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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金斯经典名作40周年增订版,20世纪百大经典名著之一,新增6万字回应40年来重要争议;人生来自私,生命的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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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自私的基因》于1976年首次出版之后便畅销全球,是20世纪百大经典名著之一,是一部不仅在基因领域更在社会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典作品。
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识自己?《自私的基因》以充满想象力的叙述回答了这些重要命题。道金斯在本书中提出大胆创见: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复制、变异和淘汰这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大千世界所有生命现象的林林总总。
《自私的基因》更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世界观。道金斯在书中将进化论从基因层面升华至文化层面,创造了“觅母”(meme,即文化基因)这一新型的复制因子名词,特指人类社会发展中的文化进化,并提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因子的暴政。
《自私的基因》出版之后,在社会各界引发了重大争议。本书为40周年增订版,在30周年版的基础上,新增道金斯对于这些争议的回应,共计6万余字,主要探讨了人们在基因决定论、基因选择论,以及基因适应性上存在的普遍误解,进而从基因的视角正确理解生命及其意义,更加完善了道金斯对于“自私的基因”的经典论述,形成这本特别的“延伸的”40周年增订版《自私的基因》。
1、全球极具影响力的科学家道金斯经典代表作,20世纪百大经典名著之一,热销全球40载,是一部不仅在基因领域更在社会科学领域具重要影响力的经典作品。2017年,在庆祝皇家学会科学图书奖30周年的民意调查中,被列为有史以来很有影响力的科学书籍,领先于达尔文《物种起源》和牛顿《数学原理》。
2、本书为40周年增订版,在30周年版的基础上新增道金斯对于《自私的基因》出版以来所引发争议的重要回应,针对基因决定论、基因选择论和基因适应论进行了详细的辩驳,共计6万余字,更加完善了道金斯对于“自私的基因”的经典论述。
3、从基因理解生命,更阐明人类久远而深刻的过去;不只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更以充满想象力的绝妙论述回答人类面临的重大课题: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识自己?并提出大胆创见: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复制、变异和淘汰这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大千世界所有生命现象的林林总总。
4、本书出版40年来一直是极富争议的话题,改变几代人的世界观,更将进化论从基因层面升华至文化层面,创造了“觅母”(meme,即文化基因)这一新型的复制基因名词,对于文化进化的意义影响甚巨,道金斯提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
5、美国投资家查理·芒格、英国进化科学家汉密尔顿、知名科幻作家刘慈欣、清华大学科学史系主任吴国盛教授、企业家罗永浩、文化名人梁文道、豆瓣创始人阿北等激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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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1941— )
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进化论生物学家。他是英国著名科学作家,几乎每本书都是热销书,并经常在各大媒体引起轰动。
2005年,英国《前景》杂志会同美国《外交政策》杂志评选出在世的全球100名很有影响力的公共知识分子,道金斯赫然在列。
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他很重要的代表作,他的基因观念颠覆了我们对自身的幻觉,深刻影响了整整一个时代。
