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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月亮与六便士(毛姆代表作)

書城自編碼: 3638738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小說世界名著
作者: [英]威廉·萨默赛特·毛姆 著,方华文 译
國際書號(ISBN): 9787559456670
出版社: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1-05-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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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斯特里克兰是一名成功的证券经纪人,他名利双收、家庭美满,拥有着别人艳羡的惬意人生。一天,年过四十的他在留下一张字条后突然消失,杳无音信。一位年轻作家受托寻找斯特里克兰,却意外发现这个和艺术毫无干系的男人,竟因痴迷于绘画而孤身去了巴黎。他抛弃了财富、地位、家庭,忍受着嘲笑、怀疑、饥饿,坚持在异国学习绘画。然而,他那些色彩绚丽的画作未被外界认可,自己也陷入了贫病交加的深渊。
  经过一番周折,斯特里克兰决定去远离现代社会的塔希提岛生活。当地的自然环境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一幅惊世之作从他的笔下诞生了,然而他却下令让人在他死后将其付之一炬。梦想的自由与快乐,现实的残酷与腐化,当象征着梦想的月亮深藏心中,脚边的六便士该如何安放呢?
關於作者:
作者简介:
  [英]威廉·萨默赛特·毛姆
  英国小说家、剧作家,被誉为“极会讲故事的作家”。他的作品独树一帜,隐藏着对社会的冷静观察。他擅长在幽默和讥讽中,淋漓尽致地挖掘人性的复杂和命运的无常,其作品蕴含的客观与包容,让他笔下的人物真实饱满、个性鲜明。代表作有《月亮与六便士》《刀锋》《面纱》等。

  译者简介:
  方华文
  中国文学翻译家、翻译理论家,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教授,已发表著译作品三千万字,被国际翻译家联盟誉为“中国当代多产的文学翻译家”。主要翻译作品有《蝴蝶梦》《刀锋》《牛虻》等。
目錄
译者序
  正文(共五十八章)
內容試閱
译者序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1874—1965),英国小说家、剧作家,其文学创作生涯跨越了半个多世纪,经历了整整三代人。他一生著述颇丰,除诗歌以外的各个文学领域都有所涉及,有所建树。他共写了长篇小说二十部,短篇小说一百多篇,剧本三十个,此外尚著有游记、回忆录、文艺评论多种。他的作品,特别是他的长、短篇小说,文笔质朴,脉络清晰,人物性格鲜明,情节跌宕有致,在各个阶层中都拥有相当数量的读者群。他的作品被译成各国文字,不少小说还被搬上银幕,使他成为“20世纪上半叶受人欢迎的小说家之一”。鉴于他为英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做出了巨大贡献,50年代牛津大学曾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英国女王也授予他“骑士”称号。同时,他被吸收为皇家文学会的会员。英国嘉里克文学俱乐部还特地设宴庆贺他的八十寿辰——在他之前,英国文学史上享此殊荣的只有狄更斯、萨克雷、特罗洛普三位作家。
  毛姆生于法国巴黎。他的父亲是律师,受雇于英国驻法国大使馆。毛姆在法国度过的童年生活使他接受了法国文化的熏陶。父母死后,他由伯父接回英国送进寄宿学校读书。在年幼的毛姆看来,英国是个灰暗、沉闷的陌生国家。他的少年生活凄苦、寂寞,享受不到至亲的关怀。1891年,他到德国海德堡大学学医,次年回伦敦,在一家医院边学习边工作,取得了外科医师的资格;1897年,发表部长篇小说《兰贝斯的丽莎》;1915年,发表长篇小说《人间的枷锁》;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去欧洲战场救治伤员,还曾服务于英国情报部门;1916年,他去南太平洋旅行,此后多次到远东;1920年到中国,写了游记《在中国的屏风上》,并以中国为背景写了一部长篇小说《面纱》。此后,又去了拉丁美洲与印度。1928年,定居法国地中海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曾去英、美宣传联合抗德。
