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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诺克斯传(增订版)

書城自編碼: 2864946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傳記宗教人物
作者: 托马斯.麦克里[英]
國際書號(ISBN): 9787508085494
出版社: 华夏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02-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325/199000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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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约翰.诺克斯(1505-1572),著名宗教改革领袖,创办了苏格兰长老会,日内瓦宗教改革纪念碑四巨人之一。他一生中因捍卫信仰多次流亡,曾与苏格兰女王对垒,带领苏格兰教会进行宗教改革。钟马田博士认为诺克斯是清教主义的创始人。
本书就诺克斯生平的重大事件,观点,著作以及他在追求信仰和自由的事业中所付出的努力做了详细生动的介绍,相信读者必能从他圣洁的一生中受益匪浅。
關於作者:
托马斯.麦克里(Thomas M''Crie 1772-1835),英国历史学家,作家,牧师。他致力于宗教改革时期教会历史,体制的研究。《诺克斯传》是他的第一部著作。此书为他赢得了爱丁堡大学神学博士学位。此外,他还有数部关于宗教改革的优秀著作问世。
目錄
代序:约翰诺克斯清教主义的创始人1
出版介绍1
作者序1

第一阶段背景及早期生活(15051542)
第1章出生与求学3
第2章苏格兰腐朽的宗教制度9
第3章新教在苏格兰的传播16

第二阶段皈依新教信仰(15421549)
第4章归正25
第5章顺服呼召,领受牧职29
第6章辩论34
第7章被囚38

第三阶段英格兰改教(15491554)
第8章在伯威克47
第9章伦敦之行55

第四阶段流亡欧洲大陆(15541557)
第10章片刻宁静77
第11章法兰克福的纷争88
第12章奔波的旅程102

第五阶段重返苏格兰(15571560)
第13章重返苏格兰119
第14章著述惹风波130
第15章忍辱负重137
第16章出兵143
第17章对抗149
第18章和解163

第六阶段爱丁堡牧师(15601563)
第19章《第一教规书》179
第20章苏格兰的玛丽女王186
第21章第一、第二次会面194
第22章再度论战207
第23章第三、第四次会面218
第24章审判229