其他主要作品有《延伸的表型》《祖先的故事》《盲眼钟表匠》《解析彩虹》《魔鬼的牧师》《攀登不可能的山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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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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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年增订版说明
40周年增订版序言
30周年版简介
第2版前言
序言
前言
第1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好奇的孩子常会问:“ 为什么会有人呢?” 达尔文使我们能够在面对这个问题时,给出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生命有意义吗?人生目的何在?人是什么?我们在面对这些深刻的问题时,无须再求助于怪力乱神。
第2章 复制因子
它们存在于你和我的躯体内,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这些复制因子源远流长。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 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第3章 不朽的螺旋圈
DNA 分子因其太小而不能为肉眼所见,但它的确切形状已被人类用间接的方法巧妙地揭示了出来。它由一对核苷酸链组成,两条链相互交织,呈雅致的螺旋形,这就是“ 双螺旋”或“ 不朽的螺旋圈”。
第4章 基因机器
北极熊基因可以有把握地预先知道,它们尚未出生的生存机器将会面对一个寒冷的环境。这种预测并不是基因进行思考的结果。它们从不思考:它们只不过是预先准备好一身厚厚的皮毛,因为在以前的一些躯体内,它们一直是这样做的。
第5章 进犯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
对于生存机器来说,合乎逻辑的策略似乎是将其竞争对手杀死……。尽管自然界会发生屠杀和同类相食的现象,但认为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却是对自私基因理论的一种幼稚的理解。
第6章 基因种族
根据汉密尔顿的遗传学说,我们很容易解释氏族之间的仇杀和家族之间的争斗。乱伦的禁忌表明人类具有深刻的亲缘关系意识, 尽管乱伦禁忌在遗传上的好处与利他主义无关。它大概与近亲繁殖能产生隐性基因的有害影响有关。
第7章 计划生育
个体之所以调节其窝卵数,绝非出自利他性的动机。它们不会为了避免过多地消耗群体的资源而实行节制生育。它们节制生育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增加它们现有子女的存活数,它们的目标同我们提倡节制生育的本来目标恰好背道而驰。
第8章 代际之战
这是一种微妙的争斗,双方全力以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约束。幼儿利用一切机会进行欺骗。它会装成比实际更饥饿的样子, 也许装得比实际更年幼或面临比实际更大危难的模样。另一方面, 父母必须对这种欺骗行为保持警觉,尽力避免受骗上当。
第9章 两性战争
鉴于精子易于散失,雄性鱼必须等到雌性鱼产卵后才在卵子上射精。但这样,雌性鱼就有了难得的几秒钟时间可以趁机溜走, 把受精卵丢给雄性鱼照管,使之陷入特里弗斯所说的进退两难的境地。
第10章 你为我挠痒,我就骑在你头上
假设B 头上有一只寄生虫,A 为它剔除掉。不久以后,A 头上也有了寄生虫,A 当然去找B,希望B 也为它剔除掉,作为报答。结果B 嗤之以鼻,掉头就走。B 是个骗子,这种骗子接受了别人的恩惠,但不感恩图报。
第11章 觅母:新的复制因子
我认为就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最近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复制因子。它就在我们眼前,不过它还在幼年期,还在它的原始汤里笨拙地漂流着。但它正在推动进化的进程,速度之快令原来的因子望尘莫及。这种新汤就是人类文化的汤。
第12章 好人终有好报
好人的数目注定要减少,善良在达尔文主义里终将灭亡。这里的“ 好人”还有另一种专有解释,和俗语中的含义相差并不远。但在这种解释里,好人则能“ 得好报”。
第13章 基因的延伸
我们可以进一步推理:一个生物体内的基因可以对另一个生物体有延伸表型影响。基因从其自身身体中逃逸出,操纵着外部世界。