  毛姆的作品之所以感人至深,具有强大的影响力,是因为他塑造的人物真实且鲜活,所反映的全是发生在身边的事情。他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说,凡是有理智、有头脑的作家都写自己的经历,因为唯有写自己的经历时他才有权威性。因此,他的文学城就是他漫长曲折、阅历深广的一生的忠实反映。在他一生的经历中,法国文化、海外旅行以及学医生涯这三项对他的文学创作影响深。他推崇法国文化,从法国自然主义大师,特别是莫泊桑那里学习创作技巧,竟至后来被文学评论家称为“英国的莫泊桑”。他曾这样说:“是法国给了我教育,教我学会了珍视美和荣誉,珍视智慧和良知;是法国教会了我写作。”而广泛的海外旅游则丰富了他的写作内容。每到一处,他都会在笔记中记下对当地的景色以及人物的印象,记下对故事的初步构思。他的作品弥漫着旖旎的南太平洋风光和浓郁的异国情调,形形色色的殖民官员、传教士、商人、冒险家、种植园主、土著人、赌徒和妓女无不收于笔下。行医的实践教会了他以临床解剖那样的方式去剖析人生和社会。从医期间,他有机会接触到各色人物,了解了人间的贫病、痛苦以及愚昧,从而逐渐意识到基督教义纯粹是无稽之谈,环境对于人生不是宽厚仁慈,而是冷酷无情。
  毛姆的一生丰富多彩,而他在小说中反映的人生也同样丰富多彩,对人生中的种种复杂现象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解决方案,尤其是他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人生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以及《刀锋》更是把人类社会剖析得极为透彻,描绘得极为生动,难怪历代读者公认他是“会讲故事的作家”。本书《月亮与六便士》以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为素材,塑造了一个“怪人”斯特里克兰,解读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六便士是当时英国货币的小单位,有个朋友跟毛姆开玩笑说,人们在仰望月亮时常常忘了脚下的六便士。毛姆觉得这说法挺有意思,就起了这个书名——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代表现实。小说中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原本是伦敦的一个证券经纪人,有一双可爱的儿女和一个文雅、淑静、文学品位很高的妻子,在外人看来日子过得惬意和滋润。但后来他竟像着了魔一样抛弃了温暖舒适的家,只身一人浪迹天涯去寻求艺术的真谛,在四十岁开始学画,要用画笔表现瑰丽的内心世界。在“文明世界”,他得不到人们的理解,于是便漂泊到了位于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在塔希提岛,土著人以宽容和理解之心对待他,而且那儿有着美丽的自然环境,是他幻想中的伊甸园,成为他创作灵感的不竭源泉。一个叫爱塔的十七岁的土著女孩爱上了他,跟他同居,并给他生下了一个长相酷似他的儿子。他陶醉于大自然,有时观海,有时钓鱼,有时挥笔作画——他的画色彩绚丽,人物和物体形状奇特,有点像后印象派风格,但又有所不同,因为他的画虽然漂亮,但叫人感到不安,似乎有一个痛苦的灵魂在里面冲撞。不幸的是,他后来患了麻风病,成了一个当地居民唯恐躲避不及的人。在病逝的前一年,他双目失明。在他患病期间,爱塔一直照料着他,直到他完成了自己的巨幅壁画,身体溃烂而死。一颗孤独的灵魂终于只身奔向了天界。他的画作散布于岛上,初人们都认为是涂鸦之作,后来传到巴黎,竟成了“惊世之作”!他,斯特里克兰,原来是个伟大的天才!