第七阶段力挽狂澜(15631570)
第25章再度交锋239
第26章遭逐245
第27章革命254
第28章摄政王遇刺261

第八阶段最后的岁月(15701572)
第29章最后的坚守271
第30章离世286

结语299
附录诺克斯生平掠影321
內容試閱
代序:约翰诺克斯清教主义的创始人

提起约翰诺克斯,多数人只会联想起苏格兰,认为只有苏格兰人该怀念他,纪念他的著述。对于这样的说法,大可以作如下的回应:到过日内瓦,见过著名的为那些伟大的宗教革新者所立的纪念碑的人,一定会留意到约翰诺克斯的名字也在其中。他的名字,与可敬的加尔文和法雷尔等同列。这就足以证明,约翰诺克斯不单是在苏格兰干了一番不可思议的大事,他的影响更是遍及全世界的。
现在要谈一谈诺克斯的为人。从来没有人像他那样备受诽谤的。不错,加尔文也遭受过不少诽谤,但约翰诺克斯比他更甚,这可能是他的性格使然,加之他受逼迫的原因与加尔文的情形有点不同。但这一切的诽谤,都是出于人的无知。罗马天主教的人士及其他种种主张大公教会的人,也给了他各样恶意的中伤。可是我并不是要为约翰诺克斯辩护,他并不需要任何人为他辩护。
让我们先看看这个多姿多彩的人。他个子矮小。这一点是不能忽略的!有人说,世上最伟大的事迹,都是矮个子和小国所做的!
他精力充沛。历世历代以来,神所使用的伟人,都有过人的精力。约翰诺克斯能成就那一切,当然可以说是出于神的恩典。但他本人特有的条件,也是相当重要的因素。这种特有的条件,不仅是伟大的政治家所具备的,也不仅是军事领袖所共有的,一般而言,也同样是伟大的传道人所表现的。
约翰诺克斯还有一点特色,就是精明过人。他当时的处境,也叫他必须处事机灵。在当时而言,诺克斯只能与苏格兰的当权者合作,但他深知这些表里不一的政客们的嘴脸,洞悉他们的奸诈。好几次都因为他的机智和完美无瑕的政治手腕,宗教改革才幸免于祸。
然后我要提到他过人的智慧。不少人批评他满有偏见,为人执拗无情,非常自负,野心很大,而且不能容忍别人的异议。但当你读过有关他的客观的记叙,便不得不佩服他那非凡的智慧。他似乎总是晓得适可而止,永远不会做得过分。尽管有人怂恿他,又有人阻拦他,他都能巧妙地处理事情,做得合乎中道。比方他在伯威克的时候,他并不公开抨击当时官定通用的祈祷书,只是索性不采用它。从这件事上,你能看出怎样才是智者的作为。我强调这一点,因为我常常劝告年轻的弟兄们:行动胜于雄辩。只要有实际行动,无须事前大事宣传。
现在也要强调一下他的创新能力。有些人以为,约翰诺克斯不过是加尔文的传声筒。这样的说法完全不符事实。别人可能会犯此毛病,但约翰诺克斯绝对不会,他是能独立思考的人。他若从圣经里有所领会,就会毫不迟疑地提出来,就算是与别人的不同,他也不会缄默不言,就算是与丁道尔或加尔文的见解相违,他也不会退缩。他就曾经在信徒对他们的君侯及统治者应有的责任这个问题上,表示不同意加尔文和丁道尔的意见。他主张在某些环境下,可以与统治者对抗,甚至可以起来革命。这是他独有的眼光,他没有在这个问题上附从加尔文的意见;事实上,在其他事上,除非见解相同,否则他都不会盲从附和。他爱自己分析问题,找出答案。这一点非常重要,我们不能毫不加以思索,便全盘接受从书本上得到的。就算是伟人所写的书,我们也不能这样囫囵吞枣,必须慎思明辨。
这就引出了他勇敢的特性。他死的时候,人称他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这倒说得没错。我可以加上一句:他连女人也不怕。而他当时所要对付的两个女人苏格兰的玛丽女王和英格兰的伊丽莎白女王,她们的本事各有千秋,对约翰诺克斯而言却毫无用武之地。他的无畏精神叫人难以相信。
至于作为一位传道人的表现,他又如何呢?他的讲道激烈有力。伟大的传道者,话语通常都铿锵有力。这并不是出于人的天性,而是出于所感受到的福音的能力。约翰诺克斯是个充满能力的传道人。他的讲道曾深深影响到爱德华六世,还有许多人也深受他的影响。我们常爱提到,苏格兰玛丽女王如何感受到他话语的能力,往往因而流泪暗泣,不是因为她信服这些话,而是出于痛恨和愤怒。她对这个人充满了畏惧,惧怕他祷告和讲道所发出来的能力,甚于许多军团所带来的威胁。兰道夫(Randolph),一位英格兰大使,曾这样说过他对约翰诺克斯的讲道的感受:这个人的声音,在一个钟头内注入我们里面的活力胜于六百个号筒一齐向我们的耳朵吹响所带来的。
现在来谈谈约翰诺克斯是不是清教主义的创始人的问题。