第14章 基因决定论与基因选择论
若干个世纪以来,哲学家们和神学家们一直都在争论决定论观点是否正确,以及它与一个人为自身行为所需承担的道德责任之间是否有关联性。
第15章 对于完美化的制约
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动物很有可能是“过时的”,影响其建立过程的那些基因是在某个更早的时期为了应对与今天不同的条件而被选择出来的。
尾注
参考书目
第14、15章术语表
评论集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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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40周年增订版序言
科学家与政客不同,能够以错为乐。政客如果改变了主张,会被人说成是“ 反复无常”。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就夸口说自己“从未开过倒车”。科学家一般来说也愿意看到自己的观点被证明是正确的, 但是偶尔一两次的错判同样能够为自己赢得尊重,尤其是当他们能够优雅地承认自己的错误时。我从未听说过有哪位科学家被指责为反复无常。
在某种意义上,我很愿意找到一种方式来收回《自私的基因》一书的核心思想。在基因组学的世界中已经发生了如此之多激动人心的事情, 那么一本出版于40 年前的以基因为题的书如果还不至于被彻底摒弃的话,必然需要接受大幅度的修改—这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事情,甚至很是诱人。然而在这本书中,“基因”的定义比较特殊,它是为进化量身定做的,而不以描述发育问题为目的—若非如此,这本书就真要大改特改了。本书中基因的定义来自种群进化生物学家乔治·C. 威廉斯, 他已然仙逝,但无疑是本书的英雄。同样离我们而去的还有约翰·梅纳德·史密斯和比尔·汉密尔顿。威廉斯认为:“基因是染色体材料上任何一个可能存在得足够长久的代际,并且是可以当作自然选择的单位的部分。”我从这个定义中得出了一个多少有些好笑的结论:“严格来讲,这本书的书名应该是……《染色体有点自私的一大部分以及更为自私的一小部分》。”胚胎学家关心的是基因会如何影响表型,我们新达尔文主义者的关注点则是实体在种群中的频度发生的改变。这些实体在威廉斯看来就是基因(威廉斯后来称之为“ 抄本”)。基因是可以计数的, 而其出现频度是其成功与否的一种测度。本书的一个核心思想是:生物个体不具备上述讨论的基础。单个生物体的基因频度都是100%,因而无法“ 当作自然选择的单位”。同样,复制单元也无法扮演这样的角色。如果非要说生物个体是自然选择的单位,这其中的意味也很不一样,实际上是把生物个体视为基因的“ 载具”。生物个体成功与否的测度是其所携带的基因在未来代际中出现的频度,而其奋力去争取最大化的那个量值是汉密尔顿所说的“广义适合度”(inclusive fitness)。
一个基因要获得这些数值层面的成功,就需要在生物个体身上表现出表型效应的价值来。一个成功的基因会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表现在许多个体身上,它能够帮助这些个体在环境中存活得足够长久,令繁育下一代成为可能。不过,这里的环境指的并不仅仅是身体之外的外部环境,诸如树木、水体、天敌等等,其实还包括了内部环境,特别是其他基因—自私的基因与其他基因共享了一系列生物个体的身体,不仅遍布种群,而且跨越代际。由此,必然的结果是,自然选择会青睐那些在有性繁殖种群中其他基因的陪伴下共同繁荣的基因。从本书的主张来讲,基因的确是“ 自私的”。但基因同时也能够与其他基因合作,它们所共享的不仅仅只是某一个特定的生物体的身体,还是这个物种的基因库所产生出来的一般意义上的所有身体。一个有性繁殖种群是由相互兼容、彼此合作的基因所组成的联合体—它们今天会合作是由于许多世代以来在先祖类似身体中的合作已经让它们得以繁荣。需要了解的重点在于(这一点常常被人误解),合作性之所以得到青睐,并非是因为一组基因天然地作为一个整体接受选择,而是因为单个基因是单独接受选择的,但这个选择过程的背景是该基因在身体内有可能接触到的其他基因,也就是说物种的基因库内的其他基因。一个有性繁殖物种的每一个个体都是从基因库中抽取自己的基因的。在一系列个体的身体里,这一物种(而非其他物种)的这些基因会不断地彼此相遇,彼此合作。
我们仍不完全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因推动了有性繁殖的起源。但是有性繁殖的一个结果就是,物种可以被创新性地定义为:相互兼容的基因所组成的合作联合体的栖息地。正如在《基因的延伸》这一章所指出的: 合作的关键在于,对于每一代而言,一个身体里所有基因共享的那个去往未来的出路如同“ 瓶颈”一般—那是它们渴望搭乘着前往下一代的精子或卵子。“ 合作的基因”也是一个同样恰当的书名,而且如此一来, 这本书就根本不用做任何修改了,我估计人们因误解提出的许多质疑也可以因此而避免了。
