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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不可不知的创业法律常识

書城自編碼: 2881076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法律普及读物
作者: 辛辉
國際書號(ISBN): 9787509376836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09-01


書度/開本: 16开

售價:HK$ 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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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为一本专门为企业量身定做的创业法律常识用书,内容全面实用,案例分析专业易懂,问题检索方便快捷,将会呈现出您*需要的法律常识,让每个创业者和经营者都能知法、懂法并善于用法。
內容簡介:
企业是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存在与发展对于搞活经济和扩大就业均起着重要的作用。近些年来,我国不断鼓励个人和单位创业,来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市场。创业者们必须明确的是,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对于法律的熟知程度将会直接影响创业的成功与否。法律条文成千上万,创业者们想从中过滤出自己需要的法律常识似乎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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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专业而易懂。本书采用案例分析的结构形式来说明一个法律问题,形象生动、通俗易懂、条理清晰。
第三,方便而快捷。本书的又一大特点就是问题检索的方便性与快捷性。只要找到一级标题所提供的大范围,就会很快地找到具体的小问题,从而快速地寻求到法律帮助。
目錄
第一章 公司的创办与经营法律常识
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与股权 002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有条件限制吗? 002
如何理解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责任承担? 003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未按照约定缴清全部出资怎么办? 004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吗? 005
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发起人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由谁来承担责任? 006
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发起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以公司名义和对方当
事人签订合同怎么办? 007
若公司未能成功设立,那么设立过程中的债务该如何进行划分? 008
若股东将挪用的公款用来出资设立公司,应当如何处置? 009
股东以实物出资后,因市场变化贬值的,应当补足差价吗? 010
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的,如何确定双方的举证责任承担? 011
修改公司章程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吗? 012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职权有哪些? 014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的将承担什么责任? 015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当遵守哪些法定程序? 016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时,两个股东同时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应该如何处理? 017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可以继承吗? 018
什么条件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019
在股权被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吗? 020
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可以认定为抽逃出资吗? 021
公司财务管理协助抽逃出资应该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023
第二节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与股份 024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成立股份有限公司? 024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载明哪些内容? 025
法定期限内未召开创立大会,认股人可以要求返还股款吗? 026
创立大会有哪些职责和权利? 027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能否参加股东大会? 028
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呢? 029
公司可以拒绝职工入选监事会吗? 030
董事会秘书有哪些职责呢? 031
董事决议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能追究未同意决议的股东的责任吗? 032
同种类的股票,其所代表的权利是一样的吗? 033
股东转让股份后,公司应如何处理? 034
第三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035
公司高管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应承担什么责任? 035
限制行为能力人能成为公司高管吗? 036
公司高管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038
公司高管擅自挪用公司资金应承担什么责任? 039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谁来担任? 040
第四节 公司债券、财务会计 041
公司债券的募集办法应该怎样设定才是合法的? 041
在公司将债权转换成股票之后,原来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不将债券换成股票吗? 043
债券持有人在转让记名债券时是否有要求? 044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必经程序吗? 045
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应该符合哪些要求? 046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提取公积金之后才能将利润分给股东吗? 047
第五节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048
公司合并前没有通知债权人,这一做法合理吗? 048
公司合并后,对合并前的债务还应承担清偿责任吗? 049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应该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吗? 050
公司分立必须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吗? 051
增加注册资本是否必须办理变更登记? 052
公司减资有必要通知债权人吗? 053
第六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 054
资不抵债时,公司能否申请破产? 054
清算组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055
公司破产后,债权人怎样申报债权呢? 056
公司解散时对于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057
公司董事之间发生冲突并因此给公司带来损失怎么办? 058
在申请解散公司的同时能对公司进行清算吗? 060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提起诉讼时被告应该是谁? 061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收购原告股份阻止解散公司吗? 062
清算组提起民事诉讼应该以谁的名义进行? 063
清算组应该在多久内完成清算? 063
未能及时清算导致资产损失,债权人应该如何主张权利呢? 064
未依法清算使债权人权益受损怎么办? 065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创办与经营法律常识
第一节 合伙企业的设立 068
合伙企业包括哪两种? 068
学校能否成为普通合伙人呢? 069
什么是合伙协议? 070
具备哪些条件可以设立合伙企业? 071
成立有限合伙,合伙人能以劳务出资吗? 072
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吗? 073