我们根据哪些方面才能说约翰诺克斯是清教主义的创始人呢?第一个答案,是根据他的独立创新的思想。顾名思义,清教徒都是有独立思想的,他永远不会是个代表既成体制的人。他不光在宗教信仰方面不是属于国立教会,就是在其他方面也是一样。这一点非常重要。有人生下来就是代表既成体制的人,不管在哪一方面,他们永远站在当权者那一边,永远属于一些固定了的团体。他们只致力于保存旧有的秩序。但清教徒基于他的本性与精神,永远不会是那个代表既成体制的人,这是由于他的独立性与创新精神,也因为他自己研读圣经,渴慕认识真理,就不管别人怎样说。
第二点,约翰诺克斯有资格称为清教主义的创始人,是因为他能把清教主义信仰的导向原则明确地实行出来。这些原则,首要的是以圣经神的话,为最高的权威。这是诺克斯坚守的原则,如果没有圣经的根据,他就绝对不去做,也不准许弟兄们去做。第二个原则,是主张教会改革要延伸到根部与枝条这话出自诺克斯之口。换句话说,清教徒并不以仅仅在教义上有改革而感到满足。(诺克斯和其他清教徒们,与英国的其他带领的人意见相左,也是出于这原因。)很多人都主张改革教义,都是加尔文派的。但差别之处,在于清教徒对改革的彻底要求,不仅要求改革教义,也要把改革贯彻到实践方面,包括对教会本质的整个看法。对清教徒来说,改革不仅是修改或作一点改善,改革是教会的全新的建造不仅是将已存在的修改一下,这个建造是根据新约的教导。
他要把教会恢复到新约圣经里的模式。基于此,他认为必须改革教会的仪式,就是教会崇拜的处理和所有圣礼的施行。他这样说:向神的敬拜,尤其是圣礼的施行,必须以圣经所指明的为准,不得添加也不得减少。又说:教会没有权柄,可以自行发明一些宗教仪式,再自行加上重要的意味。他因为说了这样的话而受到了指控。他分辩说:人不可创立或发明一种讨神喜悦的宗教,他只能持守并遵行从神而来的信仰,不能加以删减或修改。
他所高举的原则就是这样。但更重要的是,他把原则应用出来。没有所谓理论上或学术性的清教徒。不错,有人对清教派思想感兴趣,但是,除非他们能实行这些思想,否则就是清教主义的叛徒,因为真正清教徒的特色,就是实行。
还有一件事很重要。当时的习惯是在领受圣餐时下跪,这是安立甘派的做法。约翰诺克斯是第一个教导信徒坐下来领受的。他不但这样教导,他自己也先实行出来。这是把清教主义精神应用出来的表现。
至于洗礼方面,他拒绝为已被逐出教会的人的儿童施洗,也反对平信徒可以私下给人施洗的传统,也拒绝在施洗时手画十架的表号。
有件事很值得留意。诺克斯曾被邀请前往法兰克福,担任逃亡到那里的英格兰信徒的教会的牧师。在那里,他和威廉惠廷厄姆(William Whittingham),就是那部著名的日内瓦圣经的主要翻译者,一起草拟了一份教会崇拜的仪文,以代替他们所摒弃的公祷书,并公开说出他对公祷书的意见,结果被逐出。之后他前往日内瓦,该仪文成了日内瓦的教会所采用的教制,人称它为《日内瓦典籍》(Geneva Book),直到如今,苏格兰教会正式采用的,就是这本教会仪文的典籍。因此,在日内瓦的英格兰信徒的教会,可算是第一个真正清教徒信仰的教会。这一个事实,可以作为约翰诺克斯是英格兰清教主义创始人最有力的证据。
他对英格兰清教徒的影响,在他去世后还一直持续下去。他在苏格兰所写的《教会改革的历史》(History of the Reformation)不在苏格兰印行,在1578年竟然由英格兰的清教徒印行出版。不单如此,一位做带领的清教徒约翰菲尔德John Field,在印行约翰诺克斯的一篇文章的时候,在序言中赞扬他是神所用的尊贵可敬的器皿,而且介绍该篇文章印证他敬虔忠心的劳苦,表明他勇往直前的无畏精神。
在接下来的世纪中,约翰诺克斯的影响仍处处可见。弥尔顿在为处死查理一世辩护的文告中,就多次引用约翰诺克斯的见解作支持。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强调,约翰诺克斯有独特敏锐的眼光,对圣经也有独到的见解,尤其表现在必要时与掌权者对抗,甚至要把他置于死地的见解上。弥尔顿能领会到这一点,可见约翰诺克斯实在堪称为清教主义的创始者。1683年,查理二世公开承认他信奉罗马天主教,下令在牛津当众将约翰诺克斯所出版的著作全部付之一炬,并下令禁止人民读他的作品。那时是1683年,而约翰诺克斯早已在1572年去世。他的影响至深至大,可见他实在是英格兰同时也是苏格兰的清教主义的创始人。
移民美洲的早期清教徒对政府和掌权者的看法和约翰诺克斯所见的完全一致,正如托马斯卡莱尔(Thomas Carlyle)所说的,他也同样可算是美国清教主义的创始者。我甚至认为,他的思想,可说是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成功的原动力,他是争取独立之精神的开路先锋。

