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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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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者卡尔纳普哲学思想的发展,一般说来,有语义、句法、语用三个阶段。在句法这个阶段,他强调把哲学变成科学语言的元语言——即句法。旨在把科学研究的内容与科学的语言形式分别开来。他认为,内容或对象属于具体的自然科学范围,与哲学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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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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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的逻辑句法》是卡尔纳普最重要的哲学著作,它系统阐述了卡尔纳普成熟期的基本哲学思想。卡尔纳普认为:所谓语言的逻辑句法指的是对一种语言形式化理论的系统表述,亦即对约束语言的形式化规则以及根据规则所获得的后承的系统表述。逻辑句法的目标是提供一个概念系统,即提供一种语言,这种系统可以精确表述逻辑分析的结果。所以,本书试图提供的是一种以精确的句法方法为形式,解决诸多科学逻辑问题的必要工具。 《语言的逻辑句法》要解决的问题来源于哲学与数学基础研究两个方面,适合哲学、逻辑学和数学的研究者和爱好者阅读。卡尔纳普在本书中讨论的“语言框架”和“宽容原则”,影响了相关领域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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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作者: |
卡尔纳普,经验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代表人物,维也纳学派的领袖之一。主要著作有《语言的逻辑句法》、《世界的逻辑构造》,等等。
译者简介:
夏年喜,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
梅剑华,山西大学哲学系教授。
叶峰,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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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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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版前言
序言
导论
第一部分 确定的语言Ⅰ
第二部分 语言Ⅰ句法的形式构造
第三部分 不确定的语言Ⅱ
第四部分 一般句法
第五部分 哲学与句法
参考文献和人名索引
索引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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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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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道夫·卡尔纳普(Rudolf Carnap,1891-1970)出生于德国,在耶拿大学学习物理学与哲学并获得博士学位,博士论文是研究几何学及时空理论的逻辑与哲学问题。在耶拿大学期间,卡尔纳普曾跟随弗雷格学习数理逻辑,并系统研究了怀特海与罗素的《数学原理》。1926-1931年卡尔纳普任教于维也纳大学,成为维也纳小组的核心成员之一。1931-1935年卡尔纳普任教于布拉格德语大学(the German University in Prague),《语言的逻辑句法》成书于期间。1936年卡尔纳普移居美国,先在芝加哥大学任教(1936-1952),1954年起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任教至1961年退休。《语言的逻辑句法》的德文版出版于1934年,英文版出版于1937年,英文版对德文版有所补充。此中译本是依据英文版翻译的。《语言的逻辑句法》是卡尔纳普最重要的哲学著作,它首次系统地阐述了卡尔纳普成熟期的基本哲学思想。其后,卡尔纳普在意义理论、模态性、概率与归纳的哲学等领域继续他的哲学研究,但一直到1963年为施尔普(P.A.Schilpp)所编辑的《鲁道夫·卡尔纳普的哲学》(The philosophy of Rudolf Carnap)写学术自传时,他还是坚持《语言的逻辑句法》中的观点。所以,虽然《语言的逻辑句法》成书较早,但它反映了卡尔纳普一生中最成熟的哲学思想。
《语言的逻辑句法》要解决的问题来源于哲学与数学基础研究两个方面。首先,在哲学方面,部分地由于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的影响,早期逻辑经验主义者,包括维也纳小组的成员们,都倾向于将逻辑与数学真理看成没有事实内容的真理,如此,我们所认识的真理就可以简洁地分成没有事实内容的、分析的逻辑与数学真理,和有事实内容的、综合的经验科学真理,因此可以放弃所谓先天综合真理这一范畴。但是,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所考虑的、没有事实内容的真理,仅仅相当于现代数理逻辑的命题逻辑中的重言式,这远远不足以涵盖现代数学。特别地,现代数学接受的一些数学公理,比如集合论中的无穷公理、选择公理,似乎是直接地、无条件地断定某些事物即某些集合存在。因此,至少从表面上看,它们不是对世界无所断定的、没有事实内容的判断。所以,如果逻辑经验主义者还要坚持说逻辑与数学真理是没有事实内容的,那么他们就必须突破《逻辑哲学论》的框架,对逻辑与数学真理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是没有事实内容的,或对逻辑与数学真理究竟如何有别于其它经验科学真理这一点,做出更好的解说。为此,卡尔纳普在《语言的逻辑句法》中,一方面提出了“语言框架”这一概念,作为对我们的数学与科学实践的分析、描述,另一方面提出了“宽容原则”,作为指导数学与科学实践的方法论原则。“语言框架”这一概念是要说明,我们需要选择一个语言框架来表达我们的科学知识,而逻辑与数学是我们所选择的语言框架中的约定部分,包括无穷公理、选择公理等存在性判断也是依约定而被接受的,因此它们有别于其它的经验科学假说,因为后者不是约定的,它们需要接受观察的检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逻辑与数学是没有事实内容的。“宽容原则”则是提醒人们,有事实内容与没有事实内容之间的划分,是相对于一个所选择的语言框架的,因此是约定的,不是传统哲学所追求的那种绝对的划分,因为我们可以相当任意地选择不同的语言框架,而不同语言框架之间的差别仅仅是实用上便利或不便利之间的差别,不是传统哲学所理解的那种绝对的正确与错误之间的区别。
将近一个世纪,数学家和逻辑学家一直致力于使逻辑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在一定程度上,他们的努力颇具成效,比如逻辑学教导人们如何精确地运用符号和公式这此符号和公式在本质上和数学中运用的符号公式是类似的。但除了公式之外,一本逻辑书还必须包含一个说明的语境(expository context),它借助日常语言中的语词来解释公式和它们之间的关系,而这种语境常常在清晰和精确性方面尚有许多可改进之处。最近几年中,代表了很不相同的思想倾向的逻辑学家们都逐渐持有如下这种观点:逻辑的本质部分包含在这个语境之中。重要的是发展一种精确的方法来构造这些关于句子的句子。
本书主旨就是要对这种方法给种系统的说明,也即“逻辑句法”的方法。我们的“维也纳小组”以及一些旨趣相近的团体(在波兰、法国、英国、美国,甚至在德国)产生并逐渐形成了如下信念:形而上学不会产生任何具有科学特征的断言。哲学家的工作中本性上可说是科学的那部分不包括通过经验科学得到解决的经验问题是由逻辑分析构成的。逻辑句法的目标是提供一个概念系统(语言),这种系统可以精确表述逻辑分析的结果。通过对科学陈述和概念的逻辑分析,科学的逻辑取代了哲学,科学的逻辑就是科学语言的逻辑句法。这就是我们在本书末章达至的结论。
本书试图提供一种以精确的句法方法为形式解决科学逻辑诸多问题的必要工具。我们将首先给出两种特别重要类型的语言的句法表达:“语言I”和“语言II”。语言I在形式上是简单的,包含较少的概念。语言II在表达方式上更为丰富一些,可以表达所有经典物理学和经典数学中的向子。对这两种语言的研究将不仅仅局限于语言的数理逻辑部分,如逻辑学中通常所做的,而且也实质性地涉及综合的、经验的语句。后者就是所谓的“真实”句子,它们组成了科学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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