第二节 合伙事务的执行 074
委托执行人以后,合伙人还能插手执行合伙事务吗? 074
对于哪些事项,应该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075
合伙企业的利润在未作约定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分配? 076
合伙人之间可以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财产吗? 077
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应该优先转让给其他合伙人吗? 078
合伙人擅自将合伙财产质押,其行为有效吗? 079
新入伙人需要对合伙企业之前的债务负责吗? 079
合伙人是否有权利查看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呢? 080
合伙企业的财产能用来偿还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吗? 081
合伙人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带来损失,其他无过错的合伙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082
合伙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不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而成为合伙人吗? 083
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创办与经营法律常识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086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086
某某公司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吗? 087
个人独资企业是以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成立日期吗? 088
国家公务员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成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那类人员吗? 089
个人独资企业想要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做哪些准备? 090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合法经营 091
个人独资企业老板的家人有权处分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吗? 091
在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营业,会受到罚款处罚吗? 092
个人独资企业的老板有权将自己的营业执照出租给他人使用吗? 093
个人独资企业对外使用的名称可以与登记的名称不同吗? 094
个人独资企业管理人可以擅自抵押企业财产吗? 095
在清算期间,投资人为逃避债务而将财产转移会受到法律处罚吗? 096
没有继承人的个人独资企业,必须以解散告终吗? 097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后,原投资人是否应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098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有权将自己的权利进行转让吗? 099
个人独资企业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吗? 100
第四章 个体工商户创办与经营法律常识
第一节 个体工商户的设立 104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住所在登记时应采用什么标准? 104
以家庭为单位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所有的家庭人员都必须进行备案吗? 105
有两个以上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在进行登记时应该怎么办? 105
哪些人可以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 106
申请工商登记除了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的,还可以
通过其他方式申请吗? 107
个体工商户在申请登记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08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的效力是否等同于正本? 109
请问公众有权查阅个体工商户的相关信息吗? 110
第二节 个体工商户的规范经营 111
个体工商户未履行年度报告义务,将会有什么不利的后果? 111
个体工商户需要进行各项税务登记吗?未办理税务登记会有什么后果? 112
个体工商户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吗?需要携带什么证件吗? 113
个体工商户在招聘从业人员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114
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应该放在什么地方? 115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毁损的,还可以申请补办吗? 116
第五章 企业税务法律常识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118
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118
企业所得税中的所得仅指企业的营业额吗? 119
企业所得税具体指什么?其税率是多少? 120
企业不需缴纳税款的收入有哪些? 121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的所得,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
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吗? 122
第二节 增值税 123
何为增值税?现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123
哪些特殊行为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24
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125
何为小规模纳税人? 127
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 128
没有收到全额货款,就不需要纳税了吗? 129
哪些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30
营改增后,娱乐服务单位所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计算? 131
第三节 税收优惠 132
企业投资修建道路等基础设施可以享受怎样的税收优惠政策? 132
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吗? 134
企业所支付的残疾人员的工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吗? 135
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包括购买排污设备的费用吗? 136
企业进口时损坏的货物应该免征关税吗?免征关税的货物有哪些呢? 137
企业出口的货物因故未能出口,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吗?企业在哪些
情况下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呢? 138
第六章 人力资源法律常识
第一节 劳动合同 142
用人单位可以向前来应聘的劳动者收取押金吗? 142
单位有权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吗? 143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办? 143
劳动者拒绝接受工作安排,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处理? 144
用人单位可以用末位淘汰制__________解聘员工吗? 145
劳动者雇人上班,用人单位对其应该如何处理? 146
用人单位发生严重困难时,可以裁员吗? 147
劳动者因被判刑而与单位解约,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吗? 149
用人单位可以不给员工开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吗? 149
劳动者谎报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单位得知事情以
后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 150
第二节 劳动争议解决 152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劳动报酬案件,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裁决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吗? 152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的,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办? 153
