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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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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民事责任规则散见于不同的规范体系之中,既有传统私法体系下的合同法、侵权法规范,也包括广告法、竞争法、消费者法等市场规制法律体系内的相关规则,前者可以被称为传统型民事责任规范,后者可被称之为现代型民事责任规范。为使前述两大规范群对虚假广告产生更好的规范效果,本书旨在厘清各规范群的规范功能与规范空间。由于《广告法》中的民事责任条款应当被认为是市场规制法中规范虚假广告问题的核心条款,因此明确该条款与传统民事责任制度间的应然关系是必要的。为实现此研究目的,图书首先探明各涉及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规则对虚假广告的规范效果。接着比对并分析不同规范效果间的差异,再以解释学工具对该差异进行合理性分析。最后,立足于合理性分析所获得的结论,在解释论所提供的空间内重新塑造《广告法》中的民事责任条款,以求实现优化虚假广告规范效果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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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作者: |
程子薇,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大学与哥廷根大学联合培养法学博士。
研究方向为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华东政法学报》《南京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多篇市场规制法、竞争法专业论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法学会省部级项目等国家、省部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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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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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论
一、问题提出
二、研究意义
三、文献梳理
四、研究思路
第一章 规范与案例的梳理
第一节 规范群的梳理
一、市场规制法中的涉广告规范
二、传统民事责任制度中的涉广告规范
第二节 案例群的梳理
一、适用《广告法》中民事责任条款的案例
二、适用传统民事责任制度的案例
第二章 《广告法》中民事责任条款对虚假广告的规范效果
第一节 广告主民事责任条款对虚假广告的规范效果
一、条文的规范分析
二、实务的立场
第二节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无过错补充责任条款对虚假广告的规范效果
一、条文的规范分析
二、实务的立场
第三节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民事责任条款对虚假广告的规范效果
一、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无过错责任条款
二、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过错责任条款
第三章 传统民事责任制度对虚假广告的规范效果
第一节 契约责任制度对虚假广告的规范效果
一、重大误解制度对虚假广告的规范效果
二、欺诈、缔约过失制度对虚假广告的规范效果
三、履行辅助人制度对虚假广告的规范效果
第二节 侵权责任制度对虚假广告的规范效果
一、侵权责任制度对广告主的规范效果
二、“多数债务人理论”对其他责任主体的规范效果
三、侵权责任制度对其他责任主体的规范效果
四、损害的分割、与有过失与损失分担
第四章 《广告法》与传统民事责任制度对虚假广告规范效果的比较与分析
第一节 《广告法》与契约责任制度对虚假广告规范效果的比较与分析
一、广告主民事责任条款与欺诈责任制度
二、广告主民事责任条款与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三、广告主民事责任条款与瑕疵担保制度
第二节 《广告法》与侵权责任制度对虚假广告规范效果的比较与分析
一、广告主民事责任条款与侵权责任制度
二、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无过错补充责任条款与侵权责任制度
三、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责任条款与侵权责任制度
四、差异比较与分析的结论
第五章 现有规则体系下虚假广告民事责任条款的应然解释与适用
第一节 广告主民事责任条款的应然解释与适用
一、广告主民事责任条款的应然解释
二、广告主民事责任条款的适用
第二节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无过错补充责任条款的应然解释与适用
一、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无过错补充责任条款的应然解释
二、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无过错补充责任条款的适用
第三节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民事责任条款的应然解释
一、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过错责任条款的应然解释
二、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无过错责任条款的应然解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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