另一个不错的书名是“不朽的基因”。“不朽”比“自私”更有诗意,同时也抓住了本书的一个关键性问题。DNA(脱氧核糖核酸)复制的高保真度对于自然选择而言是一个基本要素,也就是说突变是罕见的。高保真度意味着,基因作为准确的信息拷贝能够存续数百万年之久, 成功的基因如此,不成功的基因则不行—而这正是成功性的定义。不过,如果一段遗传信息可能的生命周期很短的话,两者的差异就不会很显著。换个角度来看,每一个活着的生物个体从其胚胎发育期开始就是由一些基因建造出来的,而这些基因能够追溯到许多许多代际以前的许多许多祖先个体身上。活着的生物继承了这些曾经帮助过许多许多祖先存活下来的基因,这就是为什么活着的生物具备存活下去所需的一切, 并且能够繁衍下去。它们所需的东西具体是什么,是因物种不同而各异的—捕猎者或是猎物,寄生虫或是宿主,水生或是陆生,栖息在地下或是森林的树冠层—但是普遍性的原则仍是相同的。
本书的一个核心论点是由我的朋友,伟大的比尔·汉密尔顿提出并完善的。我至今仍在为他的离世感到哀痛。我们认为动物应该不仅仅要照料自己的孩子,而且还要照料其他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对此,有一个我很喜欢的简洁的表述方式,就是“ 汉密尔顿法则”:如果一个利他性的基因能够在种群中扩散开来,那么必然满足以下条件,即利他者的成本C 要小于受益者获得的价值B 与两者之间的亲缘度系数r 之积。这里的r 是一个介于0 与1 之间的比例。对于同卵双胞胎来说,r 的取值是1,子女或同胞兄弟姐妹则是0.5,孙子孙女、异父或异母的兄弟姐妹, 以及同胞兄弟姐妹的孩子是0.25,同胞兄弟姐妹生出来的堂或表兄弟姐妹之间则是0.125。但什么情况下r 是0 呢?在这种定义之下,0 的含义是什么?要解释清楚这个问题会更困难一些,但的确是很重要的,而且在《自私的基因》第一版中没有完全给予阐明。0 并不意味着两个个体没有共同的基因。所有人类之间共享着超过99% 的基因,人与老鼠也有超过90% 相同的基因,与鱼有四分之三相同的基因。这些相当高的比例令许多人对于亲属选择产生了误解,其中甚至还包括一些杰出的科学家。但是上面这些数字并非是r 的含义。比如说我与我兄弟之间的r 值是0.5,那么我与种群背景之中一个可能会与我竞争的任意成员之间的r 值就是0。为了对利他主义的进化进行理论化的分析,堂兄弟姐妹之间的r 值为0.125 只是在与种群参照背景(r = 0)相比较的情况下选取的。这里的参照背景是指种群中其余的个体,利他主义可能也曾在他们身上体现过:虽然面对食物和空间时是竞争对手,但面对物种的生存环境时是历经久远历史的伙伴。这些数值,0.5 或是0.125 等,指代的是在亲缘关系趋近于零的种群参照背景之上的额外的亲缘关系。
威廉斯所定义的基因是一种可以计数的东西,你可以随着一个物种的代际更替去计算它的数量变化,这无关其分子层面上的本质是什么。比如说,基因的本质是被基本呈惰性的“内含子”(会被翻译机器忽略)分隔的一系列“外显子”(被表达的部分),然而这一事实并不影响威廉斯所定义的基因。分子基因组学是一个迷人的领域,但是它并未对进化的“基因视角”产生巨大的冲击,而这种视角正是这本书的中心主题。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可以换个说法:《自私的基因》的观点很可能对于其他星球上的生命也是能够成立的,即便那些星球上的基因与DNA 毫无关系。不过,现代分子遗传学的具体内容,以及关于DNA 的具体研究成果,是可以有办法纳入基因视角之中的。结果你会发现,它们实际上证明了我关于生命的观点的正确性,而非对其产生怀疑。对于这一点,我会稍后再继续探讨。而现在,我要换个跨度有点大的话题, 它始于一个非常具体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显然能够代表一大票类似的疑问。
你与伊丽莎白二世女王(Queen Elizabeth II)之间的亲缘关系有多近?对我来说,我知道自己是她的十五重堂兄弟姐妹的孙辈。我们共同的祖先是第三代约克公爵理查·金雀花(Richard Plantagenet,1412— 1460)。理查的儿子之一是英王爱德华四世(King Edward IV),伊丽莎白女王是他的后代。理查还有一个儿子是克拉伦斯公爵乔治(George, 传说是在一桶烈性白葡萄甜酒中淹死的),我是他的后代。很多西方人可能不知道自己与女王的亲缘关系其实比十五重还近,我亦如此,门口的邮递员也是如此。有很多种方法可以让我们成为某个人的远房表亲, 或者让我们都成为彼此的亲戚。我知道自己是妻子的十二重堂兄弟姐妹的孙辈(共同祖先是乔治·黑斯廷,第一代亨廷顿伯爵,1488—1544),但是很有可能我们还能通过某种未知的不同方式成为血缘关系更近的亲戚(从各自祖先查下来的不同路径),而且绝对还有许多其他的方式让我们成为血缘关系更远的亲戚。我们所有人都是如此。你和女王可能既是九重堂兄弟姐妹的六世孙辈,又是二十重堂兄弟姐妹的玄孙辈,还是三十重堂兄弟姐妹的八世孙辈。我们所有人,无论生活在世界上的哪个地方,不仅仅是彼此的远房亲戚,而且还有几百种连接亲缘关系的路径。这只不过是用另一种方式表达:我们所有人都是种群的背景,我们之间的亲缘关系指数r 趋近于零。我可以依照有据可查的一条路径去计算自己与女王之间的r值,但是根据r 值的定义,最终算出来的数值会非常接近于零,因而完全起不了什么作用。