钟马田博士(DrDavid Martin LloydJone)


第一阶段 背景及早期生活(1505-1542
第1章 出生与求学

约翰诺克斯生于1505年。对他的出生地人们一直有争议。最流行的观点是:他出生在东洛锡安East
Lothian郡的一个村庄吉福德Gifford。但是我国的传统说法认为他诞生在该郡的主要城镇哈丁顿(Haddington)。在该镇一处名为吉福德门Gifford-gate的郊区,当地居民迄今仍然在向人展示一幢据称是诺克斯诞生地的房子。他的家族一直拥有这幢房屋和毗邻的地产,直到大约50年前被威姆斯伯爵买下。
诺克斯的母亲名叫辛克莱(Sinclair)。他的父亲系年代久远的名门之后。先祖曾拥有伦弗鲁Renfrew郡境内的诺克Knock、兰福利Ranferly和克雷金斯Craigends的大片土地。这个家族曾出过一位拉福的主教,一位埃尔斯的主教,故后世子孙常以此为荣。至于什么时候他的祖辈离开那里迁居到洛锡安,我还无法确定。
虽然诺克斯出身平常之家,但这并没有妨碍他日后成为一个德才兼备的卓越人士。但有些作者宣称诺克斯的父母贫困不堪,则有违事实。他们有能力供应儿子接受大学文科教育,这在那个年代不是一件寻常的事情。少年时的诺克斯就被送到哈丁顿的文法学校学习,在那里掌握了拉丁文语法,之后约在1524年,又被父亲送到当时苏格兰王国最负盛名的高等学府圣安德鲁斯大学(University
of StAndrews)深造。同一时期,乔治布坎南(George
Buchanan)也开始了他的大学生涯。他们二人都就读于圣萨尔瓦多学院College of StSalvador,并在相同的老师手下受教。
当时苏格兰的学术状况及其在16世纪下半叶的发展,远没有得到研究者应有的重视;人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到同时代一些次要的课题上。毫无疑问,16世纪早期的苏格兰并不乏饱学之士,但其成就主要归功于他们在国外所受的教育。文艺复兴给意大利和法国的学校所带来的革新,花了很长时间才逐渐波及苏格兰的大学。虽然这些大学最初都是按照前者的模式建立的,但对于新近来到的变革普遍持怀疑态度。当时苏格兰大学教育的内容主要由亚里士多德哲学、经院神学、教会法和民法构成。这些建立在王国重镇里的学校用拉丁语授课。在某种程度上,掌握这门语言对于神职人员主持宗教仪式是必须的。但希腊语在苏格兰几乎无人知晓,尽管它在欧洲大陆早已被人热衷研修,而且在邻近的英格兰也成了固定的教育科目。苏格兰人通常在国外学习这门语言。最早在国内教授这门语言的尝试是私人性质的,而且其赞助人还有可能被扣上异端的帽子。据我所知,蒙特罗斯(Montrose)镇是苏格兰最早教授这门优雅有益之语言的地方,并因此闻名遐迩。唐县的约翰厄斯金(John Erskine of Dun)被公认为是苏格兰鼎力赞助希腊语学习的第一人。早在1534年,这位思想开明、热心公益的爵士就在归国的旅途中带回一名精通希腊语的法国人,将其安置在蒙特罗斯任教;当这位法国人离去后,爵士又慷慨地鼓励其他法国学者来此继任。从这所私人神学院诞生了许多希腊语学者,有关这门语言的知识也逐渐传播到王国各地。这里我补充一点,此时苏格兰人对于东方语言仍然一无所知。直到改教运动发端之后,才有人开始学习希伯来语。约翰罗(John Row)是第一位教授该语言的人士。他于1560年赴珀斯Perth就任牧师之后,马上开设了一个希伯来语学习班。从那时起,苏格兰人对于希腊语和东方语言的了解有了长足的进步。
