚安,我的爱人。”她深情地低语道。
她舍不得离开他,刚才太疯狂了。一通通狂吻久久回荡在脑中。
“晚安!”
她目不转睛地望着他,直到他消失在黑暗中,这才关上了门。

第三章
不论老少,悲伤过后,便是不眠之夜。对于老年人,狂喜同样令其心绪不宁;但年轻人呢,在我看来,他们更自然地看待快乐,因此睡眠不会受到影响。伯莎一夜无梦,醒来的时候,有一瞬间记不得前一天的事,但很快又想了起来,于是伸了伸懒腰,满足地舒了一口气。她躺在床上细想着眼前的幸福。她刚刚才意识到自己的心愿已经实现。上帝仁慈,对子民有求必应;她全心全意奉上无言的感恩。经过令人发狂的期待,历经种种希望和担忧,尝过暗恋一个人那种近乎快乐的痛苦,终如愿以偿,这一切真奇妙。她现在别无所求,已然十全十美。啊,没错,上帝真的太仁慈了!
伯莎回想在黑马厩镇度过的这两个月……从初兴奋地住进祖辈留下的房子,到后来安顿下来,过着平淡的乡村生活。她整天在乡间小路上游荡,或去海岸上看荒凉的海景。她读了许多书,期待用充足的时间来满足对知识的极度渴求。她长时间待在父亲建的书房中,莱伊家族家道中落后才沉湎于书籍之中;因负担不起别的爱好,也只能一门心思看书。伯莎看着这一卷卷书的书名,仔细通读历史上那些伟大的名字,莫名有些激动,憧憬着以后从中获得的乐趣。
一天,伯莎去教区牧师的住所串门,爱德华?克拉多克碰巧也在那儿,他刚过了个短假回来。她很早前就认识他,他的父亲是她父亲的佃户,他还是在那片田地上务农,但是两人有八年没见过面,她几乎认不出他了。尽管如此,在她眼里,他穿着灯笼裤和厚长袜,是个帅小伙。他走到她跟前搭话,问她还记不记得他,她并未因此感到不快。他坐下来,一股宜人的农场气味飘向她,那是一种香味,由浓烈的烟草味和牛马的气味混合在一起。她不明白为何因此心跳加速,但她尽情地吸气,眼里闪着光。他开始说话,他的声音在她听来如此悦耳。他用大大的灰眼睛看着她,她觉得那双眼睛非常招人喜欢。他的脸刮得很干净,嘴巴很迷人。她涨红脸,觉得自己像个傻瓜。她煞费苦心,让自己显得越迷人越好。她知道自己的深色眸子很漂亮,便用那双眼睛盯着他。后,他同她握手道别,她又脸红了。她方寸大乱;他站起来的时候,浓烈的乡村男性的气味钻入她的鼻孔,令她一阵眩晕。她庆幸莱伊小姐不在场,没有瞧见她这副模样。
她在夜色中走回家,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脑子里想的全是爱德华?克拉多克。她回忆过往,努力回想两人相识时的点点滴滴。晚上,她梦见他,梦见他吻她。
早上醒来的时候,她想的还是克拉多克,觉得这一天见不到他就不能过了。她想过邀请他来吃午餐或茶点,却又不敢;况且,她暂时还不想让莱伊小姐见他。于是,她想起了农场,可以去那儿,那儿不也属于她吗?他肯定在那儿干活。爱神大发慈悲,她在一块田里看见他,他正在指挥某种生产作业。她一见到他就浑身哆嗦,心跳得厉害。他看到她,便上前问好。她脸一红,跟着又煞白,模样窘迫极了。他迈着轻盈的步子,漫步到树篱旁,那模样实在是英俊。重要的是,他身强力壮,一想到他肯定力大无比,伯莎就觉得高兴。她几乎没有掩饰对他的爱慕。
“噢,我不知道这是你的农场,”她边说边跟他握手,“我只是随便逛逛。”
“我想带你四处瞧一瞧,伯莎小姐。”
克拉多克打开大门,带她来到放马车的棚子里,指给她看在隔壁田地里犁地的几匹健壮的马;又领她看他养的牛,还戳了戳猪身上的肉,让她瞧瞧,他把它们养得多壮实。他把猎马也夸了一番,又带她去看了羊——所有东西说了个遍,她在边上听得入迷。克拉多克极其自豪地带她看各种机器,讲解马拉搅拌机怎么用,以及买收割机花了多少钱。她想,她平生从未听过这么吸引人的东西。但要紧的是,伯莎想去他住的地方看看。
“能给我杯水吗?”她说,“我好渴。”
“快进来。”他边说边打开门。
他带她来到一间小客厅,地板上铺着一块油布。桌子占了屋子的大半空间,上面铺着一块印花红布。椅子和沙发上盖着又旧又破的皮革,摆放得再呆板不过了。壁炉台上除了烟斗和烟罐子,还有艳丽的瓷花瓶,里面装着灯芯草,台子中间有面大理石做的时钟。
“啊,多漂亮呀!”伯莎激动地叫道,“你一个人在家肯定很孤独。”
“不会,我总是不着家。给你倒点牛奶好吗?比喝水好。”
这时,伯莎见桌上有条餐巾和一壶啤酒,还有一些面包和奶酪。
“我是不是妨碍你用午餐了?”她问,“真对不起。”
“一点也没关系。我十一点的时候会吃些点心。”
“噢,我能吃点吗?我爱吃面包和奶酪,正好饿极了。”
两人面对面坐着,这突如其来的一顿饭看起来荒唐可笑。他切成大块的面包味道很好;当然,啤酒也胜似甘露。但后来,伯莎担心,克拉多克准会觉得她有些古怪。
“我这样跑来和你共进午餐,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古怪?”