导致所有这些令人头昏脑涨的多重亲缘关系的原因在于性。我们有两位父母,四位祖父母,八位曾祖父母,越往上越多,近乎天文数字。如果你不断乘以2,一直计算到征服者威廉的年代,你的(以及我的、女王的、邮递员的)祖先数量将至少是个十亿数量级的数字,比当时全世界的人口数量还多。这个计算本身就证明,无论你是从哪里来的,我们都共同拥有许多祖先(如果回溯到足够久远的过去,我们的祖先都是完全相同的),所以我们彼此也是很多不同形式的亲戚。
如果你不是从生物个体的视角(生物学家的传统视角),而是从基因的视角(这一整本书都在以不同的方式来提倡这种视角)来看待亲缘关系这件事情的话,所有这些复杂性就都不存在了。不要再问我与我的妻子(或邮递员,或女王)有什么样的亲缘关系,相反,要从单独一个基因的视角来提问,比如我的蓝眼基因:我的蓝眼基因与邮递员的蓝眼基因有什么关系?像ABO 血型系统这样的多态性可以回溯到久远的过去,甚至连猿类和猴子也有同样的系统。站在人类A 型血的基因的立场上看,黑猩猩身上与之对应的基因是其近亲,而人类的B 型血基因反而亲缘关系更远。在Y 染色体上的SRY 基因决定着动物个体是否是雄性。我的SRY 基因会把一只袋鼠的SRY 基因“ 看作”近亲。
或者,我们还可以从线粒体的视角来看待亲缘关系的问题。线粒体是充斥在我们细胞之中的小东西,攸关生死。它们是无性繁殖的,保留了自己残存的基因组(它们与自由生活的细菌有极远的亲缘关系)。根据威廉斯的定义,一个线粒体的基因组可以被看作一个单一的“ 基因”。我们只能从母亲那里获得线粒体。所以,如果我们想知道自己的线粒体与女王的线粒体有怎样的亲缘关系,那么只会有一个答案。我们可能不知道那个答案是什么,但是我们的确知道她的线粒体与你的线粒体之间成为亲戚的方式只有一种,而非从整个身体的视角来看时的几百种不同方式。你可以一代一代回溯你的祖先,但是只能沿着母亲这条线回溯, 你会得到一条单一的(线粒体的)细线,而非不断分支的“ 整体生物家谱”。你还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回溯女王的祖先,追踪她的那条母系细线。迟早,这两条线会彼此相遇,此时只要数数每条线上过了多少代,你就能轻易计算出你与女王的线粒体亲缘关系了。
你能在线粒体上做的操作,理论上也可以在任何一个特定的基因上重复,这就显示出了基因视角与生物体视角的不同。从整个生物个体的视角来看,你有两位父母,四位祖父母,八位曾祖父母,等等。但是, 每个基因就像线粒体一样,只有一位父母辈,一位祖父母辈,一位曾祖父母辈,等等。我有一个蓝眼基因,女王则有两个。理论上,我们能够回溯基因的代际,找到我的蓝眼基因与女王的每一个蓝眼基因之间的亲缘关系。我们两个基因的共同祖先被称为“聚结点”。聚结分析已经成为遗传学的一个繁盛分支,而且非常吸引人。你看出来了吗?这与整本书都在宣扬的“基因视角”是多么相得益彰啊!我们已经不是在谈论利他主义了。基因视角在其他领域也能显示出自己的力量,比如在寻找祖先这件事情上。
你甚至可以去分析一个生物个体的身体里两个等位基因之间的聚结点。查尔斯王子也有蓝色的眼睛,我们可以假定他的15 号染色体上有一对不同的蓝眼等位基因。查尔斯王子的两个蓝眼基因分别来自他的父母,这两个基因之间有多近的亲缘关系呢?对此,我们知道一个可能的答案,而这仅仅是因为王室的家谱比我们大多数人的家谱记录得更为详尽。维多利亚女王也有蓝眼,而查尔斯王子可以有两种方式算作维多利亚女王的后代:从他母亲那边通过国王爱德华七世来算,或从他父亲那边通过黑森的爱丽丝公主来算。有50% 的可能性,维多利亚的一个蓝眼基因剥离出了两个拷贝,一个给了她的儿子爱德华七世,另一个给了她的女儿爱丽丝公主。这两个子代基因更进一步的拷贝很容易一代代传到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和菲利普亲王身上,从而在查尔斯王子身上重新组合在一起。这就意味着,查尔斯两个基因的“ 聚结点”是维多利亚女王。我们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查尔斯的两个蓝眼基因是否真是这样的情况。但是从统计学上来说,他的很多对等位基因肯定都会回溯到维多利亚女王身上聚结。同样的推理也适用于你的一对对基因和我的一对对基因。即便我们可能没有查尔斯王子那样清晰记录下来的族谱可供查询, 但是你的任何一对等位基因理论上也能找到它们的共同祖先,那就是它们从一个单一先祖基因上“剥离”开的聚结点。
