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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传统中国”的概念,似乎可以从纵、横两方面来理解:就时间即“纵”而言,始自上古三代,历经汉唐宋元,降及是有清诸朝,均在其规范之内;就专业领域即“横”而言,则政治、经济、思想、文化、风俗等等,全都包罗其中。甚至,鉴于社会制度、意置于“传统中国”的范畴内进行研究。显而易见,对于“传统中国”的研究,必须既有广度,又有深度,是为传统中国研究的特色,也是它的观点。千百年来,人们就是在原型或真相因各种原因被掩盖、被扭曲的情况下阅读、理解传统和传世文献的,面对这些传统、传世文献的某种程度误解就构成了真实历史过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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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一本文史方面的学术论文集,作者们从各自熟悉、擅长的研究领域, 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深入挖掘和阐述, 并整理了相关古籍和文献, 对读者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见解深刻, 立足江南文化和传统中国文化,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是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和古代史不可或缺的学术著作。本书主要内容侧重于传统中国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国史新论”“江南与上海”“人物与文献”“文献辑存”四个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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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本刊物创刊于2006年,在学术深度上还是研究广度上,都在海内外享有盛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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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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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史新论
《注解大品序》与梁武帝的佛学倾向
严耀中
“授人以柄”的三重意蕴——天文现象、军事礼仪、日常生活
彭华
全球史语境下的明代双屿港
石晶晶 薛理禹
西天大食国小考
陈少丰
江南与上海
“在乡党为祭酒”:王圻与万历三十七年江南水灾
叶舟
清代福建商人与苏州贸易活动
张晓东 李欣雨
晚清自治时期城市治理中的环境纠纷——以上海南市电灯厂案为中心
陆烨
近代旅沪扬州人的同乡组织演变
景子凌
人物与文献
宋代重修《唐书》相关事迹考
张行洋
论史传中李渊形象的塑造
曹雨萱
储巏《复王伯安》书辨误——对束景南著《王阳明年谱长编》的一点质疑
翟启荣
张岱《寿具和尚并贺大殿落成》诗系年辨正——兼论灵隐具德禅师生年
姚潇鸫 胡可鑫
文献辑存
《画墁录》校点
李林波
吕思勉佚文遗札辑补
肖朝晖
明《万历野获编》戚继光史料钩沉
袁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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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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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自治时期城市治理中的环境纠纷
——以上海南市电灯厂案为中心
陆烨 摘要:对城市环境的治理是中国自古即重视的传统。晚清工业化的发展引发了古今变奏背景下城市治理中更为频繁的环境纠纷。晚清自治运动的兴起,又使绅商参与的城市环境治理,呈现出与传统时代不同的风格特点。当时引发社会关注的上海南市电灯厂案,其治理演变与最终结局的背后,折射出城市发展与宜居的矛盾、商人群体与地方官民的博弈、科学知识与大众环境意识的关系等多重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也始终伴随着工业化背景下中国城市的转型与发展,并推动了城市治理的演变。