“我觉得你真没架子。莱伊先生以前也常来这儿和我父亲一起吃点心。”
“噢,是吗?”伯莎说。当然,有了他这句话,她今天的举动显得自然多了。“不过我真得走了,不然波莉姑姑会找我麻烦的。”
他求她带些花回去,接着匆忙采了一束大丽花。她收了下来,难为情地表示了感谢。握手道别时,她的心又离谱地扑扑直跳。
莱伊小姐问这些花打哪儿来。
“噢,”伯莎沉着地说,“碰巧遇见一个佃户,他给我的。”
“哼,”莱伊小姐嘀咕了一句,“付租金可比这实在多了。”
莱伊小姐不久便离开了房间。伯莎饱含深情地望着整齐的大丽花,大笑了一声。
“欺骗自己没有任何好处,”她喃喃自语,“我彻底陷入爱河了。”
她亲吻着那束花,感觉好开心……她显然是恋爱了,因为从那晚起伯莎就下定决心要嫁给爱德华,否则就不活了。她一刻也不耽误,一个月不到,他们的婚期已然在望。
莱伊小姐讨厌一切形式的情感表露。在圣诞节,按说人人都该对邻里关怀备至,满怀万般柔情,这种做法却让她觉得别扭。这个时候,她喜欢去某个欧洲大陆城市躲起来,在那儿她谁也不认识,好避开别人泛滥的爱心。即便在夏天,莱伊小姐但凡看到冬青树,就会反感得有点起鸡皮疙瘩;脑中马上就浮现出中产阶级家中的布置,浮现出煤气枝形吊灯下垂着的槲寄生,还有愚蠢的老绅士亲吻离群的女性以此取乐。伯莎到了成年的岁数,她的监护人拉姆齐大夫想安排仆人和贫穷的佃户为她庆祝,而她觉得应该回绝,莱伊小姐对此很满意。莱伊小姐可以想象,这种场合的庆祝活动——握手、欢呼,还有英国乡村男人露骨的快活劲儿——比起俗丽廉价的圣诞狂欢,可能更让人受不了。不过,幸好伯莎和莱伊小姐一样,打心底里讨厌这些东西,也告知了相关人等,的恩惠莫过于别跟她提那些在她看来无关紧要的活动。
然而,拉姆齐大夫的盛情难以遏制。对于什么叫合情合理,他有一种老派纯正的英国式观念。他热衷于用某种方式行事,纯粹是因为世世代代以来大家都这么做。他执意要郑重地向伯莎当面致以祝贺,送上祝福,说上几句身为管事的该说的话。
伯莎下楼的时候,莱伊小姐已经在吃早餐,一看就是女士用餐,除了一块一平方英寸的咸肉和一小片没涂黄油的吐司,没什么能填饱肚子的。莱伊小姐着实有些不安,因为她不得不提起伯莎的生日,这让她伤脑筋。
“这就是女人的一大优点,”她自言自语,“过了二十五岁,她们把生日当作见不得人之事避而不谈。而男人呢,深深佩服自己聪明过人,竟有本事来到这个世界,所以总对生日兴致盎然;而且,这些愚蠢的男人以为别人都爱过生日。”
这时候,伯莎走了进来,亲了亲她。
“早安,亲爱的,”莱伊小姐说,然后为侄女倒了杯咖啡,“我们可敬的厨师为庆祝你成年把牛奶给烧糊了。我相信她不会以喝醉的方式来给你庆生——怎么着,也得等到晚餐以后。”
“希望拉姆齐大夫不要过分热心。”伯莎回答,她明白莱伊小姐的心思。
“噢,亲爱的,想到他到时候那副乐呵呵的模样,我心里就发怵。他心肠倒是不坏。我认为,他的品格高尚,学识也不会比一般的全科大夫差。可他有时候过于友好,让人头疼。”
