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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收录了六部关于地方自治思想和政治制度的著作,是胡长清先生作为法律学者从事地方行政工作的心血之作。其中,《省组织法论》和《县组织法论》系对省县两级政制所提出的系统完整之私案,《四权行使法论》论述了如何行使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和复决权这四种“政权”,《参议会组织实务》与《参议员选举实务》阐述了当时组织及选举法令的精义,《省县公营事业》介绍了水电事业和公共交通的建设经验以期为全国各地所采纳。各部著作均参以法理、国情和各国学说,并附以疑义解释,在展示民国政府时期的法制状况和不同政治主张的同时,也集中体现了作者本人对国计民生的深深关切和作为地方行政官员的精思睿智,具有极高的参考和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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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胡长清,(1900—1988),字次威,四川万县武陵镇人,本科毕业于朝阳大学法律系,又留学日本明治大学专攻刑法。归国后担任高校系主任、教授和《法律评论》主编,从政后历任国民政府法制局二科科长、浙江兰溪实验县县长、国民政府内政部次长等职。曾参与国民政府若干法律的起草,并著有《中国民法总论》《中国刑法总论》等多部法学专著,《参议会组织实务》《四权行使法论》等多部政治学著作及《宪法草案与土地问题》《工厂法私案》等多篇文章。为学为官,成就卓著,影响深远。
于浩,男,1988年出生,山东泰安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现任CSSCI来源集刊《人大法律评论》主编,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特约编辑。在《法学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数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并在《人民法院报》开设“法义书影”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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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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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参议会组织实务
序
目次
绪论
第一章参议会之组织
第二章参议会之性质
第三章参议会之职权
第四章参议员之名额任期罢免及补缺
第五章参议会之职员
第六章参议会之开会
第七章参议员之特权
第八章决议案之执行及复议
第九章驻会委员会
第十章参议会之解散
余论
重要参考法规
第二部参议员选举实务
序
目次
绪论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区域选举与职业选举
第三章选举人投票
第四章开票及检票
第五章当选及应选
第六章选举无效当选无效及诉讼
第七章附则
余论
重要参考法规
第三部四权行使法论
序
目次
壹四权行使法案之体系与理论
贰四权行使法案
叁四权行使法施行法案
第四部省组织法论
张序
自序
目次
壹省组织法之体系与理论
贰省组织法案
叁省组织法施行法案
第五部县自治法论
张序
自序
目次
壹县自治法案之体系与理论
贰县自治法案
叁县自治法施行法案
第六部省县公营事业
目次
弁言
第一章电气事业
第二章给水工程
第三章轮船轮渡
第四章码头仓库
第五章公路汽车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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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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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为了纪念
吕振万序
1912年,民国初年,新兴的民主共和政体代替了已在中华大地上存在了数千年之久的专制制度。汪有龄、江庸、黄群、蹇念益等先贤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情怀,兴学办教,集资创办了以教学和研究法学等为重心的私立大学,以“浚哲文明”为训,力图为中国的民主法治进程奠定更坚实的基础。筚路蓝缕,艰难玉成,经仁人志士数十年努力,终于造就了“无朝(阳)不成(法)院”美誉,在中国法学教育史上写下了灿烂的篇章。在朝阳大学开办百年之际,由朝阳校友发起并主持,收集整理研究出版“朝阳大学先贤文集”,我觉得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一)再现朝阳学术辉煌
朝阳大学自创建之日起便注重延聘学有专长、学术理论和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任教,也十分注重编辑出版师生的著述,因此留下了大量教学科研成果。不仅朝阳大学的《法律评论》历经世纪风雨从未间断,至今仍在出版,成为奇观,朝阳大学的讲义也曾成为了中国法科学生争相索取之物,一时洛阳纸贵,大致统计,曾经在朝阳大学任教的学者留下了数百著作与千篇文章,其中大量的都是具有开创意义的著述。但由于这些著述出版较早,印数较少,再加之历经十年兵战内乱,特别是20世纪后半叶朝阳大学被迫中断其近四十年办学历程后,由于意识形态差异而因人废言,大量曾担任司法机关职务与在司法实践一线的朝阳大学学者的著述无法再与读者见面,而只能保存于国家图书馆等极少数图书馆中,不仅一般读者很难一见,就是专门研究者也难以一睹真容,几近湮没。利用纪念朝阳大学开办百年的契机,编辑出版“朝阳大学先贤文集”丛书,也是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再现朝阳大学当年的学术辉煌。
(二)促进当代法学研究
朝阳大学是中国较早的法科大学,而且在变化莫测的混乱时世中勉力支持,为保持自己的独立地位而长期坚持私立办学,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学品位和特色,与具有西方教会办学背景的东吴大学法学院形成了南北鼎立之势,成就了中国法学教育史蔚为大观的“北朝阳南东吴”现象。朝阳的法学研究秉承大陆法系重视法典研析、重视司法实践的传统,形成了与东吴大学秉承的英美法系不同的学术研究风格。不同的学术流派与风格互相砥砺切磋、相互融汇吸收,是法系进步的不二法门,也是推动法治进步的重要途径。迅速整理点教、编辑出版封存数十年的朝阳先贤的著述,让尘封数十年的著述再度与广大学者和读者、特别是中青年学者与读者见面,有利于学术研究传统的继承与创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促进中国法学教育。
(三)继续先贤未竟事业
朝阳大学以法学为主,其经济、政治等科亦名师众多,办学颇有成就,甚至国文、外文等公共通识类课程也尽其所能延聘名师,教师著述丰富,且多系开创性研究。在其存续的数十年中,朝阳大学培养了众多的学生,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和研究领域又多有建树。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历史的发展,当年朝阳大学的学生也将因为其成就而被后人尊为先贤。随着“朝阳大学先贤文集”丛书编辑出版工作的推进,将来还会把他们的著述以及研究朝阳大学和朝阳先贤的著述收录其中。这样就会通过丛书的编辑出版,更多地汇集朝阳大学的师长、学生以及他们的子弟以及研究与关注者,增强朝阳凝聚力,传承朝阳精神。
21世纪已过去十余年,朝阳大学诞生亦已百年,回顾历史,展望未来,中国的法治进程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中国社会也正处于一个转折时期。回到闭锁、专制的时代已不可能,是原地踏步、逡巡不前,还是披荆斩棘、奋力前行,建设一个更加开放、民主的社会?每到紧要关头,人们总是回望过去,从历史中获得前进的动力。在这样一种背景下,编辑出版“朝阳大学先贤文集”丛书,不仅是对先贤业绩的一种缅怀与纪念,更重要的是研究先贤们在已经过去的历史转折时期的所思、所想、所为,从历史中汲取营养与力量,践行“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之使命。
是为序。
吕振万
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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