关键词:晚清自治;城市治理;环境污染;绅商群体
作者简介:陆烨,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城市治理中的环境治理是随着城市兴起即开始的人类宜居追求之一。中国先秦的《周礼》中就有环境治理的记载,例如蜡氏负责清理道路上的垃圾与枯骨,雍氏负责清理水道及治理水污染。古代西方罗马城也曾经建设了壮观的排污系统。战国商鞅变法时制定的秦律中规定“刑弃灰于道路”,即对垃圾的治理。隋唐与两宋时期,均有对城市道路植树绿化、排水排污等方面的环境治理。不过基于农耕社会特点,中古时期城市工商业规模相对较小,能源转型尚未开始,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及其纠纷案件的内容相对较少。
明清江南商业、手工业的蓬勃发展,城市环境污染纠纷逐渐增多。如今保存在苏州虎丘附近的《奉宪勒石永禁虎丘染坊碑记》中记载了乾隆年间虎丘附近百余位居民联名上书控告染坊造成水污染,提出该行业产生的废水、废渣影响农业灌溉、危害居民饮水、导致河道淤塞、破坏皇帝巡游景观等问题,引起民间“抱愤兴嗟”的反对情绪。苏州官府经调查后,采取关停染坊的措施,并禁止类似行业在虎丘附近开设。该案例牵涉农业生产与皇帝巡游等传统社会的关注点,其治理中执行的严厉打击,显示出其时环境治理的特点。
进入近代,全球商业网络的形成、西欧工业革命的发生带来了城市的繁荣,产生了诸多人口与产业集聚的大型城市,也带来极其严重的环境污染。以英国伦敦为例,19世纪下半叶多次发生了煤烟污染等严重“公害”事件,恩格斯就曾对英国环境污染进行过批判。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居民健康,往往引发大规模传染性疫病,也推动了欧洲城市相关治理。晚清中国自口岸开埠之后,也出现了以上海为代表的近代意义上的工商业城市,也遭遇了近代意义上的环境污染及其治理问题。甲午战争后,中国民族工业化兴起,城市真正进入工业时代,环境污染程度更远超以往,其引发的纠纷冲突亦往往引起社会关注,其中尤以开风气之先的上海华界最具代表性。
上海华界县城地区的工业化,始于地方士绅主导的自治时期,其组织的自治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了清朝县衙进行城市治理。主持上海自治的士绅,既组成了早期市政机关而担当“官”的角色,又推动着与自己利益相关的实业发展而扮演“商”的角色,故而此时的城市治理既与传统时代县府治理不同,也与北洋晚期以及南京国民政府设立特别市之后有着较大差异,可以看成是上海城市治理古今之变中的过渡时期。这个过渡时期又处于西学东渐、实业救国等潮流交织的社会背景,故而对包括环境治理在内的城市治理的研究有着独特的学术价值。
21世纪以来,随着城市史研究的发展,学界对自治时期的上海城市治理的研究逐渐重视,但是主要关注于其治理所展现的政治演变等背后因素,对环境问题的考察亦从此角度进行阐述。近年来,城市环境史研究也逐步兴起,但学界对上海史的相关研究亦集中于租界地区,对上海华界地区尚未有深入研究。本文依据《上海自治志》等资料,以晚清自治时期著名的上海南市电灯厂案为中心,梳理纠纷双方的交涉过程与各自认知,在古今之变的背景下探究过渡时期中国城市治理中环境纠纷所反映的时代特点。
一、晚清自治时期上海的城市治理及环境改善
作为近代中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近代上海的地方自治为全国所瞩目,有“领导风气,执全国自治枢纽”之称。根据当代学者的研究,上海地方自治在华界的南市、闸北、浦东分别进行,相对而言,南市的自治更具典型性。就时段而言,1905年至1927年的上海地方自治主要可分为晚清城厢内外总工程局(1905—1909年)、上海城厢内外自治公所(1909—1911年),以及民初上海市政厅(1911—1914年)三个时期,之后为隐形自治的工巡局时期(1914—1923年)以及自治恢复的上海市公所时期(1923—1927年)。
晚清上海地方自治的推动,与受到租界地区城市环境优良的刺激息息相关。参与地方自治的士绅阶层在长年的观察中,对租界与华界城市环境形成的鲜明反差,印象尤深。例如上海自治的首倡者、地方士绅李平书在《论过去之上海》《论现在之上海》《论将来之上海》三文中,对“文明”与“不文明”的城市景象做了描述。文明的城市应是“帆樯之密,车马之繁,层楼之高矗,道路之荡平,烟囱之林立”,而这是租界的城市景象,华界与内地则“暗然也”。李平书认为,文明先进的城市应具备工商业发达、交通繁忙、高楼众多、街道整洁等标志,以此阐述上海士绅自治推动现代化的必要性。
在李平书等士绅的视野中,看到了上海开埠半个多世纪以来,租界在城市公共卫生方面的努力。但其尚未意识到工业化开始后,两租界均在调整治理方式,对工业化带来的环境治理事务逐步加强。从当时华界的发展时段来说,与已进入工业化的租界有着不小的差距,地方士绅对振兴工业以济民生、以兴国力的追求非常迫切,故而将“烟囱林立”的特点也视为文明的标志之一。在其《论将来之上海》一文中,着重阐述了上海自治的重点工作:一是城市基础建设,包括填浜筑路、开设汽车道、设立市政机构等,二是设置巡警及其培养机构,三是建设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四是改良社会思想,宣传现代观念。其中对居住环境建设的要求,包括填平污水坑、坟茔、淤河等内容,也即租界城市化初期的治理内容。由此可见,以李平书为代表的上海士绅在对自治运动带来的华界城市蓝图中,追求的是19世纪末租界的标准,即建设为主、治理为辅,由此也决定了自治市政机构对环境治理的态度倾向。
