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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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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抟日记》是莱辛的非洲故事集II,是莱辛的短篇小说自选集。在《前言》中,莱辛自述了很多短篇的创作灵感和初衷,袒露了她对这些短篇的个人情感,还追踪了部分篇目的读者观感。这些故事除了以非洲这片大地为创作背景,因此而具有的明显异域特征之外,与世界上最优秀的文学作品没有任何不同,《他说过的话》《新来的人》《树木与少女》《饥饿》写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心事,《一个不结婚的男人》《露西·格兰奇》《散心》写中年男女内心渴求和孤寂,《两只狗的故事》《抟日记》《蝗群的浅袭》写动物们其实跟人类共享一个地球,有其专属的生命经历与轨迹,《小首饰匣》《飞》写老年人的晚景体验。莱辛在故事中展现了大师级处理素材的能力,呈现了更多令人惊叹的生命时刻,进而也是无比动人的成为经典的文学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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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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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抟日记》(抟,音tuán)是多丽丝·莱辛的非洲短篇故事集第二辑,收录19个仍然以壮阔非洲为背景的短篇。相比《这原是老酋长的土地》(非洲故事集第一辑),《抟日记》除了同样写白人少男少女、中年人和老年人的生活之外,有黑人专属故事,还将目光投向非洲大陆上的狗、蚂蚁、蝗虫、太阳和金龟子。这一切共同指向广袤、斑斓和恒久的非洲,这块人和动物的共栖之地。莱辛在故事中呈现了更多令人惊叹的生命时刻,进而也是无比动人的文学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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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作者: |
作者简介: 多丽丝·莱辛(Doris Lessing,1919—2013) 英国作家。生于波斯(今伊朗),在南罗得西亚(今津巴布韦)父亲的农场上长大。1949 年,带幼子和第一部小说《野草在歌唱》回英国,从此走上文坛。一生著作等身,形式多样,有长篇小说、短篇小说、自传、散文、剧本等。作品涉及二十世纪英属非洲殖民地、南非以及二十世纪后半叶的英国及欧洲局势,着重呈现内心世界的复杂、困惑和彷徨。2007 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称她为“女性经验史诗的抒写者,以怀疑、激情和远见审视了一个分裂的文明”。 译者简介: 范浩 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教师,主要研究兴趣为英美戏剧与文学翻译,译有《抟日记》《文学阅读指南》《莎士比亚的动荡世界》《卡明斯童话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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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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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言
我所知道的间谍
一个不结婚的男人
黑皮肤的圣母
小首饰匣
猪
叛徒
他说过的话
露西·格兰奇
蝗群的浅袭
流放的滋味
散心
进城
树木与少女
飞
抟日记
两只狗的故事
新来的人
家信
饥饿
再版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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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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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这个集子里收了几篇我自己最喜欢的小说。一篇是用作书名的《抟日记》,根据我对罗得西亚某地的回忆写成,不过,那里和我小时候住的地方差别很大。我是在马绍纳兰的班克特长大的,离斯诺伊阿不远。可我那时候经常跑到马兰德拉和曼契克玩。