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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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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十四世纪末到十九世纪末的朝鲜三E朝的政府公文书为研究主题,建立在翔实的朝鲜王朝法律史料。的基础上。系统收集、整理了韩国“国学中央研究院藏书阁”“首尔大学奎章阁目国学研究院”“国立中央图书馆”“国学振兴院”,以及重要家族私人收藏的文书,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骗藏有的主要古代文书也做了概览研究。该成果内容丰富,在资米斗系统性方面,是目前国介绍朝鲜王朝政务法律文书最具有权威性的著述。书稿对于朝鲜王朝的各位文书书既有文字的介绍,又有丰富的图片展示是一部较为生动的法律史资料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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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本书分为五篇十六章。首篇“总论”综合论述本书研究框架、朝鲜王朝文书资料的保存现状与各文种概况;第二篇“朝鲜王朝公文制度体系”力图宏观把握朝鲜王朝公文制度体系的确立和流变,简述封贡体系下朝鲜王朝的对外文书;第三篇“朝鲜王朝行政公文”旨在考察朝鲜王朝各类国内政务文书,揭示中国古代公文体系对朝鲜半岛的全方位影响,以及朝鲜依照本国国情所作的变异;第四篇“朝鲜王朝法律文书”着重讲述朝鲜王朝各类官方与民间法律文书,揭示古代朝鲜半岛对中国民事法律习惯的继受;第五篇“朝鲜王朝文书的外部特征”系统介绍朝鲜王朝文书的印章、署名与花押、形态与材质等各类外部特征。
來源:香港大書城megBookStore,http://www.megbook.com.hk
本书的最大亮点在于对域外珍稀文献、文物的搜集与释读。本书广泛搜集了首尔大学奎章阁、韩国学中央研究院藏书阁、韩国各类博物馆、主要宗家等韩国各地珍藏的文书实物,依照文书类别系统介绍了朝鲜王朝政务法律文书的主要文种,共涵括数百个细分文种,各细分文种大多配有基本介绍、文书实物图像、文书对照原文、相应社会时代背景的解读等,首次以文书实物的形式全面展示了以官僚制度、公文体系、法律文书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典章制度对域外地区的深刻影响。全书通过研究各类政务法律文书的产生背景,揭示了朝鲜王朝的权力运作机制,以东亚文明的整体视野还原了朝鲜王朝合乎“诸侯之礼”的文书行政,以及公文体系下中华帝国封贡体系的差序格局。全书配有以文书实物为主的高清图像约六百幅,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学术价值与收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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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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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悠久,曾创造出科学严谨的制度文明。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与公文体系不仅在时间上绵延数千年,而且在空间上影响广泛,其光芒远播至周边的朝鲜半岛、日本列岛、中南半岛、琉球群岛等广大区域。在这些域外地区中,又以朝鲜半岛对中国古代典章制度的效法最具代表性。
每逢学界研究有质的突破,大都离不开新文献、新史料的发现及其在研究中的广泛应用。被誉为20世纪中国档案界“四大发现”的安阳殷墟甲骨文、秦汉简牍、敦煌吐鲁番文书和明清故宫档案便是如此。与此同时,域外汉文文献浩如烟海,其史料和学术价值也丝毫不亚于上述“四大发现”。相较中国学界对国内新发现史料或新出土文献较为充分的研究现状来说,学界目前对以朝鲜、日本、越南为代表的域外汉文文献的研究和应用仍处于初级阶段。域外汉文文献之中又以朝鲜半岛最具代表性。古代朝鲜半岛的汉文学水平远高于日本、越南等国家,是中国本土外最为重要的汉文史料宝库
朝鲜半岛现存多数汉文文献均产生于朝鲜王朝时期(1392一1910),值得中国学者深入挖掘。而朝鲜的汉文文献又可分为成册的汉文古籍与单张不成册的古文书。之前中国学界对朝鲜半岛上成册的古籍善本的研究间或有之,却很少涉及朝鲜半岛上单张形态的古代文书档案资料。本研究将聚焦于保存至今的朝鲜王朝时期的单张文书。在这些海量的古文书中,本研究将重点放在最能体现中华文明对朝鲜半岛典章制度之影响的政务文书和法律文书上。