上海自治的先声是1895年成立的南市马路工程局,主要任务为学习租界修筑马路与设立电灯。晚清新政之后,李平书等人于1905年上呈苏松太道请求开办上海自治而获得批准,遂于次年成立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总工程局的组织体系中,议事会为代议机关,类似于租界的董事会。参事会(或称董事会)为执行机关,类似于租界的工部局或公董局,其下设户政、警政、工政等科。与公共租界较为独立的市政机构不同的是,其上级地方政府对总工程局名义上仍然有着领导权力,包括议长、副议长、总董、董事的任命、与行政相关事件的核准、公益捐税的征收、办事权的委任等,都需要由清朝地方官核准。从权力架构来看,自治机构更类似于法租界的模式。按其规章而言,总工程局的主要职责分为“编查户口”“测绘地图”“推广埠地”“开拓马路”“整理河渠”“清洁街道”“添设电灯”“推广警察”“举员裁判”等。除大多数职责属于城市建设范畴外,“清洁街道”“整理河渠”亦可归于环境治理范畴。随着后来自治机构的权力扩张,总工程局逐步拥有了城市治理范畴中的市政建设权、民政管理权、公用事业管理权、社会治安管理权、地方税收权等。
与租界初期的城市治理类似,华界自治时期的环境治理,也是伴随着城市建设的过程而展开的。基于晚清华界更为复杂的政治与社会背景,其治理又有多种力量参与其中。1906年,总工程局开始疏浚治理上海县城的护城河以及城内的肇嘉浜。在给苏松太道瑞澂的报告中,总工程局指出河道及其沿岸环境治理的必要性:一是对县城居民的环境污染,“城河之淤秽,臭恶不可相闻,而城根公地占满房屋,路狭人杂,窘迫万状,木植杂物堆积河岸”;二是对租界当局的国际影响,“租界靠河之木驳,有数处均已朽坏,若开濬之际因而坍塌,必起交涉”;三是对华人居民的民族尊严,“城根公地如此污秽,不特为外人所耻笑,办事者亦觉蒙羞”。由此可见,自治时期的华界环境治理,其驱动力往往是城市发展、国际影响、民族主义等多种因素的交织。在总工程局治理河道的过程中,除其雇用人工和组织社会力量清除淤积、清理废物垃圾等工作之外,还不断向道台提交申请求助,主要包括请求官府增拨河工经费、要求军队官兵协助清理、劝告沿河居民搬离、向法租界交涉以联合修筑驳岸等。
在多方合作下,总工程局追求的近代化城市治理得以全面展开。在治理河道结束前后,总工程局及地方士绅立即提出多条善后措施,以保证治理效果的最大化。例如布置城河附近设置路灯、组织警察在街道巡逻、禁止小船随意停泊、尽快开辟沿河马路以阻止租界越界筑路而护卫主权等。疏浚河道及治理水污染是清代传统地方官府常见的环境治理手段,而总工程局作为地方士绅组成的晚清自治机构,其环境治理体现出更多近代化的内容:首先是基于地方需要,调动各种因素,更积极且高质量地进行环境治理及其监督,这与传统城市官府的消极治理不同;其次是基于商业利益,学习租界将环境治理与城市发展相结合,这与传统城市官府以农业生产、居民日常为导向的治理主旨相异;最后,基于民族主义要求,将环境治理也纳入主动维护主权的行动中,这与颟顸的清朝地方官府畏难避事的态度也不相同。
自治时期的华界城市治理取得了可观的成功,不仅建设了诸如马路、电车、铁路等基础设施,也依托士绅组织的慈善机构创办了救火联合会等市政机构。如从公共卫生的角度而言,自治机构做出了不错的成绩,历次机构改革中都设有相关的卫生部门,例如总工程局参事会下设警政科,下分卫生、消防、巡警三处,卫生处的主要职责就是街道马路的清洁。自治公所的城市治理任务分为卫生、道路工程等六项,卫生即由卫生处负责。上海市公所下设卫生处,后专设卫生试验所。在制度上,自治公所颁布了《清道规约》《食物店铺卫生规约》,总工程局和自治公所都设置了以巡长为主体的卫生稽查监管人员,沪南工巡捐局颁布了《总稽查员执行规则》,均以监管乱倒垃圾、随地便溺等情况为主。在城市基础设施方面,当地官绅创立了华人首家自来水厂。总体而言,华界自治机构在城市公共卫生方面成绩显著,在20世纪10年代上海的多次流行疫病时期,华界都采取严密的防疫措施而渡过危机。经过自治机构的长期努力,原先被诟病多时的华界环境得到了改善,外地移民对华界同样趋之若鹜,本地人士也对地方自治评价颇高。黄炎培后来在致李平书的信中,肯定了自治机构的成绩,表示其在城市治理方面相比清朝官治时代“从不过问”的积极性。
如上文所述,自治时期华界上海的环境治理成就基本集中于公共卫生领域,特别是针对居民生活污秽与自然环境污秽而进行的公共空间清洁,而对近代工商业造成污染的治理意识,则较为淡薄,甚至涉及城市建设问题时,对民众的环境治理要求比较抗拒。总工程局时期的一个典型案例是1906年开始的移建电灯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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