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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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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部分,若不能做好合同风险防控工作,往往会导致当事人遭受重大损失。而事后风险防控,常因合同无效、约定不清晰等导致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因此事前风险防控很重要。市面上虽然有很多合同审查和风险防控的书籍,但大多数针对的是律师等专业人士,针对非专业人士的书籍较少,且很多书籍偏重理论,实务较少。本书结合作者多年工作经验,立足实践,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读者总结并系统归纳法律合同审核的常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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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若不能做好合同审查工作,往往会导致当事人遭受重大损失。本书以通俗的语言,结合笔者长期以来的实践经验,从合同审查的三个标准和七个要素入手,全方位讲解合同审查法律实务,帮助读者掌握合同审查的底层逻辑。书中穿插大量案例,将抽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可操作的审查要点,帮助读者快速排查合同风险。來源:香港大書城megBookStore,http://www.megbook.com.hk 本书对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服务类合同、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等合同中常见的风险点予以详细的讲解,并给出相关风险防控建议,帮助读者建立起合同审查的“法律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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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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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智敏,江西财经大学法学、会计学双学士,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2010年研究生毕业后至今一直从事法律一线工作,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专注于民刑交叉领域的法律风险防控研究。实务经验丰富,已受邀为众多律师、政府部门、大中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民营企业等进行法律培训并取得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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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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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同审查的三大标准
第一节 合同审查的定义与审查的标准
第二节 合同审查标准之一:清晰且全面
一、约定条款是否清晰
二、交易要素的考虑是否全面
(一)各个交易要素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二)各个交易要素相互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三)为什么是这七大交易要素
第三节 合同审查标准之二:合法受保护
一、对交易各个要素的单独审查及合法性判断问题
(一)关于交易的目的合法性问题
(二)关于通过交易所要得到的东西的合法性问题
(三)关于交易的主体的合法性问题
(四)关于交易的程序的合法性问题
(五)关于交易的安排的合法性问题
(六)关于交易的时间与空间的合法性问题
(七)关于交易失败的处置的合法性问题
二、对交易各个要素的综合审查及合法性判断问题
三、合同审查中应当注意民刑交叉问题
四、民法基本原则在合同审查中的运用
(一)平等原则的理解及运用
(二)自愿原则的理解及运用
(三)公平与诚信的理解及运用
(四)公序良俗与环境保护的理解及运用
第四节 合同审查标准之三:具有可操作性
一、约定内容须可以实现
(一)始终考虑相对方不配合
(二)约定内容应当尽可能实现共赢
(三)我们只能支配自己的行为,不能支配他人的人生
二、约定内容应有利于证据留存
(一)合同约定与证据留存的意义
(二)证据留存需要考虑的主要方面
(三)证据留存的有效性问题
三、约定内容应方便操作
第二章 合同把控的七个要素
第一节 交易背景及需求分析是起草或审查合同的前提
一、 延期交付货物一天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二、补充采购的需求是红色窗帘还是黄色窗帘
三、变更协议是存在变更无效甚至承担责任的可能性的
四、签订背景不明确,合同刚签订就引发风险
五、合同需求不清晰,违约责任、保证金等约定也难以维护核心权益
六、洽商终止协议时,终止协议中需要明确的事项
七、资金来源问题必须留意
八、“背靠背”合同的签订
九、业务部门、法务部门与律师
第二节 交易要得到什么
一、交易何物引发的纠纷
二、服务合同中,怎样约定服务才能满足需求
(一)服务后需要交付具体成果的合同之服务标准的约定问题
(二)服务后不需要交付或难以交付具体成果的合同之服务标准的约定问题
三、租赁合同中的常见问题
(一)用途错误
(二)租赁房屋的瑕疵由谁造成便由谁负责处理
(三)违章建筑
(四)房屋租赁合同的电费、水费、物业费等怎么收取
(五)二房东的房屋是否能租
四、交易的价款
(一)价款包括哪些费用
(二)收取价款是现金还是票据,有何种差异
(三)固定总价还是固定单价
五、购房合同中的“房屋陷阱”
(一)买卖小产权房常见问题
(二)买卖公寓常见问题
(三)赠送面积常见问题
六、获得的究竟是什么样的许可
(一)授权许可的类别
(二)授权许可的时间及地点
(三)授权许可后品牌使用的要求及标准
七、知识产权
(一)委托设计的作品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二)委托创作的知识产权归属