  方华文作于苏州大学
  2019年12月20日


  实不相瞒,刚和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认识时,我压根就不觉得他有什么出众之处。但现在,对于他的伟大杰出,却很少有人会否认了。我所说的伟大并非福星高照的政治家,抑或战功赫赫的军人之伟大——这些人伟大,与其说是本身素质使然,倒不如说是沾了他们地位的光,一旦环境发生变化,其伟大性便会大打折扣。人们常常会发现:离了职的首相也不过就是个夸夸其谈的说客,而将军没有了士兵,就只不过是街面上那种失了势的草莽英雄。然而,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那种伟大,却是真正的伟大。你不见得喜欢他的艺术,但你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不对其产生兴趣——他的艺术会让你久久无法平静,会紧紧地扣动你的心弦。斯特里克兰遭人嘲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为他仗义执言,抑或反潮流地歌颂他,不再被视为古怪的行为。他的种种缺点,如今已成了对他优点的不可或缺的补充。他在艺术界的地位尽可以继续争论。崇拜者对他的颂扬和贬抑者对他的诋毁也许都有些任性,但有一点是无可争辩的——那就是他是一个天才。在下认为:艺术家的个性是艺术中令人感兴趣的部分,如果艺术家的个性独特,那就算是他身上有一千个缺陷,我也统统都可以原谅。在我看来:委拉斯凯兹的绘画固然比埃尔·格列柯技高一筹,但由于墨守成规,使得人们觉得他的作品有点陈腐;而来自克里特岛的比埃尔·格列柯则不然——他的作品具有宣泄肉欲的特性以及悲剧色彩,仿佛在揭示自己灵魂的秘密,将其作为祭品奉献出来。一个艺术家,无论是画家、诗人还是音乐家,无非就是用作品装点世界,或崇高,或美丽,满足人们的审美要求,然而其中也有些地方有点像宣泄人类的性本能,表达人类野性的一面。艺术家奉献作品的同时,也把他个人的伟大才能展现了出来。探索艺术家的奥秘,犹如看侦探小说,也是那般引人入胜。这一历程,宛若探索宇宙的奥秘,其妙处在于找不到解开谜团的答案。斯特里克兰的作品,哪怕是不起眼的,也表达出一种个性,一种奇特、痛苦、复杂的个性,而正是这一点甚至使那些不喜欢他作品的人也不会对其等闲视之,正是这一点使得世人对他的人生和性格充满了好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直到斯特里克兰去世四年之后,莫里斯·休莱特才撰文发表于《法兰西信使报》,使这位不为人所知的画家不致湮没无闻。这篇文章起到了引领作用,之后,原来多少有些怯于发声的评论家才站出来说了话。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休莱特在法国艺术评论界享有至高无上、无可争辩的权威性。他的观点不可能不受重视,虽然看上去有些夸张,但他的评价后来被证明是公正的。由于他定了基调,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声名鹊起,如今地位已固若金汤。一夜成名,这在艺术史上是极具浪漫色彩的事例。不过,我此处不打算评述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作品(跟他的性格有关联的作品除外)。有些画家很是傲慢,声称外行是理解不透画作的,如果喜欢,好的表达方式就是什么也别说,掏钱买即可,对此我持不同看法。若是将艺术视为只有艺术家才能理解透的门类,那就既荒唐又错误了。艺术是感情的表露,使用的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但是,我也承认,评价艺术,如不掌握实际的绘画技巧,就很难提出真正有价值的观点,而我本人对绘画一窍不通。幸好在这方面我不必冒任何风险,因为我的朋友爱德华·莱格特先生既是一位写文章的高手,又是一位令人敬仰的画家,他在一本小书里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作品已经做了详尽的论述——此书笔调翔实,堪称典范,只可惜这种文风如今在英国已远不如在法国那么受人推崇了。
  莫里斯·休莱特在他那篇远近闻名的文章里简单描述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生平,意在激发世人的关注。他热情洋溢,但不掺杂个人的好恶,真正的目的是要将有为之士的目光吸引到这个独创性的画家身上——他是个老道的新闻记者,不可能不知道,只有吸引住人们的“眼球”,才比较容易实现他的目标。那些过去和斯特里克兰有过接触的人(有些是他在伦敦时就认识他的作家,有些是他出入巴黎蒙马特高地咖啡馆时见过他的画家)这时不由惊呆了,发现他们眼中的那个只不过是个功不成名不就的画家,跟无数画家别无二致的人,竟然是个跟他们擦肩而过的真正的天才,其大名频频出现于连篇累牍发表于法国和美国刊物的各种各样的文章中。这些文章有的追溯他的一生,有的评述他的作品,这就更增加了他的知名度,激发同时又无法满足公众的好奇心。这一话题成了热门话题。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不辞劳苦,在一部颇具影响力的专著里列了一份清单,将富有权威性的精粹文章一一列出。