诺克斯在中年以前就掌握了希腊语。但我们发现,他曾在1550年承认自己是希伯来语的门外汉。他对这一缺憾极为懊悔。不过后来他在流放欧洲大陆期间得到了补习的机会。
当诺克斯负笈圣安德鲁斯大学时,约翰梅尔(John Mair)是该校的哲学和神学教授,一般人们更熟悉他的拉丁名字梅杰Major。通常年轻人的头脑和未来的思维体系会从他们最初受教的老师那里得到重要的指引,尤其是在这位老师享有很高声誉的情况下。梅杰在当时他所从教的领域被视为先知。鉴于他是诺克斯和知名学者布坎南的导师,这里我们有必要留意一下他的思想。梅杰主要在法国接受教育,有一段时间他还担任过巴黎大学的教授。在那样的环境下,他对于某些学科的思维和表达方式,自然要比他的祖国和欧洲其他地区更为开明。在教会制度的问题上,他和约翰格尔森(John Gerson)、彼得戴里Peter DAilly等人一脉相承,表示捍卫康士坦会议的决定和高卢教会的自主权,反对不受制约的教宗主权。他教导说:大公会议的权柄高于教皇,并且可以裁判、指责、限制甚至罢黜后者。他否认教皇拥有至高无上的世俗地位和任意废立君王的权柄。教会惩戒和开除教籍的决定如果建立在错误和不相关的前提之上,那么这些决定都是无效的。他认为什一税只是人的规定,并非上帝授予的权利。他谴责罗马教廷和主教阶级的贪婪、野心和奢华虚浮。梅杰和一般圣品阶级的关系一般。此外,他还建议减少修道院和节日的数量。
他对于世俗政府的看法和他在教制上的立场相似。他教导说,君王和诸侯的权柄原本来自于民众,故不能凌驾于民众(作为整体而言)之上;如果统治者施行暴政,或者使用手中的权力来毁灭臣民,那么臣民就可以依法辖制他;如果他仍然拒不悔悟,无可救药,就可以被共同体废黜,剥夺其特权;对于暴君,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判,甚至可以判处死刑。
无需赘言,以上梅杰的观点和日后诺克斯公开承认并被布坎南的经典著作所捍卫的政治原则之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虽然梅杰并不是第一位表达以上观点的苏格兰人,但很有可能的是,这位老师通过口头教导和文字作品,最先将这些原则传达给两位学生,然后这些原则在他们的阅读和反思中得到巩固,并由此发端,带出了以后的巨大变革。梅杰在教会论上的看法也对他们的思想轨迹有一定影响。
尽管梅杰的观点在这些方面比当时流行的论调要更为自由和理性,但我们必须承认,他的教导中能够被学生们借鉴和吸取的地方实在太少。如果我们把他的出版物作为其学术讲座的范本来检验的话,就会发现他讨论的许多问题都是毫无用处、微不足道的,其余的著作则拘泥于大量经院推理式的细枝末节,令人望而生厌。拜读梅杰作品的人如果能够从连篇累牍的废话里面找到一点真知灼见就很不错了。与其费尽工夫去发现这些所谓的天才创意和敏锐洞察,倒不如去参考阿奎那和其他经院学者的经典著作。梅杰受到推崇,主要是由于他向国人揭露了当时一些显而易见的谬误和弊端。但是他的头脑充满了迷信思想,以至于为教皇制的某些最荒诞的教条去作辩护,其论调荒唐幼稚到了极点。他的才能并不出众,比如他对于古代作品的熟悉,完全是拜中世纪收集文献者的功劳。除了囿于某些公认的教会学者的成见,他从来没有提出过自己独创的见解和理论。此外,他的写作风格非常生硬和死板,枯燥乏味、缺少修饰、含糊隐晦、迂腐之至。