本成果将系统研究介绍朝鲜王朝的政务类文书(均为公文书)和法律类文书(包含公文书、私文书、由官府公证的私文书),并以不成册的单张文书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旨在全面展示中国古代典章制度、公文体系与官僚体制在域外的传播、继受和变异,以此揭示中国古代制度文明对朝鲜半岛的深刻影响。研究对象以纸质文书为主,对玉册、竹册等其他的材质文书略作涉及;以汉文文书为主,对谚文(朝鲜文)文书略有涉及。本书在对不同种类的文书分门别类加以研究的同时,也对朝鲜王朝文书的印章、署名(花押)、纸张、书体等加以系统说明,并辅以笔者在韩国访学期间所收集的数百张各类别文书实物的图片。在历史时期上,朝鲜王朝的文书以甲午更张(1894年)为界划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因甲午改革后的朝鲜文书属于新式文书,乃是用印如图札纸两面印刷且朝汉文混用,在文书的书写、收发、保管等方面均迥异于传统文书。本研究以甲午更张前朝鲜王朝(1392一1894)古文书为主,对朝鲜王朝末年(1894一1910)的“新式文书”和少数留存至今的高丽王朝(918一1392)后期文书也略作涉及。本研究将对朝鲜王朝各类文书的渊源加以追溯,因而会普遍上溯至高丽王朝后期加以考察
目前对朝鲜半岛古代政务法律文书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韩国学界。然而,韩国学界的研究成果大都站在韩国本土的立场上加以剖析,未能站在东亚文明的整体高度上去把握朝鲜王朝政务文书与法律文书的形成和流变,也少有与同时期中国公文书和民间文书横向比较的研究。基于此,本研究力图在韩国学界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创造性地综合,使之在中文世界形成系统的知识体系。本研究将在系统介绍韩国学界代表性成果的同时,通过研究各类别政务法律文书的产生背景,揭示朝鲜王朝的权力运作机制,力图以东亚文明圈的整体视野,凸显中华文明对朝鲜半岛典章制度的全方位影响,并对中朝两国古代文书行政
和官僚体制之异同作初步的横向比较近世朝鲜半岛的公文制度经历过两次巨大变革。第一次是在1280年前后。高丽王朝成为元朝的征东行省后,其文书制度从宋制被强制转化为元制。第二次是朝鲜王朝初期(14世纪末15世纪初)。随着李氏朝鲜取代高丽实现王朝鼎革后,因事大而积极效法明制,所以《洪武礼制》在朝鲜得到广泛推广。但朝鲜在推行《洪武礼制》等明代典章制度的同时,高丽旧制(实为元制)仍得到一定程度的保留。因此朝鲜王朝的公文制度实则混用了元制(高丽旧制)和明制。本成果将重点考察中国古代文书行政对朝鲜半岛的深刻影响,以及作为中华帝国藩属的朝鲜王朝是如何确立有别于中国的公文体系并以此来体现“诸侯之礼”的。因朝鲜半岛古代的典章制度由中华文明派生,所以要研究好朝鲜王朝政务法律文书,就必须先对作为其制度文明母体的中国古代公文制度和各类文种较为熟悉,在此基础上再详细考察朝鲜半岛对中国公文制度的继受和变异。
如在朝鲜王朝的国内公文中,我们从未见到如中国明清时期的诏书、救书、奏本等只与皇帝有关的文书类型,也从未见到如咨呈、平咨等与明代二品以上衙门有关的文书类型。因为在当时,朝鲜国(国王)的法律地位等同大明的二品衙门,所以中国古代存在的许多文书类型在朝鲜国内无法使用。如朝鲜国王在向作为大明二品衙门的礼部发送公文时,才会使用“咨”这一平行文书,而朝鲜国内公文便无使用“咨”的机会,可见朝鲜国王和大明礼部的地位相等。因国王之下的朝鲜各级衙门无权使用“咨”文书,所以即便是朝鲜正一品衙门间的往来文书,也只能用大明三品以下衙门间通用的“关”文书。又如朝鲜官员呈送国王的文书中,无法使用“奏”而仅能用“启”文书,诸如此类的惯例均是朝鲜合乎“诸侯之礼”的表现。这些在朝鲜王朝公文体系中展现的“诸侯之礼”及中华帝国封贡体系的差序格局,将作为本研究的重点,图文并茂地予以展示说明。
研究中华文明应注重本土和域外的统一,研究中华法系也须注重母法与子法的结合考察。中华法系以中国传统法律为母法,以东亚各国传统法律为子法。在“一带一路”的宏大背景下,在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对中华文明外延部分的研究是作为文明发祥地的中国学界的应有之义。遗憾的是,中国学界日前对历史上朝鲜、日本、越南、琉球等深受中国影响的域外制度文明的研究略显单薄。本研究通过对朝鲜半岛古代文书档案的综合考察,对中国学界进一步加深对域外汉文明的了解,增强对中华文明的认同和自豪感,以及坚定新时代中国的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或将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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