下面要说的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虽然我无法找到自己任何一对特定等位基因的确切聚结点,但是理论上来说,遗传学家们能够对任何一个个体身上的所有对等位基因做聚结点的分析,考虑历史上所有可能的亲缘路径(实际上不是所有的可能路径,因为实在太多了,所以只能是抽取一个统计上的样本),从而得出这个个体整个基因组的聚结模式。位于剑桥的桑格研究所的李恒(Heng Li)和理查德·德宾(Richard Durbin)发现了一件非常棒的事情:一个单一个体的基因组中所有成对等位基因的聚结模式就可以给我们足够多的信息,让我们得以重建其整个物种在之前历史中的种群统计学细节,确定那些重要事件的发生时间。
在我们关于成对基因聚结的讨论中,两个等位基因中的一个来自父亲,一个来自母亲。这里“基因”的含义比分子生物学家所说的基因更为灵活一些。实际上,你可以说聚结遗传学家回归到了一个概念上,有点类似于我之前所说的“ 染色体有点自私的一大部分以及更为自私的一小部分”。聚结分析研究的对象是一块块的DNA 序列,它可能比分子生物学家所理解的单个基因更大,也可能甚至更小,但是它们仍旧能被视为彼此的亲戚,是从一个有限数量的世代之前的共同祖先那里“ 剥离”出来的。当一个(上述意义上的)基因“ 剥离”成为自己的两个拷贝,并分
别传给两个子女时,这两个拷贝的后代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积累不同的突变。这些突变可能是“ 不会被注意到的”,因为它们不会表现为表型上的区别。两者之间突变的差异与分离之后经历的时间是成正比的。这一事实,也就是所谓的“分子时钟”,已经被生物学家们很好地利用起来了,可以测量巨大的时间跨度。此外,我们去计算亲缘关系的这些成对基因不一定要有着相同的表型效应。我有一个来自父亲的蓝眼基因, 与之成对的等位基因则是来自母亲的棕眼基因。虽然这些基因不同,但它们必定在过去的某个时候有一个聚结点:在那个时刻,我父母的共同祖先的一个特定基因剥离成了两个拷贝,分别传给了这位祖先的两个孩子。这次聚结(不同于维多利亚女王蓝眼基因的两个拷贝)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从而让这对基因有足够长久的时间来积累差异,尤其是导致不同眼睛颜色的差异。
文摘
第1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行星上的智慧生物开始思索自身存在的道理时,才算真正成熟。如若宇宙空间的高级生物莅临地球的话,为评估我们的文明水平,他们可能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 他们发现了进化规律没有?”30 多亿年来,地球上一直存在着各种生命有机体,但对生命存在的道理,它们始终一无所知。后来,其中有一个人终于弄懂了事实真相,他就是达尔文(Charles Darwin)。说句公道话,其他人对事实真相也曾有过一些模糊的想法,但对我们存在的道理第一个做了有条理、站得住脚的阐述的却是达尔文。好奇的孩子常会问:“ 为什么会有人呢?”达尔文使我们能够在面对这个问题时,给出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生命有意义吗?人生目的何在?人是什么?我们在面对这些深刻的问题时,无须再求助于怪力乱神。著名动物学家辛普森(G. G. Simpson)在提出上面最后一个问题之后,曾这样说过:“ 现在我要讲明的一点是,1859 年之前试图回答这一问题的一切尝试都是徒劳无益的,如果我们将其全部置于脑后,我们的境遇会更好些。”
今天,人们对进化论产生疑问,犹如怀疑地球绕着太阳转的理论, 但达尔文进化论的全部含义仍有待人们去了解。在大学里,动物学仍是少数人研究的课题,即使是那些决定选学这门课的人,往往也没有理解其深刻的哲学意义。哲学以及被称为“ 人文学科”的课程,现在讲授起来,仍好像不曾有过达尔文此人。毫无疑问,这种状况以后将会改变。不管怎样,本书并无意于全面地宣扬达尔文主义,而着眼于探索进化论对一个特定问题所产生的种种影响。我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
除了学术意义,这个主题对人类的重要性也显而易见。它关乎我们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的爱与憎、斗争与合作、馈赠与盗窃、贪婪与慷慨。这些本来是洛伦茨(Lorenz)的《论进犯行为》(On Aggression)、阿德里(Ardrey)的《社会契约》(The Social Contract)和埃布埃尔—埃尔布菲尔特(Eibl-Eibesfeldt)的《爱与憎》(Love and Hate)探讨的主题。这3 本书的问题在于它们的作者铸下了大错。他们犯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进化论。他们错误地假定进化的关键在于物种(或者种群)的利益, 而不是个体(或者基因)的利益。可笑的是,阿什利·蒙塔古(Ashley Montagu)批评洛伦茨,说他是“(相信)‘ 大自然是残酷无情的’的19 世纪思想家的‘ 嫡系’……”。在我看来,洛伦茨和蒙塔古是半斤八两, 二人都拒斥丁尼生这个著名短语的含义。与二人不同,我认为这句话极好地概括了我们对自然选择(理论)的现代理解。