那里主要是沙地草原,到处都是大块大块上下交叠的花岗岩,姿势极为古怪、极为随意,高处的石头都颤巍巍的,仿佛小风就能掀翻,这种景象我在其他地方还真没见过。那个时候,我一天到晚地泡在那儿,久坐、徘徊,观察草木和昆虫,那里的土地是灰白色的,覆着层硬壳,不像父亲的农场一带全是厚重的黑土。 另一篇是《两只狗的故事》,我认为是我最好的小说之一。而且,是“真人真事”:小时候家里养过两对狗,一对叫狮子和老虎,另一对叫卓克和比尔。我已经记不起哪对干了什么了,不过的确是“笨”的(比尔)救了“机灵”的(卓克),它硬是把卓克脖子上箍的套索咬断了——结果,满口的牙齿都坏了,寿命也因此缩短了。 《家信》里的某些地方,很像今天的南非。最初想起要写它,是有一个白人朋友,跟我讲他的经历,他和朋友住在开普敦——两个单身汉合住一栋小房子——由一个胖大的祖鲁女人照料,或者说是抚养,就像抚养两个小孩子似的。其余的素材来自我对另一个朋友的思考,他写的诗很棒,不过这是别人告诉我的,我看不懂——世界上有很多所谓“没人会讲”的语言,除掉以其为母语的那一百来万人。他的语言也是其中之一。这样想的话,如果一个诗人生在常用的语系里,他可以获得世界性的声誉;但是,如果他是阿非利卡人,他也许可以和任何诗人一样伟大,可是却很难逾越语言障碍,获得广泛的认可。 《五》收了五个长短篇,或者说小长篇,里头的《饥饿》在这个集子里重印了,这篇东西写坏了,不过口碑似乎反倒是最好的。 怎么想起来写这个的呢?那还是1952年我跟着作家代表团到莫斯科时候的事。当时,英国组里有件怪事,虽然大家的政治主张各不相同,可是创作的原则倒是相当一致——简单地说,我们都认为写作是个体良心或者说灵魂的产物,而俄国人完全不同意这个看法。双方为此争辩了好多次。 那时候斯大林还活着。有一天,我们被带到一栋房子里,参观送给他的礼物,每个房间里都是琳琅满目的:画、照片、地毯、衣服,等等,都是由感恩的臣民进献的,再由政府向本国臣民和外国客人展示。那天很热。别人在闷热的房子里参观,我溜到外面坐下休息。我在想,俄国人所期待于文学的,无非是简单一点,是非标准清晰一点。我们——英国人不同意,觉得自己对,人家错。可是,狄更斯又怎么说呢,年代还那么近,他的人物就只有好人和坏人——不是好得难以置信,就是坏到骇人听闻,可这并没减损他的伟大。拿我来说,在非洲南部住了那么多年,那个社会其实和狄更斯的英国一样惊人地不公正。那么,为什么我不能写一篇发生在非洲,是非分明,也不需要做出复杂抉择的小说呢?至于情节——似乎只能写一个贫穷的黑人男孩或者女孩从乡下到白人的富城里,然后……就像真实的人生,他遇到好人和坏人,而后,经历了许多磨难和泪水,终于走上了什么什么的道路…… 我试了,可是没写好。因为不真实。写作有时候就是写不成,而且对没写成的东西反而比对写成的偏心。 《飞》,我觉得写得不错。可是我喜欢它,是不是因为想起住在非洲郊外的一个老人呢?他的小房子里挤满了半大的女孩子,所以他一辈子都消磨在蓝花楹树下那一架子鸟身上了,离喧闹的房子远远的。斑驳的绿荫底下,他不是坐在那儿叽叽咕咕地和他的鸟说话,就是看着它们盘旋、急飞,最后掠过长空,唰地落回他手里。这段记忆里有一点旧梦的味道。 我对《黑皮肤的圣母》有执念。这篇东西肝火很旺,因为,只要一想起南罗得西亚那个我既熟悉又憎恶的“白人”圈子,我就忍不住生气。 ......
抟日记(节选) 火车站后面,有条路通向罗马天主教传教会,不过那是条死路,因为传教会刚好在保留地中间。这个传教会很穷,只有一辆卡车,所以那路老是荒废着,高高低低的草丛中隐隐约约有那么一条沙道就是了。火车站里倒是车水马龙的,站前的好地也全被白皮肤的农场主们瓜分了,人烟稠密,可是站后就无人问津了,因为那里尽是花岗岩巨石、岩层,还有沙子。保留地上那些瘦弱的牲口倒是老来,可是没有人迹。乍看上去,巨石垒成的小山森严得很,上面又爬满了藤蔓和野草,好像没有缝隙,进不去似的。其实,费点力气就行了,而且,进去以后还会发现这片荒野从前是有人烟的。这里残留着土石垒成的防御工事,想来是当年马绍那人为了抵御马塔贝列人掳掠女人和牲畜造的,直到罗兹掌权,才结束了这种局面。巨石的底面覆满了布须曼人的岩画。从这里再攀跻一百码,就是一片平坦的沙地,后面就又是密密的岩石阵了。当年打仗的时候,马绍那部落的女人和牲畜想来就藏在这沙地上,男人们则在周围守卫着工事;布须曼人的时候,那些瘦小的猎人应该也是在这里采集有色黏土、泥巴,还有植物的汁液,用作岩画材料的吧。 昨天晚上下了雨,脚踝周围的草还是湿湿的,早晨的太阳还没有把沙子晒干。空地上,岩石兀然矗立着,也是湿湿的,那潮湿的热气顺着我的光腿缓缓地往上走。 坐在低处,环形的巨石看起来像起伏的山峦,天仿佛也给垫高了不少。岩石是深灰色,可是覆满了苔藓。夹在中间的树很瘦小,有些被雷劈过了,黑骷髅一般。这里的土地是常年饿着肚子的,只出产沙子、细草、岩石,还有炎热。太阳照在吸热的岩石上,毒得很。要不了一个小时,沙子的表面就会给晒得又干燥又清爽,亮闪闪的,而下面还是湿润的,颜色也要深一些。 保留地上的牲口准是昨天下了雨就来了,因为草丛里有几坨新鲜的牛粪。几只大个儿的蓝苍蝇骂骂咧咧地围着转,不小心一头撞了上去,把太阳烤出的硬壳砸破了。空气沉沉的,还带着点甜丝丝的味儿。苍蝇的嗡嗡声,热气被吮吸时发出的轻微的滋滋声,和着鸽子咕咕的叫声,早晨越发显得宁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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