(三)贴牌加工产生的商标权侵权
第三节 搞清楚与谁交易
一、交易主体是什么
(一)交易相对方主体资格查验对交易的影响
(二)如何查验交易相对方的主体资格
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夫妻
(一)民事行为能力与合同的签订
(二)与监护人交易需要注意的问题
三、个人搬运服务、个人代驾服务、个人装修服务、个人家政服务等个人提供劳务的合同
四、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法人的底层逻辑
(二)非法人组织的底层逻辑
(三)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底层逻辑
五、注册资本、履约能力及交易结构
(一)注册资本与履约能力的关系
(二)对于陌生公司如何判断其履约能力
六、总公司、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是什么关系
七、特殊的资质与合同的性质
八、怎么防止空壳公司
第四节 交易的“仪式”,合同签订的程序问题
一、两份内容迥异的合同
二、程序性问题与实体性问题
三、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
(一)政府采购的界定
(二)《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选择适用
四、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程序中的底线与变量问题
六、采购程序中,评分标准设置的常见问题
(一)把业绩作为评分标准
(二)企业人员规模不等于履约能力
(三)属地化服务不代表能及时提供服务
(四)服务的及时性与驻场服务问题
七、保证合同由谁签订
八、资产处置、评估与挂牌交易
九、承租人优先承租权、国有资产对外租赁
(一)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二)公开招租与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如何对外租赁
第五节 交易怎么进行
一、交易结构与履约能力
二、如何完成送达
(一)送达问题是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问题
(二)送达方式的选择及注意事项
三、相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一)沉默与默认
(二)默认条款的约定及运用
(三)默认条款运用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四、谁来接收货物
(一)合同中未约定好合同经办人将带来的风险与问题
(二)合同中关于经办人约定的注意事项
五、验收工作该如何完成
(一)验收如何界定与其影响
(二)验收的种类与合同约定时的常见注意事项
六、初始状态的确认与执行的可能性
七、痕迹的管理与义务的转化
(一)痕迹管理的意义——其他资料究竟是哪些资料
(二)己方义务的转化设定问题
(三)痕迹管理的便捷性问题
八、附随义务的强化
(一)可否以发票未开具为由拒绝付款
(二)产品说明不见了可以打官司吗
(三)包装问题不容忽视
(四)其他常见的影响交易的附随义务
第六节 交易中的空间因素及时间因素
一、在一方指定地点交付货物的问题
二、交易地点的考察与细化
(一)搬运合同
(二)房屋买卖合同
(三)律师委托服务合同
三、发生纠纷哪里管
(一)争议解决机制对维权的影响
(二)争议解决机制如何选择
四、合同是否需要都约定合同期限
(一)约定合同期限导致的问题
(二)哪些合同需要约定合同期限——继续性合同与一时性合同
(三)法律对合同期限的常见限制及注意事项
五、义务履行的期限问题
(一)履行期限
(二)履行期限是否清晰
(三)履行期限是否足够
六、权利行使的期限问题
(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二)合同追认权的行使期限
(三)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四)合同请求权的行使期限
(五)领取提存物的期限
(六)买卖合同的验货期限
(七)试用期买卖合同的决定权行使期限
(八)租赁合同的转租行为效力的评价期限
(九)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
(十)物业合同中,续聘物业或解聘物业的权利行使期限
(十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确认期限
第七节 交易失败了,怎么办
一、违约责任的可实现性
二、违约责任标准设置
(一)违约金不是越高越好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怎么办
(三)违约金标准的设置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及常见问题
三、违约责任的分类设置
(一)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二)瑕疵给付违约责任
(三)知识产权侵权的违约责任
(四)租赁合同或类似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五)未按约定安排人员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六)因授权许可问题产生的违约责任
四、定金与违约金的选择与适用问题
五、根本性违约责任的考虑
(一)逾期交付时的根本性违约
(二)瑕疵给付时的根本性违约
(三)相对方可能丧失履约能力下的根本性违约
(四)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五)租赁合同及类似合同中的根本性违约
六、合同被解除后的后续事项处理
七、违约问题,除结果控制外,还需考虑过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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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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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的应对与处置大致分为事前风险防控与事后救济。相比而言,我们更应重视事前风险防控。为什么这样说呢?原因有二:一是事后救济可采取的方法有限;二是事后救济的效果可能会大打折扣。举个例子:某天,一名孕妇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并告知律师其丈夫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当律师前往会见时,获悉被羁押人患有艾滋病,但该羁押人却告知律师不要把其患有艾滋病的情况告知他媳妇。