发生劳动争议以后,用人单位可以和解吗? 154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处理? 155
用人单位可以用暴力的手段胁迫劳动者劳动吗? 156
第三节 社会保险费的申报与缴纳 157
用人单位初次申报社会保险费后,其余月份应该如何申报? 157
用人单位代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58
因瞒报公司人数,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用的,会受到哪些处罚? 159
用人单位在新招录员工后,是否应该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161
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申报缴费情况的,可以延期申报吗? 162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可以要求员工承担滞纳金吗? 163
用人单位银行账户里的钱不够划拨保费的,可以通过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吗? 164
如果用人单位在银行账户不足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不签订担保合同的,社会保险征收机构会怎么做? 165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纳数额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如何处理? 167
第七章 合同往来法律常识
第一节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170
在合同当事人一方未盖章的情况下,实际履行合同能否发生法律效力? 170
一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该如何处理? 171
签订合同时一方当事人恶意磋商怎么办? 172
签订合同时恶意串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 173
一方当事人对在签订合同时知晓的对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吗? 174
合同当事人未对合同履行地进行约定的,应当如何确定履行地? 175
为了逃避债务而恶意延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期限,应该怎么处理? 176
债务人为了逃避到期债务而低价转让财产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 177
对同一债权人欠下了多笔债务,若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
应按什么顺序进行清偿? 179
在债务已届清偿期的情形下,若债权人不能清偿所有债务,应当先
清偿本金还是利息? 180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使合同一
方当事人的利益受损,能否主张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181
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时间应怎样处理? 182
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时能否主张行使抵销权? 183
合同生效后一方当事人出现了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另
一方当事人能否主张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185
第二节 违约责任 186
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一方当事人能否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186
一方当事人能否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除自身责任? 187
合同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能否主张不承担违约责任? 188
若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不返还定金吗? 189
若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都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如何处理? 191
第三节 企业常用典型合同 192
签订合同意向书后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另一方能否向其主张违约责任? 192
买受人在送货单上的签字能否作为其已经完成验货的依据? 193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时,不告知货物已经受损的,
应当如何划分风险承担? 194
一方当事人迟延取货导致货物受损,应由谁承担相应的风险? 195
货物分批履行时,若其中一批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能够要求解除整个买卖合同吗? 196
企业在进行捐赠后能否反悔不履行合同? 197
银行能否以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提取借款为由而主张支付利息? 199
借款人能否突破合同约定,改变借款的用途? 200
货物在仓储过程中变质,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201
签订保管合同后,保管方能否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202
加工承揽合同中, 若定作人拒付报酬的, 加工人能否留置货物? 203
承揽人私自将加工承揽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有权解除加工承揽合同吗? 204
融资租赁合同中,若出卖方迟迟不交货,承租人有权直接要求其交货吗? 205
融资租赁合同中,若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应该如何确定所有权? 206
第八章 合法经营法律常识
第一节 依法发布广告 210
快递公司宣传其为国家级一流快递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210
企业在其酒类产品上宣称有药用价值,这一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211
企业聘请的广告代言人有身份、形象的限制吗? 212
企业有权在立交桥上自行树立广告牌吗? 213
药品公司在广告中称治愈率达100%,无效退全款的行为合法吗? 214
第二节 避免不正当竞争 215
有偿使用他人以非法手段得来的信息是否合法? 215
在商业交易的过程中,为了签订合同给予对方回扣的行为是否违法? 216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需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吗? 217
消费者在购买到过期食品时,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218
在市场交易中,政府采取地方保护的措施是否合法? 220
经营者有自创名优产品品牌的权利吗? 221
过季的服装大幅度的降价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吗? 222
第三节 保障产品质量 223
销售商需要对产品承担多长时间的质量保障? 223
缺陷产品对人造成损害的,应该由生产商承担责任还是销售商承担责任? 225
买方可以以货物送上门时没有检查为由,主张换货吗? 226
企业进口的产品包装上除了外文说明外,还应该标注中文说明吗? 227
为提高销量,企业在产品上假冒同类知名产品的产地,这一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228
食品不合格的,企业有权自行召回吗? 229
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231
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打折后有获得发票的权利吗? 231
商场在销售打折的商品之后,有不予退换的权利吗? 232
企业对消费者协会的通告视而不见的做法是否合法? 233
销售商在销售商品时导致产品有瑕疵的,消费者有权向生产商主张
赔偿责任吗? 234
商场是否需要对在其门口摔伤的消费者承担责任? 236
第五节 知识产权 237
专利权人必须每年要交年费吗? 237
企业有权提出其他专利权人的专利无效吗? 238
法律对专利强制许可是如何规定的? 239
描述产品功能相同的行为是否会构成侵犯著作权? 24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的权利主体应该是谁? 241
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是受托人还是委托人? 243
企业有权将他人的注册商标注册成为本公司的域名吗? 244
商品的通用名称可以被注册为商标吗? 245
第六节 价格的规范 246
无论哪种行业的价格都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国家不能干预吗? 246
企业进行超低价销售也可能违法吗? 247
企业提供的同样商品和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可
以实行价格歧视吗? 248
企业能否自行组织价格听证会? 250
