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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担保法专论》在内容编排上参考了传统的担保法教材的结构,但在体例结构和内容上作了大胆创新:一是根据人保与物保的划分,分别对两者进行了讨论,尤其是在人保部分增加了我国实务中常用的承诺函或安慰函制度;二是在担保法的基础原理部分对担保法的立法模式、担保与非典型担保的关系、担保与民间借贷、担保与金融创新进行了宏观但不失细致的讨论;三是将物的担保分为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进行分章论述,将动产抵押在一般抵押之外进行独立论述,并探讨了统一的动产担保立法体系的构建和统一的动产担保登记系统的建设问题。
此外,《担保法专论》亦就我国实践中使用较多但同时也存在较多问题的应收账款质押和股票质押进行了专门讨论,揭示了担保法律制度和金融市场之间的制度关联。
《担保法专论》的写作参考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论文和专著,体现了国内担保法的新研究进展,但也有遗憾:一是未将相关的实务案例进行系统整理,编入《担保法专论》,二是未将独立担保的相关内容纳入讨论,这些唯待《担保法专论》修订时予以系统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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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王乐兵,男,山东惠民人,1984年生,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法学院法和经济学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欧洲学会意大利研究分会理事,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和巴勒莫大学访问教授(Visiting Professor).***《开普敦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MAC议定书)中国政府专家。
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在担保交易、证券基金、资产证券化、金融衍生合约等领域有重点而深入的研究。主讲课程为民法学、商法学、担保法、法律与金融。
先后参加多项国内外科研项目,包括担任中欧环境治理项目子课题执行委员会成员(中欧方各三人,2013.01-2014.12);主持2014年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多语种背景下侵权法标准法律英语研究:基于中欧侵权法的比较》:担任***条法司委托研究项目《MAC议定书研究》主要负责人,为***参加起草和加入该议定书提供专家意见。
先后在European Review of Private Law、欧洲研究、法学评论、法学杂志、中国法研究(中国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出版)等发表论文多篇,围绕担保交易、资产证券化、金融衍生交易与金融稳定等领域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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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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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担保的基本原理
一、担保的经济价值以及担保法的法律地位与
价值取向
二、担保的概念与特征
三、非典型担保
四、担保法体系的构建: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
五、担保与民间借贷
六、金融创新与担保制度改革
第二章 人的担保保证
第一节 保证概述
一、保证的制度演进:信用保证-商业保证-保证保险
二、保证的概念与特征
三、保证的类型
第二节 保证合同
一、保证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二、保证合同的当事人
三、保证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第三节 保证期间
一、保证期间的概念与性质
二、保证期间的确定
三、保证的消灭
第四节 保证法律关系的内容
一、保证人的权利
二、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五节 特殊保证
一、共同保证
二、最高额保证
第三章 人的担保承诺函
一、担保性承诺函
二、非担保性承诺函
三、如何判定承诺函是否构成担保法意义上的保证
四、具有担保法意义上保证效果的承诺函无效的法律后果
五、承诺函在我国担保法上的地位
第四章 物的担保总论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与性质
二、统一的动产担保物权体系的构建
三、担保范围及其效力
四、担保物权的公示
五、担保物权的实现
第五章 物的担保不动产抵押权
第一节 不动产抵押的基本原理
一、不动产抵押的概念
二、不动产抵押的特征
三、抵押权的流转
四、金融创新背景下传统担保制度的功能变异:以住房抵押贷款证券为例
第二节 不动产抵押权的取得
一、不动产抵押权的取得方式
二、抵押财产
三、不动产抵押合同
四、不动产抵押权的登记
第三节 抵押当事人的权利
一、不动产抵押人的权利
二、不动产抵押权人的权利
第四节 抵押权的实现与消灭
一、抵押权的实现
二、抵押权的消灭
第五节 特别抵押权
一、共同抵押
二、最高额抵押权
第六章 物的担保动产抵押权
第七章 物的担保动产质权
第八章 动产担保物权权利质权
第九章 留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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