我在开始论证之前,想先扼要地说明一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论点, 以及不是什么样的论点。如果有人告诉我们,某人在芝加哥黑社会中长期过着荣华富贵的生活,我们就能够对他是什么样的人做一些猜测。我们可以想见,他的性格粗暴鲁莽,动辄开枪,而且能吸引忠贞不贰的朋友。而推论并非是万无一失的。但如果你知道一个人是在什么情况下生活和发迹的,那你就能够对他的性格做出某些推断了。本书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在一个具有高度竞争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发迹的匪徒一样,我们的基因生存了下来,有的存续长达几百万年。这使我们有理由在我们的基因中发现某些特性。我将要论证,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上句中,“特殊”和“有限”是两个重要的词。尽管我们可能觉得这种情况难以置信,但对整个物种来说,普遍的爱和普遍的利益在进化论上简直是毫无意义的概念。
因此,现在我要讲一下本书所不准备论证的第一点。我并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我只是讲事物是如何进化的,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样行动才符合道德准则。我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我知道我有被人误解的危险。有些人不能把阐述对事物的认识同提倡事物这两件事区别开来,此类人实在为数太多。我自己也觉得,生活在一个单纯以基因那种普遍的、无情的自私性法则为基础的人类社会中将会令人厌恶至极。然而我们无论怎样感到惋惜,事实毕竟就是事实。本书的主旨在于引起读者的兴趣,如果你想从中引出某种教益,那么阅读时,可以视之为一种告诫。如果你也和我一样希望为了共同的利益,建立一个人与人之间慷慨大度、相互无私合作的社会,那你就不能指望从生物的本性获得什么助益。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就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没能做到的。
上述有关教育的议论,必然表明下面的观点是错误的:从遗传学的角度来看,继承下来的特性是明确固定、不容改变的。这是一种极为常见的谬见。我们的基因可以驱使我们的行为自私,但我们也不必终生屈从。如果我们在遗传上生来就是利他性的,再去学利他主义也许不那么困难。在动物中,只有人类受文化也受后天获得的以及继承下来的影响的支配。有人可能会说,文化是如此之重要,以至于不论基因自私与否, 它与我们对人类本性的理解毫不相干。另有一些人也会不同意这种说法, 这完全取决于在作为人类特性的决定性因素“ 是本性还是教养”的辩论中,你站在什么立场上。这就使我要讲一讲本书不准备论证的第二点。在“ 本性和教养”的争论中,本书不支持这一或那一立场。当然我有自己的观点,但我不打算表达出来,只在最后一章中,把我的观点融合到了我阐述的文化观点中。…………而假如我们这一物种并不像我们一厢情愿的那样是个例外的话,研究这一规律就更加重要。
本书不准备论证的第三点是,不对人类或其他某一种动物的行为细节进行描述。只有在举例说明时,我才使用有事实根据的细节。我不会说:“ 如果你看一下狒狒的行为,就会发现它们的行为是自私的,所以人类的行为也可能是自私的。”我的关于“ 芝加哥匪徒”的论证在逻辑上与此迥然不同。真实情况是,人和狒狒都是经由自然选择进化而来的。如果你注意一下自然选择进行的方式,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经由自然选择进化而来的任何东西应该都是自私的。因此我们可以预见到, 当我们去观察狒狒、人类和其他一切生物的行为时,一定会发现它们的行为是自私的。如果我们发现自己的预见是错误的,如果我们所观察到的人类行为的确是利他性的,我们就会遇到某些令人迷惑不解的事情, 需要进行阐明。
我们需要有一个定义,然后再进一步探讨。如果一个实体,例如狒狒,其行为的结果是牺牲自己的利益,从而增进了另一同类实体的利益, 该实体就被认为是具有利他性的。而自私行为的效果恰好相反。我们所谓的“ 利益”就是指“ 生存的机会”,即使行为的效果对事实上的生与死所产生的影响小得微不足道。人们现在体会到,对生存概率的影响, 在表面上看来,哪怕是极微小的,也能够对进化发生很大的作用。这是对于达尔文学说最新解释所产生的一个令人吃惊的后果,因为这种影响有大量的时间可供其发挥作用。