  人类的天性是制造神话。对那些与众不同的人物,如果他们生活中有什么令人感到诧异或者具有神秘色彩的事件,人们就会如获至宝,紧紧抓住不放,编造出种种神话,并狂热地深信不疑。这是“浪漫”对“平庸”的一种抗争。而这些具有传奇色彩的事件便成了“英雄”前往不朽境界保险的通行证。沃尔特·雷利爵士能够永远被人们牢记的原因,是他曾让伊丽莎白女王踏着他铺在地上的披风走过去,而非将英国的名字传播到了那些尚未被发现的国土上,这令愤世嫉俗的哲学家想起来便不屑地付之一笑。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生前默默无闻,四面树敌,而非广交朋友。于是,作家们写他的生平时借助活跃的想象力挥毫落墨,以弥补材料的不足,也就不足为奇了。有一点非常清楚:尽管人们对斯特里克兰的生平知之甚少,但也足够浪漫主义文人演绎出故事来了。他的生活中有不少古怪、可怕的行径,性格有点乖戾,命运多舛、一生坎坷——这样的遭遇经过发酵就产生了一段传奇,而明智的历史学家对这种传奇故事是不会贸然反驳的。
  可罗伯特·斯特里克兰牧师偏偏就不是一位明智的历史学家。他认为人们对他父亲的后半生有过多的误解,公开表示自己为父亲立传就是为了“排除某些流传甚广的误解”,而这些谬传“给生者带来很大的痛苦”。谁都知道,关于斯特里克兰的生平,人们公认有许多地方会叫一个体面的家庭大惑不解。我读这本传记的时候真有点忍俊不禁,庆幸自己不是这样的作者——该传记全无色彩,味如嚼蜡。斯特里克兰牧师在传记里刻画的是一个体贴的丈夫和慈祥的父亲,一个性格善良、作风勤奋、品行端正的君子。当代教职人员在研究经卷时(我认为应该称之为“释经”)都掌握着惊人的本事,擅于粉饰遮掩,而罗伯特·斯特里克兰牧师“解释”他父亲人生中的事例时则更是“乖巧”(孝顺儿孙会觉得这种行为不便效仿)——这种本事在时机成熟时肯定会使他在教会中荣登显赫的高位。我仿佛看到他那肌肉发达的小腿上已经套上了主教的皮靴子。他的行为很勇敢,但也有危险,因为斯特里克兰之所以闻名遐迩,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人们普遍接受了的传说——许多人对他的艺术感兴趣,只是因为讨厌他的性格,或者同情他的惨死。这个当儿子的想为父亲遮丑,谁知却适得其反,不啻给追星族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斯特里克兰的一幅重要的作品《萨玛利亚的女人》九个月前曾在佳士得拍卖行拍卖,卖给了一位知名收藏家。由于这位收藏家后来突然逝世,这幅画被再度拿到佳士得拍卖行拍卖。这次拍卖正值斯特里克兰牧师的传记出版、人们议论纷纷之际,该画竟然比此前少卖了二百三十五镑——这显然不是一种偶然现象。幸亏人们酷爱神话,因而对这部使他们的猎奇心大失所望的传记嗤之以鼻,如若不然,只靠斯特里克兰个人的权威和作品的独创性,恐怕很难挽回大局。时隔不久,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的文章就问世了,艺术爱好者们的疑虑不安终于消除了。
  与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同属一个历史学派的人不仅不相信“人之初,性本善”,而且认为人之本性要多坏有多坏。当然,比起那些喜欢用浪漫笔触塑造人物,描画出一个个道貌岸然君子的作家,这一派历史学家的著作肯定能给读者带来更大的阅读享受。在我看来,如果把安东尼和克莉奥佩特拉的关系只写作经济上的联盟,而无其他瓜葛,会叫人感到遗憾的;要让我相信提比略同英王乔治五世一样是个毫无瑕疵的君主,那你得拿出大量更多的证据(苍天有眼,这恐怕是无法做到的)。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在评论罗伯特·斯特里克兰牧师那部天真的传记时措辞强烈,会叫人不由得对那位可怜的作者心生恻隐。牧师对某些事情三缄其口,被定性为虚伪;牧师采用迂回曲折的说法,被斥为说谎;牧师对一些事情避而不谈,则被说成是有隐情。这部传记的确有缺陷,牧师作为作者难辞其咎,但作为儿子则情有可原。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也受到殃及,被斥为拘谨、虚伪、矫揉造作、满口谎言、狡诈以及劣根性深。若论我个人的看法,我认为斯特里克兰牧师实在不够慎重,不该反驳人们已深信不疑的说法——即他的父母之间“不和睦”。他在传记里引用了一句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从巴黎寄回的家书里的话,说父亲称母亲是个“了不起的女人”,而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却把原信复制了出来——原信似乎是这样写的:“愿上帝惩罚我的妻子!她可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我希望她能下地狱。”即便教会处于鼎盛期时,对于不顺眼的事实,也不敢如此肆意掩盖的!