然而,伯莎只是表面上镇定,脑子里却乱糟糟的,心里激动得怦怦乱跳。她迫不及待要宣布喜讯。伯莎能隐约预感事情的戏剧性效果,而且有点期待那样的场面——当她王国的钥匙交到她手中之时,她宣布早就选好了身旁的国王,与她一道统治王国。她还预感,跟莱伊小姐单独作出必要的解释会很尴尬。拉姆齐大夫心直口快,倒还更容易应付。而某人装腔作势,认为任何人都不该多管闲事,不管她心里想什么,更喜欢藏而不露;跟这种人打交道,总会令人表现得不自在。伯莎给克拉多克送了张便条,告诉他下午三点来,她要引荐他这位莱伊府未来的男主人。
拉姆齐大夫到了以后,立刻蹦出一长串祝福,有几分幽默,也有几分凝重和感伤,可进了莱伊小姐挑剔的耳朵里,没一句中听的。伯莎的这位监护人是个宽肩膀的大个子,一头浓密的金发正渐渐发白;莱伊小姐声称,他是世界上后一个留羊排络腮胡的人。他的面颊特别红,加上魁梧的身材、乐呵呵的模样和那红润的面色,给人一种健康永驻的印象。他的下巴刮得光光的,身材壮实,声音洪亮,看起来像旧时的自耕农——后来,由于糟糕的时代和教育的普及,农民才变得不伦不类,既像城里的职员,又像纽马克特的驯兽师。拉姆齐大夫的长礼服和高顶礼帽,虽说是他多年的穿戴习惯,但穿在他身上显得很不协调,就像是把礼拜服穿在干农活的人身上。莱伊小姐喜欢用挖苦之词形容别人,或灵机一动,给人安上恰当的比喻,但在拉姆齐身上却从未找到贴切的词,这多少让她感到不快。在她眼中,这位大夫和“人性”沾得上边的,就是对古董的某种喜爱,他家里堆满了古老的鼻烟盒、瓷器,以及别的珍贵古玩。所谓的“人性”,在莱伊小姐看来,只有一小部分人拥有: 主要是女性,中年,未婚,经济独立,游历欧洲大陆,读上流文学,憎恶绝大多数的人类同胞,尤其憎恶的是——人类嚷嚷着博爱,把自己的宗教信仰强加于人,或是争强好斗地锻炼肌肉!
拉姆齐大夫狼吞虎咽地吃午餐,莱伊小姐心想,肉贩见到他胃口这么好,肯定特别欣慰。她出于礼貌问候了他的妻子,而她私下里很反感这个女人对丈夫逆来顺受。对那些完全充当丈夫的影子的女人,莱伊小姐向来敬而远之,特别是她们谈论家务事的时候,更是唯恐避之不及。拉姆齐太太除了礼拜天会去想做礼拜要穿的衣服,平日里一门心思只顾着丈夫那惊人的食欲,以及如何满足他的食欲。
他们回到客厅,拉姆齐大夫开始跟伯莎说起地产,说说这个佃户是谁,谈谈那片农场的收成如何,说到后就是: 时势可怜,收租无望。
“那么,伯莎,现在你看该怎么办?”他问。
伯莎总算逮着机会了。
“我?”她平静地说,“噢,我打算结婚。”
拉姆齐大夫张大嘴巴,猛地仰头狂笑。
“真是妙极了,”他叫道,“哈哈!”
莱伊小姐挑起眉毛看着他。
“现在的姑娘长进得真快,”他乐不可支地说,“哎呀,我们那会儿,年轻的女子只会羞答答的,目不斜视。要是有谁跟她们谈婚论嫁,她早就祈祷上天来场地震,好让她钻进地缝里。”
“胡扯!”莱伊小姐说。
伯莎看着拉姆齐大夫,忍住不笑,被莱伊小姐给察觉到了。
“伯莎,你打算嫁人?”大夫说,又笑了起来。
“没错。”
“什么时候?”莱伊小姐问,她并不觉得伯莎的话只是闹着玩。
伯莎望着窗外,想着爱德华什么时候到。
“什么时候?”她转过身来重复道,接着回答,“四个礼拜后的今天!”