诺克斯和布坎南很快厌倦了这种学习,开始去寻求其他的领域,以满足强烈的求知欲和好奇心。伴随着求知的过程,他们挣脱了束缚,越过了界限,不再恪守那位缩手缩脚的老师制订的条条框框。按着各自的天赋和倾向,二人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布坎南涉猎广泛,遨游在浩瀚的文学天地,徜徉于绚丽的诗意空间;诺克斯则匆匆穿过世俗学问的林荫大道,全然委身于研读真道,尽心竭力于圣职侍奉。然而,他们都盼望推进真正的信仰和自由,并为此倾注了同样的热情。他们忍受了漫长和痛苦的流放生涯,历经生命中许多的危险患难,皆因执著于这个共同的信念。所以,无论是在敌人罗列的大量毁谤中伤之间,还是同道之人衷心缅怀的回忆录里,他们二人的名字总是双双出现于人们的脑海之中。
但是,我们不要误以为诺克斯能够立即脱离他所受的教育和那个时代的偏见。尽管经院哲学对我们而言空洞无聊、令人反感,但在那个令人费解、微妙精细的诡辩术流行的年代,内中的某种魅力仍然能够让那些年轻气盛、天资聪颖的头脑着迷。你可以借此炫耀智慧;这种学问虽然不能给我们的理解力提供任何养分,但却可以使之得到煅炼;它甚至给想象力提供了发挥的空间,同时也让那些擅长此道的老手更加自鸣得意。对于一个置身其中深受熏陶的人而言,要想从这样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里突围脱身,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故此,诺克斯有一段时间继续钟情于此类学习,并颇为成功。当他拿到文科硕士文凭之后,在母校教授哲学课程(极可能是以助教或私人讲师的身份)。他的课堂很快声名鹊起,人们视他在雄辩艺术上的造诣丝毫不逊于他的老师如果不是更出色的话。大概在同一时期,鉴于诺克斯优异的表现和老师们的推荐,他被破格升入圣品阶级,并被按立为神父。由于那时他还没有达到教会法所规定的年龄(25岁),所以可以肯定地推断这事发生在1530年之前。
然而,不久以后,诺克斯的学业受到了新的指引,导致他的宗教情感发生了彻底的改变,并且对他未来的整个人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在阅读中常常遇到经院神学家和圣典学者引用早期教父的作品,但他已经不满足于这些零散的摘要,决心要直接查阅原文著作。在那些古代文献里他发现了一种察验和传递真理的方法,是他之前所完全陌生的。尽管他的头脑中有教育带来的偏见,以及在自己得意的学科里因成就非凡而滋生的骄傲,但这种简明的方法仍然对他的思想产生了触动。在基督教会的早期教父中,耶柔米和奥古斯丁引起了他特别的注意。前者的著作使诺克斯认识到圣经是神圣真理唯一纯正的源头,并且教导他如何学习原文圣经。在后者的著作里,诺克斯发现其中的宗教情操和天主教会里教导的那一套完全格格不入。罗马教廷虽然仍将奥古斯丁尊为圣徒,但是视他的教导为异端,禁止在讲坛上传播。从那时起,诺克斯开始放弃对经院神学的研究。尽管还没有完全从迷信中解放出来,但他的思想已经蓄势待发,通过上帝早已预备的途径,准备去更全面和深入地了解福音派信仰体系。这种可喜的转变大约发生在1535年。但是,诺克斯直到1542年才公开承认自己是一名新教徒。

第2章 苏格兰腐朽的宗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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