  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一位狂热崇拜者,若是想粉饰斯特里克兰牧师的传记,是不会承担风险的。可他有一副火眼金睛,能看穿表面天真无邪的行为包藏有什么样不可告人的动机。他既是一个艺术研究者,又是一个精神病理学家,对人们的心理活动了如指掌——任何一个探索心灵秘密的人都不如他那样能入木三分地透过现象看本质。探索心灵秘密的人能够看出难以说出口的隐情,而他可以看出根本说不出口的隐情。看到这位博学的文章作者怎样不遗余力地搜寻所有能叫传记中的主人公蒙羞的证据,真是令人拍案叫绝。每当他列出一件能证明主人公冷酷无情或者卑鄙自私的证据,他内心对他的热情就会增加一分。在他找到了斯特里克兰某件早已被人忘记的轶事,能够拿来嘲弄罗伯特·斯特里克兰牧师所谓的“孝心”时,他得意得就像是一个在宗教法庭审判异教徒的法官。他的那股钻劲儿实在令人吃惊——再细微的小事也逃不过他的眼睛。你尽可以放心,如果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有一笔洗衣账没有付清,此事一定会被记录在案;倘若他借别人半个克朗不还,这笔债务的每一个细节也不会遗漏。
  第二章
  关于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文章已经够多了,我要是再写,似乎就没有必要了。为一个画家树碑立传,说到底还得靠他的画作。其实,我对他的熟悉程度要超过大多数人——我跟他初次见面,远在他学画之前。后来,他在巴黎度过了一段艰难的岁月,那时我也常见他。不过,若不是在兵荒马乱的战争年代我去了一趟塔希提岛,我是不会写这部回忆录的。众所周知,他是在那儿度过了人生中的后几年,而我在那儿遇见了几个跟他很熟的人。他的一生是悲惨的一生,而他在塔希提岛的遭遇鲜为人知,我觉得自己有责任把它写出来。如果有人相信斯特里克兰的确是伟大的,那么与他有过亲身接触的人以现身说法加以佐证,恐怕就不是多余的了。为埃尔·格列柯写回忆录的作者是很熟悉埃尔·格列柯的,而我熟悉斯特里克兰的程度不亚于那位作者,读一读这样的回忆录,难道不是一大快事吗?