“什么!”拉姆齐大夫跳了起来,嚷嚷道,“可别告诉我你找到对象了!已经订婚了?啊,我知道了,知道了,你们跟我开了个小玩笑。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伯莎早就订婚了,莱伊小姐?”
“我的好大夫,”莱伊小姐镇定自若地说,“在这一刻之前,我对此事一无所知……我想我们应该向她道贺,一天把两次祝贺都道完,我巴不得呢。”
拉姆齐大夫茫然地瞧瞧这一个,又看看另一个。
“哎呀,说实在话,”他说,“我真搞不懂。”
“我也是,”莱伊小姐回答,“但我保持冷静。”
“事情很简单。”伯莎说,“我昨晚订婚了,我说了,我打算四个礼拜后的今天嫁人——嫁给克拉多克先生。”
“什么!”拉姆齐大夫嚷嚷道,震惊地跳了起来,把地板都快给震翻了。“克拉多克!什么意思?哪个克拉多克?”
“爱德华?克拉多克,”伯莎冷冷地回答,“比尤利农场的那位。”
“呵!”拉姆齐大夫的惊叹无以言表,但听起来很凶!“那个无赖!太荒唐了,不行。”
伯莎看着他,温柔一笑,懒得回答。
“你未免言重了,亲爱的大夫。”莱伊小姐说,“这位绅士是谁?”
“他可不是什么绅士。”拉姆齐大夫说,气得脸色发紫。
“他马上就是我的丈夫了,拉姆齐大夫,”伯莎说,紧紧抿着嘴唇,莱伊小姐已经习惯她这个样子。伯莎又转向她。“我从小就认识他,我父亲和他父亲是很要好的朋友。他是位绅士农民。”
“也就是说,”拉姆齐大夫说,“既不是农民也不是绅士。”
“我倒是忘了您的父亲是干什么的?”伯莎说,其实她记得清清楚楚。
“我父亲是农民,”拉姆齐大夫有些激愤地说,“谢天谢地!他从不装成绅士。他用双手亲自干活,我常常见他拿着干草叉翻弄一堆肥料,没有人在身边帮忙。”
“原来如此。”伯莎说。
“但是我父亲跟这件事扯不上关系。你不可能嫁给他,他三十年前就去世了;你也不可能嫁给我,我已经有妻子了。”
莱伊小姐被大夫的直言不讳给逗乐了,憋着没笑;而伯莎生气极了,觉得他非常无礼。
“你说他哪里不好?”她问。
“如果你想出丑,他也没有资格让你这么做。他知道自己配不上你。”
“为什么,我爱他还不行吗?”
“为什么!”拉姆齐大夫嚷嚷道,“因为他是农民的儿子,跟我一样,而你是莱伊府上的大小姐。因为那种地位的人,连五十英镑都拿不出来,是不配偷偷向有大笔财产的姑娘求爱的。”
“所谓的财产是收不到租金的五千英亩田地。”莱伊小姐嘀咕道,她总是唱反调。
“你说不出他有什么不好,”伯莎反驳道,“你自己跟我说过他口碑极好。”
“我当时不知道原来你是在问我,他当你丈夫合不合适。”
“我问的不是这个意思。我不在乎他的名声,就算他是个懒散、放荡的酒鬼,我也会嫁给他,因为我爱他。”
“亲爱的伯莎,”莱伊小姐说,“你说这话,大夫听了会中风发作的。”
“你跟我说过,他是你见过棒的男人,拉姆齐大夫。”伯莎说。
“我不否认。”大夫叫道,红扑扑的脸蛋上泛出了吓人的紫色。“他清楚自己的职责,干活努力,为人正派又可靠。”
“天哪,大夫,”莱伊小姐叫道,“此人定是乡村美德的奇迹。他若是完美无缺,伯莎断然不会爱上他。”
“如果伯莎要找代理人,”拉姆齐大夫继续说,“我肯定不会推荐别人,至于要说嫁人……”
“他按时交租金吗?”莱伊小姐问。
“他是我们好的佃户之一。”大夫低吼道,对莱伊小姐无聊的打岔有些恼火。
“当然,在这种艰难的时期,”莱伊小姐决定,不让拉姆齐大夫装得像个严父,弄得过于严肃,便又接着说,“依我看,这位可敬的农民的出路,就是把女东家娶回家。”
“他到了!”伯莎插嘴道。
“上帝呀,他到这儿来了?”她的监护人叫道。
“是我叫他来的。记住,他就要做我的丈夫了。”
“那就让我下地狱!”拉姆齐大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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