上述有关利他和自私的定义是指行为上的,而不是指主观意识上的, 弄清这一点至关重要。在这里我的旨趣不在动机的心理学方面,我不准备去论证人们在做出利他行为时,是否“ 真的”私下或下意识地抱有自私的动机。他们或许是,或许不是,也许我们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但无论怎样,这些都不是本书所要探讨的内容。我的定义只涉及行为的效果, 是降低还是提高这个假定的利他主义者生存的可能性,以及这个假定的受益者生存的可能性。
说明行为对生存所产生的远期影响是一件异常复杂的事情。事实上, 在把这一定义运用于实际行为时,我们必须用“明显的”这个词来修饰提到的实际行为。一个明显的是利他性的行为表面看去似乎(不管可能性何其小)使利他主义者有较大的可能死亡,而受益者有较大的可能生存下来。更仔细地观察一下,我们常常会发现明显的利他行为实际上是伪装起来的自私行为。我要再次声明,我绝不是说它们的潜在动机都是心怀自私。我的意思是,这种行为对生存可能性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同我们原来的设想正好相反。
现在我来举一些明显的自私以及明显的利他行为的例子。每当讨论我们自己这一物种时,要避免思想上的主观性习惯是困难的,因此我将以其他动物为例。先举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有关个体动物的自私行为的例子。
黑头鸥集群筑巢,巢与巢之间相距仅几英尺,雏鸥刚出壳,娇嫩幼小无防卫能力,易被吞食。一只黑头鸥等到它的邻居转过身去,或许趁它去捉鱼时,便扑上前去将它邻居的一只雏鸥一口囫囵吞下去,这种情况相当普遍。就这样它吃了一顿营养丰富的大餐,而不必再费神去捉鱼了,也不必离开它的巢,使其失去保护。
雌螳螂那种喜食同类的可怕习性,更是人们所熟知的。螳螂是食肉的大昆虫,它们一般吞食比它们小的昆虫,如苍蝇等。但它们会袭击几乎一切活的东西。交配时,雄螳螂小心翼翼地爬到雌螳螂背上,骑着进行交配。雌螳螂一有机会就把雄螳螂吃掉,首先把头咬掉,这发生在雄螳螂接近时,或在刚一爬上去之后,或在分开之后。按理说,雌螳螂似乎应等到交配完,再开始吃雄螳螂。但脑袋的丢失,似乎并不会打乱雄螳螂身体其余部分进行交配的进程。的确,由于某些神经抑制中心位于昆虫的头部,把头吃掉可能反而会改善雄性的性活动。* 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倒不失为一种额外收获。主要的收获是雌螳螂饱餐了一顿。
虽然这些同类相食的极端例子同我们的定义很契合,但“ 自私”这个词就未免有点轻描淡写了。对于南极洲帝企鹅的那种所谓胆怯的行为, 我们也许更能直接地寄予同情。可以看到它们伫立在水边,由于有被海豹吃掉的危险,在潜入水中之前踌躇犹疑。只要有一只先潜入水中,其余的就会知道水中是否有海豹。自然没有哪一个肯当试验品,所以大家都在等,有时甚至相互往水中推。
更为常见的自私行为可能只不过是拒绝分享某些珍视的东西,如食物、地盘或配偶等。现在举一些明显的利他性行为的例子。
工蜂的刺螫行为是抵御蜂蜜掠夺者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手段。但执行刺螫的工蜂是一些敢死队队员。在刺螫这一行动中,一些生命攸关的内脏通常要被拖出体外,工蜂很快就会因此而死去。它的这种自杀性使命可能把蜂群储存的重要食物保存了下来,而它们自己却不能活着受益了。按照我们的定义,这是一种利他性行为。请记住,我们所议论的不是有意识的动机。在利他性行为以及自私性行为的例子中,这种有意识的动机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但这些同我们的定义都不相干。
为朋友献身显然是一种利他性行为,但为朋友冒点儿风险也是一种利他性行为。有许多小鸟在看到捕食类飞禽,如鹰飞近时会发出一种特有的警告声,鸟群一听到这种警告声,就采取适当的逃避行动。非直接的证据表明,发出这种警告声的鸟使自己处于特别危险的境地,因为它把捕食者的注意力引到了自己身上。这种额外风险并不算大,然而按照我们的定义,乍看之下至少还称得上是一种利他性行为。
动物利他行为中最普通、明显的例子,是父母,尤其是母亲对其子女所表现的利他性行为。它们或在巢内,或在体内孕育这些小生命,付出巨大代价去喂养它们,冒很大风险去保护它们免受捕食者伤害。在这里只举一个具体例子,许多在地面筑巢的鸟类,当捕食者,如狐狸等接近时,会上演一出“ 调虎离山计”。雏鸟的母亲一瘸一拐地离开巢穴, 同时把一边的翅膀展开,好像已经折断。捕食者认为猎物就要到口,便舍弃那个有雏鸟安卧其中的鸟巢。在狐狸的爪子就要抓到雌鸟时,它终于放弃伪装,腾空而起。这样,一窝雏鸟就可能安然无恙,但它自己却要冒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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