  不过,我说这话并非想为自己写这部书寻找借口。记不得是哪位哲人说过一句格言:每天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有益于灵魂的健康。说这句话的人是个聪明人,我一直在一丝不苟地按照这条格言行事——我每天早上都起床,每天晚上也都上床睡觉,这有悖于我苦行主义的天性,一星期又一星期地加重我肉体的磨难。《泰晤士报》的文学增刊我每期必读,这也在其中。世间的书籍浩如烟海,写书人见自己的成果面世无不满怀憧憬,却不知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着他们——想想这些,你的内心就会释然。那么多的书,如欲崭露头角,又有几分胜算呢?即便一炮打响,那也只是瞬息即逝的成功。天晓得,作者要为一本书花费多少心血,吃多少苦头,经历多少磨难,只为了能让偶然读到这本书的人放松几个小时,解除些许旅途的劳顿。如果能根据书评下结论的话,我认为很多书都是作者呕心沥血的结晶,不可谓不绞尽脑汁,有的甚至是孜孜终生的成果。这种现象叫我颇有感受:耕耘即欢乐,作者应该从中获取慰藉,而不应斤斤计较得失——赞誉也罢,诋毁也罢,成功也罢,失败也罢,全都应该置之度外。
  战争硝烟一起,世人对人生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年轻人信奉的神灵是我们老一代人所不了解的。至于下一代人会朝哪个方向走,已经可以看出眉目来了。年轻的一代对自己的力量充满了自信,聒噪声不断,早已不仅仅是在外边敲敲门而已,而是直接冲进了屋,坐在了我们的位子上。空气里回荡着他们的笑闹声。老一代的人有的不服老,跟着年轻人学耍怪,硬是认为自己的黄金时代尚未消失,随着年轻人大吼大叫,岂知那声音从他们嘴里吼出来却是如此空洞——他们就像一群可怜的浪荡女人,虽然年华已过,却仍然希望靠涂脂抹粉、描眉画唇,靠搔首弄姿来恢复幻影一样的青春。
  聪明一点儿的则有他们自己的表现方式,呈现出一副体面、端庄相,会得体地一笑,既宽容又不屑。他们记得自己也曾将上一代人撵下了宝座,也曾像这般大喊大叫、桀骜不驯。他们预见得到:这些高举火把的勇士们有朝一日同样也要让位于他人。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当尼尼微城昌盛一时、名震遐迩的时候,《新福音书》已经老旧。口发豪言壮语的人可能会觉得这样的英雄语言前人并未说过,哪里知道它们已被说过上百次,甚至连腔调都没有丝毫改变。钟摆荡过来又荡过去,这样的循环永无止境。
  有的时候,一个人曾经风光一时,但时过境迁,进入一个新时代后,关注他的人便会看到人间喜剧中一幅奇特的景象。例如:谁能想到乔治·克雷布如今是怎样一种境况呢?在他那个时代,他曾是家喻户晓的诗人,大家都认为他是个天才,而且众口一词——这在当今日趋复杂的现代社会是极为罕见的。他学写诗曾投于亚历山大·蒲柏门下,用押韵的对句写了很多道德说教的故事。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爆发后,诗人们开始写新诗,而克雷布先生继续用押韵的对句写他的道德说教故事。我想他一定读过那些年轻人写的轰动一时的新诗,也许觉得那些新诗都是些难登大雅的糟粕。当然,许多新诗当属此类。不过,济慈和华兹华斯写的颂歌,柯勒律治的一两首小诗,雪莱创作的为数不少的诗歌,确实发现了前人未曾探索过的广阔的精神领域。克雷布先生已经陈腐过时了,但他依然故我,仍在继续用押韵的对句写道德说教故事。我零零星星读过青年一代的诗作,觉得他们当中比较有激情的是济慈,而作品比较优雅的是雪莱,二人发表的许多作品都可以永铭于世人的记忆(这一点谁都说不准)。他们文采飞扬,令人赞叹——他们尽管年纪轻轻,已经成就斐然,如果用“前途辉煌”这样的话形容他们,就显得荒唐了。他们的文风巧夺天工,叫我刮目相看。不过,尽管他们用词丰富(从他们的语汇看,就仿佛他们在摇篮里就已经翻阅过罗杰特的《词汇宝典》了),却看不出有多少新意。在我看来,他们知道得太多,感觉过于肤浅——他们拍你的肩膀套近乎,或者跟你拥抱表现得热情洋溢,实在让我接受不了。我总觉得他们的激情患有贫血症,他们的梦想有点无聊乏味,叫我喜欢不起来。我本人也是个吃不开的人,也要继续用押韵的对句写道德说教故事。不过,我写东西只是自娱自乐,并无其他目的,否则我就是双料傻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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