由此可想,该孕妇及腹中胎儿极有可能已经感染了艾滋病。若该孕妇知道前述情况,她要怎样面对未来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据此规定,该孕妇可以要求撤销婚姻并要求其配偶承担赔偿责任。纵然如此,该孕妇及其腹中胎儿若感染了艾滋病,并不会因为婚姻的撤销而被治愈。 由此可见,打官司作为事后救济,只能解决婚姻是否可被撤销的问题,并不能解决艾滋病等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疾病的治愈问题。由于法律意识的不足,事前未进行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事后救济再进行法律介入与干预,效果显然不尽如人意。 再如,在合同纠纷中,债务人欠钱不还,最常见的风险是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然不履行生效判决。尽管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执行结果却为:被告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的损失难以实际挽回。类似案件中,债权人往往会咨询律师怎么办。但如果债务人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律师也无可奈何。 前述问题,应如何解决?最佳的办法就是事前风险防控。例如,在结婚之前进行婚前体检,此方法相比婚后发现另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而要求撤销婚姻更为重要,也更有效。 但事前风险又怎么防控呢?事前法律风险防控的要点在于熟悉常见风险点并能结合实际情况,运用法律知识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笔者认为,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有些问题仍有待解决。 第一,并不是每个人或单位(尤其是规模小的、刚起步的民营企业)都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去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法律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是有差异的。即使是拥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大学生在其毕业后,也并不会熟练地运用法律。以合同审查为例,作为合同风险事前防控的重要方式,很多学习法律的大学生,甚至是刚执业的律师都并不一定能掌握合同审查的技巧。 第三,即使聘请了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律师也无法做到24小时不间断跟在客户身边或参与客户的每一笔业务。实践中,如果业务经办人员意识不到可能存在的风险点,那么就算单位聘请了律师,其也不会去咨询律师如何应对风险。事前风险防控依然难以有效落地。 如前所述,事前法律风险的防控十分重要且必要,可以说,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面临和涉及。以合同风险防控为例,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物业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是我们大多数人在生活或工作中会涉及的。 那么,如何解决人们对事前风险防控的迫切需求与当前律师并不能完全满足法律服务需求的矛盾呢? 笔者认为,很有必要去研究法律的实践运用问题,让法律专业人士能更高效地运用法律,让非法律专业人士也可以有效运用法律。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车辆已经融入了很多人的生活,虽然造车(法律理论)很重要,但除学习造车(法律理论)外,我们需要更多人即使不会造车(没有学过法律理论),也能学会开车(运用法律)。再回到开篇的案例来看,我们不一定要让每个人都知道《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是什么,以及为什么要这么规定,也不一定要让社会公众就该法条中何谓“重大疾病”等问题进行研究。但我们应当让社会公众知道,婚前体检很重要,不进行婚前体检会带来哪些风险。 笔者始终相信,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要让法律更加具有生命力,就不能让法律成为只有少数人才能掌握和运用的知识,必须让更多的人可以熟练地运用法律。这是笔者撰写本书的初衷。 基于这样的初衷并考虑到合同在我们生活中的普遍运用,笔者力图以实践运用的视角,尽可能地揭示合同中的常见风险点,让法律专业人士或非法律专业人士都有机会学习并掌握合同审查技巧,做好合同风险的事前防控工作。 为实现前述目的,在撰写本书时,笔者使用了不少通俗化、日常化的语言,以案例阐释知识点的方式去写作。且为增强本书的可读性,所使用的案例也尽可能地高度概括并提炼了核心内容。另外,笔者把本书分为了两章。第一章偏重理论,因为理论指导实践。同时,为了让读者可迅速掌握理论部分,笔者结合了大量实践案例进行解析。第二章更偏重实践,笔者尽可能地系统总结了执业以来经历或学习的案例,意在简洁明了地揭示风险点并提示防控要点。两章内容在写作时各有一定的侧重,所以行文风格存在一定的变化。另外,在本书中,笔者对非法律专业人士提出了一点建议,若需要更直观感受事前风险防控的具体运用,可以先读第二章内容,再读第一章内容,或许效果更佳。当然,按顺序阅读也是可以的。毕竟,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可以提升理论。 最后,对于本书的撰写,笔者必须感谢江西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老师们,能写作本书离不开在校期间老师们的谆谆教诲,让笔者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理论功底;也必须感谢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的前辈们,尤其是感谢杨金勤主任,作为笔者工作后的恩师,在笔者执业之初便提供了大量的实践机会和重要的执业平台,并指导笔者如何将理论运用到实践。在不断的理论学习和实践积累中,才让笔者有机会去撰写本书。 笔者虽已尽己所能去撰写本书,但因能力有限,书中可能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望各位读者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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