企业能否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媒体对本公司产品价格的报道? 251
物业收费必须实行政府定价吗? 252
第七节 招标投标与拍卖 253
法律对企业进行工程招标时的投标邀请人数有规定吗? 253
我国法律允许进行联合体投标吗? 254
企业成功竞拍后能否反悔? 255
我国法律规定了哪些工程在建设时必须进行招标? 257
拍卖公司能否向竞拍人隐瞒拍品的瑕疵问题? 258
委托人规定了拍品保留价,但拍卖中最高应价不足保留价,应如何处理? 259
企业成功竞拍到他人的遗失物时,拍卖有法律效力吗? 260
第八节 商业保险 261
公司承租他人房屋后,可以对该房屋投保吗? 261
受害公司放弃肇事方赔付的,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吗? 262
公司可以为员工购买商业人寿保险吗? 263
公司购买重复保险,应该如何赔付呢? 264
第九节 证券 265
什么是内幕交易?哪些人员的活动会涉嫌内幕交易? 265
公司能以发行有价证券的方式来募集资金吗? 267
公司债券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上市? 268
第十节 环境保护 269
化工厂应该如何解决由于自己排放污水而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269
噪声污染致人损害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270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270
第九章 钱款账目法律常识
第一节 票据 274
什么是空白支票?空白支票遗失后,票据持有人应怎么做来弥补损失? 274
汇票上的签章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符合形式上的合法? 275
什么是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有付款期限的要求吗? 276
票据持有人在票据遗失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277
第二节 会计 278
对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有什么任职资格要求吗? 278
公司的每一项经济事务都需要办理会计核算吗? 279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公司和会计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280
原始凭证记载有误的,可以在原始凭证上进行涂改吗? 281
公司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违法吗? 282
第三节 银行开户与贷款 284
企业可以在银行开设多个基本账户吗? 284
商业银行的支行能够成为诉讼中的被告吗? 285
企业单位有权查询其他单位在银行的存款信息吗? 286
企业可以不提供担保就向银行贷款吗? 286
企业可以让商业银行为自己提供担保吗? 287
第十章 国家对中小企业的促进法律常识
我国法律所保护的中小企业主要包括哪些类型的企业? 290
企业的地位有高低之分吗?是否中小企业的地位就比大型企业的地位低? 291
中小企业可用于发展的基金通过哪些渠道来筹集? 291
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时,可以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吗? 292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中小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吗? 293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会支持中小企业改进排污设备的计划吗? 294
中小企业的创办人可以用知识产权进行投资吗? 295
中小企业因开发新技术进行贷款时享有优惠政策吗? 296
政府在采购的过程中会给予中小企业支持吗? 296
中小企业在贷款时,会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吗? 297
中小企业得到限时减免所得税的条件是什么? 298__
內容試閱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谁来担任?
案例
张某与程某、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张某出资65%,担任董事长,为法人代表;程某出资25%,担任总经理;王某出资10%,担任监事。平时,公司的大小事务主要由总经理程某负责。朱某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工,朱某与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承诺书的形式达成协议,约定公司为其交纳社保费3
万元。总经理程某代表公司在该协议上签字。后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故约定该笔款项由朱某先行代为垫付,待公司资金困难解决后即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朱某。但时至今日,公司仍未履行承诺向朱某支付此款项。为此,朱某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给付此款。法庭的传票上要求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到庭应诉,那么张某、程某、王某谁应该代表公司出庭?
分析
总经理是基于委任关系而产生的公司代理人,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营业,是公司的决策执行人。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主席,直接领导公司里的董事会,以及附设的执行委员会、任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一些专门委员会,是公司的总决策人。监事主要负责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以及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等。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本案中,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公司章程应该是董事长张某,因此即使在该协议上签字的人是总经理程某,董事长张某也应该代表公司出庭应诉,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营改增后,娱乐服务单位所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计算?
案例
张某新开了一家娱乐服务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是提供KTV
服务和餐饮服务。在办理纳税、费用等事宜的时候,张某发现有一项费用叫做文化事业建设费。张某一时有些困惑,这个文化事业建设费是什么呢?经过工作人员的解释,张某才知道,原来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家规定从事文化事业服务的单位应该缴纳的规费。但是,张某虽然知道了自己应该缴纳这项规费,具体缴纳多少却不知道,特别实现营改增后,这娱乐服务单位所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应该如何计算呢?
分析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家为了加强对文化事业的管理,而对广告和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费用,很多纳税人可能不知道这项规费的缴纳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中的规定,缴纳义务人应该缴纳的费额是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3%。所以,本案中,张某的娱乐服务公司应该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算方法是,将自己的销售额乘以3%,就可以计算出自己应该缴纳的规费了,此外,张某的销售额包括KTV
服务的销售额和餐饮服务的销售额,不能仅仅计算提供KTV
服务的销售额,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文化事业建设费是每一个从事娱乐服务和广告服务都必须缴纳的规费,
在了解了这项规费之后,应该主动缴纳,不能拒绝缴纳,否则就会触犯我国法律规定。
依据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现就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下简称营改增后娱乐服务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本通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
号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 的费率计算娱乐服务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娱乐服务应缴费额=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3%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
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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