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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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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律师和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乃至社会生活中广泛运用判例已经成为一种新常态。从本书出发,理解判例的运用这场“悄悄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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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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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法治实践中,法院及其他主体在诉讼过程乃至社会生活中广泛运用判例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判例运用堪称司法改革中对司法运行影响最为深刻、对司法水平提升最具实效的举措之一。可以认为,判例的运用正引发我国司法乃至法治领域一场“悄悄的革命”。本书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最终成果为基础,将判例运用这一整体现象与实践作为研究对象,从宏观上全面审视我国成文法体制下判例运用的现实状况、运行机理、存在问题与发展图景,旨在为具有中国特色判例制度的构建提供一定的学术支撑与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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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作者: |
顾培东,四川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著(译)有《社会冲突与诉讼机制》《当代中国司法研究》《我的法治观》《大陆法系》等书作。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两项。
李振贤,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在《法学家》《法学》《法律和社会科学》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主持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四川省社科项目数项,作为核心成员参与两项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及数项国家社科重点、一般项目。
李鑫,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天府青城计划”哲社文化青年人才。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转载。出版《当代中国智慧法院建设研究》等书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
刘磊,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在《政治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环球法律评论》《中国法律评论》等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转摘十余篇/次。出版专著两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项目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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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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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部分 我国判例运用的基本情况
第一章 我国对判例运用的现实需求
一、从我国国情看判例运用的需求
二、从规范资源供给看判例运用的需求
三、从司法审判现实看判例运用的需求
第二章 我国判例运用及理论研究的现状
一、新中国成立后判例运用的探索与实践
二、指导性案例制度建立以来判例运用现象的涌现
三、当前判例运用制度及实践的主要问题
四、判例研究的现状及进一步深化的路径
第三章 我国判例运用的历史传统
一、古代判例制度及其运用实践
二、近代至新中国成立前的判例制度与运用实践
三、我国判例运用的历史延续性
第四章 域外判例制度与运用实践及其启示
一、普通法国家的判例法制度及其运用实践
二、成文法国家或地区的判例制度及其运用实践
三、域外判例制度及其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第二部分 我国判例运用的基本原理
第五章 我国判例运用的动力机制:建构性与自发性
一、判例运用的建构性
二、判例运用的自发性
三、判例运用建构性与自发性的关系
第六章 我国判例运用的功利取向:效用与效力兼顾
一、两种“判例观”及其抉择
二、我国判例运用的效力视角与效用视角
三、我国判例运用的主要效用
四、效用与效力兼容下的判例运用格局与秩序
第七章 我国判例运用的内在逻辑:类案同判
一、中国语境下类案同判的背景条件
二、中国语境下类案同判的多重意涵
三、中国语境下类案同判的实践机制
第三部分 我国判例运用的基本类型
第八章 指导性案例的运用及其制度完善
一、指导性案例的基本价值
二、指导性案例的实践功能
三、指导性案例的生成与退出
四、指导性案例的实际运用情况
五、指导性案例制度的完善
第九章 示范性案例运用的实践与机理
一、示范性案例运用的制度实践
二、示范性案例运用的供需结构
三、示范性案例运用的主要机理
四、示范性案例运用的完善路径
第十章 一般性判例的运用及其前景
一、一般性判例的特征与法源属性
二、一般性判例运用的主要方面
三、一般性判例运用领域的拓展
四、一般性判例运用的保障条件
第四部分 我国判例运用的主要领域
第十一章 判例在司法活动中的运用
一、判例运用在司法领域中的功能
二、司法活动中的判例运用机制
三、司法活动中判例运用的优化
四、判例运用的司法习性化
第十二章 判例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
一、法学教育的基本导向与判例运用
二、法学教育中判例运用的现状分析
三、法学教育中判例运用的改进
第十三章 判例在法学研究中的运用
一、法学研究中判例运用的兴起
二、法学研究中判例运用的主要方面
三、法学知识转型与判例研究拓展
第十四章 判例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
一、判例运用与社会成员的法治适应能力
二、判例在社会生活中运用的主要内涵
三、社会生活中判例运用的基本特征
四、社会生活中判例运用的法治效应
第五部分 我国判例运用的技术实现
第十五章 判例库建设的模式与路径
一、判例库的功能定位
二、判例库的建设模式
三、判例入库与标准化处理
四、判例库的运行
五、判例库的运用
第十六章 判例检索系统的建设
一、判例检索系统建设的现实意义
二、判例检索系统的功能
三、判例检索系统的建设现状
四、判例检索系统完善和发展的趋势与前景
第十七章 判例检索系统的评价与优化
一、类案检索评价的价值与意义
二、类案检索系统多维分级评价体系的构建
三、类案检索系统评价的实践探索
四、基于评价结果的类案检索系统优化路径
五、结语及展望
第十八章 判例运用的信息化与智能化
一、判例信息化与智能化运用的场景呈现
二、判例信息化与智能化运用的实践考察
三、判例信息化与智能化运用的技术机理
四、判例信息化与智能化运用的主要问题
五、判例信息化与智能化运用的发展进路
参考文献
图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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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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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后,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现象抑或一项重要实践与探索就是司法判例逐步受到重视并被日益广泛地运用。迄至现今,法院以及其他各主体基于不同动因、以不同方式在诉讼过程乃至社会生活中了解并运用判例已成为一种常态;判例运用在我国成文法体制中的嵌入已然是不可逆转的趋势;而判例运用对我国法治运行,尤其是司法运行的深层次影响也渐趋显现。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书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成文法体制下判例运用的理论与实践”的最终成果为基础,借助这一主题较为宽泛的涵摄量,从实然和应然层面全面审视我国成文法体制下判例运用的理论与实践,对判例运用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及主要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和探讨,以期为中国特色判例制度及判例理论的形成与完善、为判例功能的充分发挥提供一定的依据与参考。
作为一种以理性思维为基础的社会实践,运用先前判例考量、评价抑或比附待诉或待决案件的现象,早在指导性案例制度实施之前就已存在。指导性案例制度的确立,进一步将这种现象纳入制度化轨道,从而为我国成文法体制下援例办案(诉讼或审判)的常态化奠定了基础。然而,引发判例自发性运用在较短时间中悄无声息地蔓延为一种普遍性实践的最重要的事实因素,还在于最高法院有关裁判文书上网的举措。换句话说,正是裁判文书上网这一举措的“互联网+”效应为判例自发性运用提供了外部杠杆。
1.作为司法公开举措的裁判文书上网 司法公开是我国司法着力追求的目标。随着互联网运用的普及,最高法院逐步把裁判文书上网作为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但从实际情况看,裁判文书上网经历了一个由有限认同、谨慎试行到刚性要求、强力推进的变化过程。 2009年最高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中明确:“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和调解结案的案件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可以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这一规定虽然从制度上对裁判文书上网作出肯定,但限于当时的主客观条件,所持的立场仍然是有所保留的。该规定不仅以“可以”这一语词赋予各级法院对于裁判文书上网或不上网的选择权(实质意蕴仅在于“允许上网”),同时又以但书方式规定,对“当事人提出异议并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不在互联网上公布”。在具体工作层面上,这项措施也主要是在最高法院先后确定的200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中实施,并未在法院系统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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